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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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皇帝
光獻垂簾
嘉祐八年四月。
先是,輔臣奏事,帝必詳問本末,然後裁決,莫不當理,中外翕然,皆稱明主。
是日晚,忽得疾,不知人,語言失序,複召已責降醫官朱道安、甄立裡、秦宗一、王士倫等人侍疾。
丙子,尊皇後曰皇太後。
丁醜,群臣三上表請聽政。
戊寅,诏許之,既而以疾不果。
己卯,大赦。
上疾增劇,号呼狂走,不能成禮。
韓琦亟投杖褰簾,持上呼内人,屬令加意擁護,又與同列入白太後,候聽政日,請太後權同處分。
禮院奏請其日皇帝同太後禦内東門小殿垂簾,中書、樞密院合班起居,以次奏事,或時召學士,亦許至小殿。
皇太後處分稱『吾』,群臣進名,起居于内東門。
從之。
韓琦投杖褰簾擁護英宗事,據《家傳》及王岩叟《别錄》,國史并無此。
壬午,輔臣入對于柔儀殿西閣,皇太後禦内東門小殿,垂簾聽政。
初議帝與太後同禦東殿垂簾,輔臣合班以次奏事。
及見上方服藥,權居柔儀殿東閣之西室,太後居其東室。
輔臣既入西室候問聖體,因奏軍國事,太後乃獨禦東殿,輔臣以故事複奏于簾前。
甲申,司馬光上皇太後疏曰:『大行皇帝天性至仁,群臣之功或未足言,而賞之已厚;罪或不可容,而罰之至輕。
善則善矣,而小人不識大恩者,或幾于驕慢。
臣竊意陛下今茲繼而為政,必糾之以嚴。
糾之以嚴,誠是也。
然天下之涵濡大行皇帝聖澤日久,一旦暴加繩檢,恐駭而離心。
伏願殿下徐以義理教之戒之,有不聽從而尤無良者,然後加刑罰焉,則誰敢不肅?此善之善者也。
』又曰:『今殿下初攝大政,四方之人,莫不觀聽,以觇盛德。
臣以為凡名号禮數所以自奉者,皆當深自抑損,不可盡依章獻明肅皇後故事,以成謙順之美,副四海之望。
』又曰:『婦人内夫家而外父母家,況後妃與國同體,休戚如一。
若趙氏安則百姓皆安,況于曹氏,必世世長享富貴明矣。
趙氏不安則百姓塗地,曹氏雖欲獨安,其可得乎?』上自不豫以來,喪皆禮官執事,群臣奉慰,則垂簾不坐。
乙未,大祥,上始親行禮,又卷簾坐受慰。
人心稍安。
己亥,群臣上表,請臨朝聽政。
表三上,乃許之。
诏禮院别擇日禦正殿。
上疾猶未平,命輔臣禱于天地、宗廟、社稷及景靈宮、寺觀,又遣使二十一人禱嶽渎名山。
六月癸酉,上複以疾不出。
是時惟兩府得入對柔儀殿,退詣内東門小殿簾帷之外,覆政事于皇太後如初。
帝自感疾,即厭服藥餌。
韓琦嘗親執藥杯以進,帝不盡飲而卻之,藥污琦衣。
太後亟出禦服賜琦,琦不敢當。
太後曰:『相公殊不易。
』皇子仲鍼侍側,太後曰:『汝盍自勸之?』帝亦弗顧也。
帝初以憂疑得疾,舉措或改常度。
其遇宦官猶少恩,左右多不悅者,乃共為讒間,兩宮遂成隙。
太後對輔臣嘗及之,韓琦因出危言感動太後曰:『臣等隻在外得見官家,内中保護,全在太後。
若官家失照管,太後亦未得安穩。
』太後驚曰:『是何言?自家更切用心。
』琦曰:『太後照管,則衆人自然照管矣。
』同列為縮頸流汗。
或謂琦曰:『亦太過否?』琦曰:『不如此不得間。
』有傳帝在宮中過失事,衆頗惑。
琦曰:『豈有殿上不曾錯了一語,而入宮門即得許多錯?琦固不信也。
』傳者亦稍息。
此據琦《家傳》及《别錄》,但略加删潤,大意與十一月末所載略同。
蓋此時琦未赴昭陵,彼時歸自陵下,不妨兩出之。
七月壬子,初禦紫宸殿,退禦垂拱殿。
中書、樞密奏事。
帝自六月癸酉不禦殿,至是始見百官,感動者久之。
其後隻日禦前殿,雙日禦後殿,惟朔、望則前後殿皆不禦。
至祔廟如故。
九月。
帝既視朝前後殿,而于聽事拱默謙抑。
禦史中丞王疇上疏曰:『廟社擁護陛下起居平安,臨朝以時,僅逾半載,而未聞開發聽斷,德音遏塞,人情缺然。
臣屢嘗論奏,願陛下撥去疑貳,自與二府講評國論,明示可否,而迄今言動寂寥,中外未有所傳,此蓋議論之臣辭淺情狹,不能仰寤君聽。
伏望思太祖、太宗艱難取天下之勞,真宗、仁宗憂勤守天下之力,勉于聽決大政[1],以慰母後之慈。
毋疑貳謙抑,自使盛德閣然不光。
』 十一月,方帝疾甚時,雲為多乖錯,往往觸忤太後。
太後不能堪,左右讒間者或陰有廢立之謀。
昭陵既複土,韓琦歸自陵下。
太後遣中使持一封文書付琦,琦啟之,則帝所寫歌詞并宮中過失事。
