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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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叛,環州諸族鹹起應之,大為邊患。

     翟繼恩事據趙珣《聚米圖經》,《實錄》、《會要》、國史并不載。

    珣以厮铎論為撒陁龍,今從《實錄》、《會要》。

    國史趙振傳以散谒為薛适歌,與博文傳不同,今從博文傳。

    蓋博文傳亦見于《實錄》,而趙振則《實錄》無傳也。

    淩持厮铎論修治兵器,據《會要》,《實錄》但載厮铎論及放還質子,國史俱不載。

    王傅文傳所稱曹玮曰敏治邊平寇事,皆不合,當考。

     七月戊子,環慶路钤轄王懷信言:蕃部嵬逋等九百三十五戶内附。

    辛卯,以環州洪德寨主、左侍禁、閤門祗侯趙振為内殿崇班。

    羌亂始作,王懷信分兵數千屬振遊奕,振屢捷,從數十騎詣懷信,遇賊十倍,射殪數十,餘悉退走,而懷信與泾原都钤轄周文質擁重兵逗留大闆寨,不即掩捕。

    既逾月,賊數萬衆複圍平遠及定邊、合道、石昌等寨,都監内殿崇班閤門祗侯開封趙士隆、龍衛右第三軍都指揮使梧州刺史杜澄死焉。

    振引兵由别道力戰,抵平遠寨,奪取井泉,七日夜,率敢死士破圍,斬首數千級,而諸将救他寨亦盡力,賊勢不敵,乞兵于趙德明,德明守境不應,乃請和,西邊以平。

    振,歸信人也。

     趙振本傳載振事差詳,諸将救他寨及賊求援于夏人并略。

    今取振子珣所為《聚米圖經》注附益之,庶知羌亂始末。

    振本傳及《圖經》并稱救平遠寨,而《實錄》乃雲救洪德寨。

    《王博文傳》:『屬羌撒逋渴以族帳數叛,既又寇原州柳泉鎮、環州鴿泉寨,梧州刺史杜澄、内殿崇班趙世隆戰沒。

    』寨名又與此不同,當考。

     辛醜,诏:『環州蕃部内附前後以萬計,宜給土田處之,仍戒邊吏自今毋得妄納降者。

    』丙午,诏陝西邊戶為羌所擾者蠲秋租,複役二年,從安撫使範雍之請也。

    丙辰,賜泾原、環慶路曾經戰守諸軍缗錢有差。

     八月乙亥,貶泾原路左钤轄、左骐骥使、惠州團練使、入内副都知周文質為右率府率、衡州安置,泾原路部署王謙、钤轄史崇信并免劾差替,知渭州馬洵美罰銅三十斤,移别州。

    先是,遣太常博士張仲宣、右侍禁閤門祗侯丁保衡就陝州鞫文質等,獄具,有司斷文質當徒二年半,公罰當減,贖銅四十斤,特命竄責之。

     九月,馬軍都虞候、端州防禦使康繼英為泾原路副都部署,兼知渭州。

    繼英以戎人雖内附而終蓄奸謀,乃大索其嘗反覆者,悉蕩除之,由是名震西邊。

    範雍還自陝西,言:『蕃部因罪罰羊者,舊皆輸五百,比責使出羊,而蕃部苦之。

    自今請複令輸錢。

    其罪輕者,約以漢法贖銅。

    』從之。

    庚寅,右率府率、衡州安置周文質除名、白州編管,環慶路钤轄、内園使、榮州刺史、内殿押班王懷信除名、連州編管。

    文質既遠貶,而内侍張懷德又以大闆寨擁兵玩寇之狀聞,故與懷信再加竄绌。

     桂陽蠻猺之叛 慶曆三年九月丁醜,湖南轉運言:桂陽監蠻猺内寇。

    蠻猺者居山谷間,其山自衡州常甯縣屬于桂陽,郴、連、賀、韶四州環行千餘裡[8],蠻居其中,不事賦役,謂之猺人。

    初,有吉州人黃捉鬼,與其兄弟數人皆習蠻法,往來常甯,出入溪洞,誘蠻衆數千人盜販鹽,殺官軍,逃匿峒中。

    既招出而殺之,又徙山下它處。

    至是,其黨遂合五千人出桂陽藍山縣華陰峒,害巡檢李延祚、潭州都監張克明,诏發兵捕擊之。

     按:歐陽修明年三月疏,餘靖明年五月疏。

    殺黃捉鬼,乃提刑邵飾、知衡州陳執方也。

     十月乙未朔,右谏議大夫、知江甯府劉沆為龍圖閣直學士、知潭州,經制蠻事。

    戊申,知嶽州楊畋提點荊湖南路刑獄。

    時方攻讨蠻猺,命畋督之。

     十二月乙巳,桂陽監言:猺賊九百餘人複寇邊。

    湖南攻讨蠻猺,久之不克。

    己酉,诏轉運司郭輔之等,如未能以兵剪除,即便招撫之。

    楊畋至湖南,乃募才勇深入峒讨擊。

    然南方久不識兵。

    士卒多畏懾,及戰孤漿峒,前軍卻[9],大兵悉潰。

    畋踣岩下,藉淺草得不死,卒厲衆平六峒。

     楊畋兵敗孤漿峒,不得其時,此見本傳附見。

    招撫後或因畋兵敗,遂命輔之招撫也。

    當考。

    卒厲衆平六峒,當是四年冬末五年春初事。

     四年正月丁亥,金部員外郎周陵為司勳員外郎、荊湖南路轉運按察使[10]。

    蠻猺未平,更命陵往治也。

     三月乙醜,以殿中侍禦史會稽王絲為荊湖南路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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