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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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則天下幸甚!』
宰相辭郊賞
熙甯元年八月癸醜,宰臣曾公亮等言:『伏見故事:南郊禮畢,陪祀官并蒙賜。
方今河朔菑診,調用繁冗,所宜自内裁節。
凡二府祿廪豐厚,頒赉頻仍,更于此時,尚循舊式,宣非臣等所安。
欲望特從誠請,大禮畢,兩府臣僚罷賜銀絹。
』诏送學士院取旨。
司馬光奏曰:『議者或以為兩府所賜無多,納之不足以富國,而于待遇大臣之禮太薄,頗為傷體。
臣愚竊以為不然。
古者冢宰制國用,視年之豐耗,量入以為出,固不可于饑馑之時,守豐登之法也。
是故歲兇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大夫不食粱,士飲酒不樂,明君臣上下皆當深自貶損,以救民急也。
向者慶曆之末,河決商胡,民田雖傷,官倉無損,而河北父子相食,餓殍蔽野。
今河決之外,加以地震,官府民居,蕩為糞壤,繼以霖雨,倉粟腐朽,軍食且乏,何暇及民?冬夏之交,民必大困,甚于慶曆之時。
國家豈可坐而視之,不加赈救乎?況複城橹須修,河防應塞,百役并興,所費不赀。
當此之際,朝廷上下,安可不同心協力,痛加裁損,以狥一方之急?凡宣布惠澤,則宜以在下為先;撙節用度,則宜以在上為始。
今欲裁損諸費,不先于貴者近者,則疏遠之人,安肯甘心而無怨乎?必若為臣有大勳于天下,雖錫之山川土田附庸,何為不可?若止因郊禮陪位而受數百萬之費,臣竊有所不安矣。
臣前所謂賞賜無節者,此亦其一也。
雖臣下不辭,猶應裁減,況其自辭,裁之何損乎?傥若但務因循,姑息度日,欲裁損乘輿供奉之物,則曰減于制度,大為削弱,非所以華國。
欲裁損大臣無功之賞,則曰所減無多,虧損大體,非所以養賢。
欲裁損群臣浮冗之費,則曰人情不悅,恐緻生事,非所以安衆。
如此,則是國家永無可省之日,下民永無蘇息之期,必至于竭涸窮極,然後止也。
且君子之所向者,義也;小人之所狥者,利也。
為國者,當以義褒君子,利悅小人。
今大臣以災害之故辭錫赉,以佐百姓之急,義可褒也。
陛下從而聽之,乃所以為厚,非所以為薄也。
雖然,兩制銀絹止于二萬匹兩,未足以殺今日之災。
又國家舊制,每遇郊禮,大赉四海,下逮行伍,無不霑洽,不可于公卿大夫全無賜予。
臣愚以為文臣自大兩省以上,武臣及宗室自正任刺史以上,内臣自押班以上,将來大禮畢,所賜并宜減半,俟它年豐稔,自依舊制。
其文武朝臣更不減,似為酌中。
臣亦知此物未能富國家,因此漸思減損其餘浮費,自今日為始耳。
』安石曰:『國用不足,由未得善理财之人故也。
』光曰:『善理财之人,不過頭會箕斂,以盡民财。
如此,則百姓窮困,流離為盜,豈國家之利耶?』安石曰:『此非善理财者也。
善理财者,民不加賦而國用饒。
』光曰:『此乃桑洪羊欺漢武帝之言,司馬遷書之,以譏武帝之不明耳。
天地所生貨财百物止有此數,不在民間,則在公家。
桑洪羊能緻國用之饒,不取于民,将焉取之?果如所言,武帝末年,安得群盜蜂起,遣繡衣使者追捕之乎?非民疲極而為盜耶?此言豈可據以為實?』安石曰:『太祖時,趙普等為相,賞赉或以萬數。
今郊赉匹兩不過三千,豈足為多?』光曰:『普等運籌惟幄,平定諸國,賞以萬數,不亦宜乎?今兩府助祭,不過奏中嚴,外辦沃盥,奉帨巾,有何功勤,而得比普等乎?』與安石争論久之。
王珪曰:『司馬光言省費自貴近始,光言是也。
王安石言所費不多,恐傷國體,安石言亦是也。
惟陛下裁之。
』上曰:『朕亦與司馬光同,今且以不允答之可也。
』是日,适會安石當制,遂以上前所言意草批答曰:『朕初嗣服,于祖宗之制,未有所改也。
卿等選于黎獻,位冠百工,或辭或受,人用觀政,朝廷予奪,所以馭臣。
貴賤有等,勢如堂陛。
惟先王之制國用,視時民數之多寡。
方今生齒既繁,而賦入又為不少,理财之義,殆有可思,此不之圖而姑務自損,祗傷國體,未協朕心。
方與勳賢慮其大者,區區一賜,何足以言?所乞宜不允。
』公亮等遂不敢複辭。
校勘記 [1]罷職除一閑郡 原本作『罷除職一閑郡』,據《續長編拾補》卷一乙正。
[2]辄令韓绛奏弼 原本『令』、『奏』二字作墨丁,據《續長編拾補》卷一補。
[3}谏屈 原本『谏』字作墨丁,據《續長編拾補》卷一補。
《續長編拾補》句下注雲:『二字恐有脫誤。
』 [4]邈退 原本『邈』字作墨丁,據《續長編拾補》卷一補。