琦即對使者焚毀,令複奏曰:『太後每說官家心神未甯。
心神未甯,則語言舉動不中節,何足怪也?』及進對簾
先是,輔臣奏事,帝必詳問本末,然後裁決,莫不當理,中外翕然,皆稱明主。
是日晚,忽得疾,不知人,語言失序,複召已責降醫官朱道安、甄立裡、秦宗一、王士倫等人侍疾。
丙子,尊皇後曰皇太後。
丁醜,群臣三上表請聽政。
戊寅,诏許之,既而以疾不果。
己卯,大赦。
上疾增劇,号呼狂走,不能成禮。
韓琦亟投杖褰簾,持上呼内人,屬令加意擁護,又與同列入白太後,候聽政日,請太後權同處分。
禮院奏請其日皇帝同太後禦内東門小殿垂簾,中書、樞密院合班起居,以次奏事,或時召學士,亦許至小殿。
皇太後處分稱『吾』,群臣進名,起居于内東門。
從之。
韓琦投杖褰簾擁護英宗事,據《家傳》及王岩叟《别錄》,國史并無此。
壬午,輔臣入對于柔儀殿西閣,皇太後禦内東門小殿,垂簾聽政。
初議帝與太後同禦東殿垂簾,輔臣合班以次奏事。
及見上方服藥,權居柔儀殿東閣之西室,太後居其東室。
輔臣既入西室候問聖體,因奏軍國事,太後乃獨禦東殿,輔臣以故事複奏于簾前。
甲申,司馬光上皇太後疏曰:『大行皇帝天性至仁,群臣之功或未足言,而賞之已厚;罪或不可容,而罰之至輕。
善則善矣,而小人不識大恩者,或幾于驕慢。
臣竊意陛下今茲繼而為政,必糾之以嚴。
糾之以嚴,誠是也。
然天下之涵濡大行皇帝聖澤日久,一旦暴加繩檢,恐駭而離心。
伏願殿下徐以義理教之戒之,有不聽從而尤無良者,然後加刑罰焉,則誰敢不肅?此善之善者也。
』又曰:『今殿下初攝大政,四方之人,莫不觀聽,以觇盛德。
臣以為凡名号禮數所以自奉者,皆當深自抑損,不可盡依章獻明肅皇後故事,以成謙順之美,副四海之望。
』又曰:『婦人内夫家而外父母家,況後妃與國同體,休戚如一。
若趙氏安則百姓皆安,況于曹氏,必世世長享富貴明矣。
趙氏不安則百姓塗地,曹氏雖欲獨安,其可得乎?』上自不豫以來,喪皆禮官執事,群臣奉慰,則垂簾不坐。
乙未,大祥,上始親行禮,又卷簾坐受慰。
人心稍安。
己亥,群臣上表,請臨朝聽政。
表三上,乃許之。
诏禮院别擇日禦正殿。
上疾猶未平,命輔臣禱于天地、宗廟、社稷及景靈宮、寺觀,又遣使二十一人禱嶽渎名山。
六月癸酉,上複以疾不出。
是時惟兩府得入對柔儀殿,退詣内東門小殿簾帷之外,覆政事于皇太後如初。
帝自感疾,即厭服藥餌。
韓琦嘗親執藥杯以進,帝不盡飲而卻之,藥污琦衣。
太後亟出禦服賜琦,琦不敢當。
太後曰:『相公殊不易。
』皇子仲鍼侍側,太後曰:『汝盍自勸之?』帝亦弗顧也。
帝初以憂疑得疾,舉措或改常度。
其遇宦官猶少恩,左右多不悅者,乃共為讒間,兩宮遂成隙。
太後對輔臣嘗及之,韓琦因出危言感動太後曰:『臣等隻在外得見官家,内中保護,全在太後。
若官家失照管,太後亦未得安穩。
』太後驚曰:『是何言?自家更切用心。
』琦曰:『太後照管,則衆人自然照管矣。
』同列為縮頸流汗。
或謂琦曰:『亦太過否?』琦曰:『不如此不得間。
』有傳帝在宮中過失事,衆頗惑。
琦曰:『豈有殿上不曾錯了一語,而入宮門即得許多錯?琦固不信也。
』傳者亦稍息。
此據琦《家傳》及《别錄》,但略加删潤,大意與十一月末所載略同。
蓋此時琦未赴昭陵,彼時歸自陵下,不妨兩出之。
七月壬子,初禦紫宸殿,退禦垂拱殿。
中書、樞密奏事。
帝自六月癸酉不禦殿,至是始見百官,感動者久之。
其後隻日禦前殿,雙日禦後殿,惟朔、望則前後殿皆不禦。
至祔廟如故。
九月。
帝既視朝前後殿,而于聽事拱默謙抑。
禦史中丞王疇上疏曰:『廟社擁護陛下起居平安,臨朝以時,僅逾半載,而未聞開發聽斷,德音遏塞,人情缺然。
臣屢嘗論奏,願陛下撥去疑貳,自與二府講評國論,明示可否,而迄今言動寂寥,中外未有所傳,此蓋議論之臣辭淺情狹,不能仰寤君聽。
伏望思太祖、太宗艱難取天下之勞,真宗、仁宗憂勤守天下之力,勉于聽決大政[1],以慰母後之慈。
毋疑貳謙抑,自使盛德閣然不光。
』 十一月,方帝疾甚時,雲為多乖錯,往往觸忤太後。
太後不能堪,左右讒間者或陰有廢立之謀。
昭陵既複土,韓琦歸自陵下。
太後遣中使持一封文書付琦,琦啟之,則帝所寫歌詞并宮中過失事。
琦即對使者焚毀,令複奏曰:『太後每說官家心神未甯。
心神未甯,則語言舉動不中節,何足怪也?』及進對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