[5]知制诰 原本脫『知』字,據文意補。
[6]屢斥 原本『屢』字作墨丁,據《續長編拾補》卷一補。
[7]更不 原本『更』上衍一『更』字,據文意删。
方今河朔菑診,調用繁冗,所宜自内裁節。
凡二府祿廪豐厚,頒赉頻仍,更于此時,尚循舊式,宣非臣等所安。
欲望特從誠請,大禮畢,兩府臣僚罷賜銀絹。
』诏送學士院取旨。
司馬光奏曰:『議者或以為兩府所賜無多,納之不足以富國,而于待遇大臣之禮太薄,頗為傷體。
臣愚竊以為不然。
古者冢宰制國用,視年之豐耗,量入以為出,固不可于饑馑之時,守豐登之法也。
是故歲兇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大夫不食粱,士飲酒不樂,明君臣上下皆當深自貶損,以救民急也。
向者慶曆之末,河決商胡,民田雖傷,官倉無損,而河北父子相食,餓殍蔽野。
今河決之外,加以地震,官府民居,蕩為糞壤,繼以霖雨,倉粟腐朽,軍食且乏,何暇及民?冬夏之交,民必大困,甚于慶曆之時。
國家豈可坐而視之,不加赈救乎?況複城橹須修,河防應塞,百役并興,所費不赀。
當此之際,朝廷上下,安可不同心協力,痛加裁損,以狥一方之急?凡宣布惠澤,則宜以在下為先;撙節用度,則宜以在上為始。
今欲裁損諸費,不先于貴者近者,則疏遠之人,安肯甘心而無怨乎?必若為臣有大勳于天下,雖錫之山川土田附庸,何為不可?若止因郊禮陪位而受數百萬之費,臣竊有所不安矣。
臣前所謂賞賜無節者,此亦其一也。
雖臣下不辭,猶應裁減,況其自辭,裁之何損乎?傥若但務因循,姑息度日,欲裁損乘輿供奉之物,則曰減于制度,大為削弱,非所以華國。
欲裁損大臣無功之賞,則曰所減無多,虧損大體,非所以養賢。
欲裁損群臣浮冗之費,則曰人情不悅,恐緻生事,非所以安衆。
如此,則是國家永無可省之日,下民永無蘇息之期,必至于竭涸窮極,然後止也。
且君子之所向者,義也;小人之所狥者,利也。
為國者,當以義褒君子,利悅小人。
今大臣以災害之故辭錫赉,以佐百姓之急,義可褒也。
陛下從而聽之,乃所以為厚,非所以為薄也。
雖然,兩制銀絹止于二萬匹兩,未足以殺今日之災。
又國家舊制,每遇郊禮,大赉四海,下逮行伍,無不霑洽,不可于公卿大夫全無賜予。
臣愚以為文臣自大兩省以上,武臣及宗室自正任刺史以上,内臣自押班以上,将來大禮畢,所賜并宜減半,俟它年豐稔,自依舊制。
其文武朝臣更不減,似為酌中。
臣亦知此物未能富國家,因此漸思減損其餘浮費,自今日為始耳。
』安石曰:『國用不足,由未得善理财之人故也。
』光曰:『善理财之人,不過頭會箕斂,以盡民财。
如此,則百姓窮困,流離為盜,豈國家之利耶?』安石曰:『此非善理财者也。
善理财者,民不加賦而國用饒。
』光曰:『此乃桑洪羊欺漢武帝之言,司馬遷書之,以譏武帝之不明耳。
天地所生貨财百物止有此數,不在民間,則在公家。
桑洪羊能緻國用之饒,不取于民,将焉取之?果如所言,武帝末年,安得群盜蜂起,遣繡衣使者追捕之乎?非民疲極而為盜耶?此言豈可據以為實?』安石曰:『太祖時,趙普等為相,賞赉或以萬數。
今郊赉匹兩不過三千,豈足為多?』光曰:『普等運籌惟幄,平定諸國,賞以萬數,不亦宜乎?今兩府助祭,不過奏中嚴,外辦沃盥,奉帨巾,有何功勤,而得比普等乎?』與安石争論久之。
王珪曰:『司馬光言省費自貴近始,光言是也。
王安石言所費不多,恐傷國體,安石言亦是也。
惟陛下裁之。
』上曰:『朕亦與司馬光同,今且以不允答之可也。
』是日,适會安石當制,遂以上前所言意草批答曰:『朕初嗣服,于祖宗之制,未有所改也。
卿等選于黎獻,位冠百工,或辭或受,人用觀政,朝廷予奪,所以馭臣。
貴賤有等,勢如堂陛。
惟先王之制國用,視時民數之多寡。
方今生齒既繁,而賦入又為不少,理财之義,殆有可思,此不之圖而姑務自損,祗傷國體,未協朕心。
方與勳賢慮其大者,區區一賜,何足以言?所乞宜不允。
』公亮等遂不敢複辭。
校勘記 [1]罷職除一閑郡 原本作『罷除職一閑郡』,據《續長編拾補》卷一乙正。
[2]辄令韓绛奏弼 原本『令』、『奏』二字作墨丁,據《續長編拾補》卷一補。
[3}谏屈 原本『谏』字作墨丁,據《續長編拾補》卷一補。
《續長編拾補》句下注雲:『二字恐有脫誤。
』 [4]邈退 原本『邈』字作墨丁,據《續長編拾補》卷一補。
[5]知制诰 原本脫『知』字,據文意補。
[6]屢斥 原本『屢』字作墨丁,據《續長編拾補》卷一補。
[7]更不 原本『更』上衍一『更』字,據文意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