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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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時安石在相位,以書戒之曰:『宜放鄭聲。

    』安國複書曰:『安國亦願兄遠佞人也。

    』又嘗力谏安石以:『天下洶洶,不樂新法,皆歸咎于兄,恐為家禍。

    』安石不聽。

    安國哭于影堂曰:『吾家滅門矣!』又嘗責曾布以誤惑丞相,更變法令。

    布曰:『足下人之子弟,朝廷變法,何預足下事?』安國勃然怒曰:『丞相,吾兄也。

    丞相之父,即吾父也,丞相由汝之故殺身破家,戮及先人,發掘邱隴,豈得不預我耶?』 五年正月辛醜,司天監靈台郎亢瑛言:『天久陰,星失度,宜罷免王安石,于西北召拜宰相。

    斥安石姓名署字,引童謠證安石且為變。

    仍乞宣問西、南京留台張方平、司馬光,并都知、押班、禦藥看詳所奏,及禀太皇太後。

    』上以瑛狀付中書,安石遂谒告。

    馮京等進呈,送英州編管。

    上批令刺配英州牢城,安石翼日乃出。

    壬寅,上批:『送中書畫旨施行事,止用申狀。

    或檢正官取索到文字,此事體不便,可檢會熙甯三年條約遵守。

    』先是,三年,有诏:須急速公事,方得用申狀施行。

    王安石曰:『近緣河上事急速,所以隻用申狀施行,且用申狀施行,亦必得旨乃如此,即于事體未有所傷,理分不為專,辄但要事務早集而已,非過也。

    臣竊觀陛下所以未能調一天下,兼制寇敵,止為不明于帝王大略,非謂如此小事有所不察也。

    』上曰:『天下事,隻要賞罰當功罪而已。

    若賞罰或以親近之故,與疏者所施不同,則人不服。

    』安石曰:『臣自備位以來,每自省念,惟斷法官罪與在外官失出人人罪不同,蓋以為不如此,即法官不可為,非敢私之也。

    它即不省覺。

    乞宣谕,令臣得以思愆。

    』上曰:『法官即當如此。

    』安石曰:『法官之外,不知陛下所見聞何事?』上曰:『朝廷固無阿私,但外方似未免有用意不均事,如勘河決事,乃獨遺程昉。

    』安石曰;『陛下已令分析,但恐有說,緣防開漳河,後來又在京師提舉淤田,當以此故不勘。

    兼程昉要作第五埽堤,被外監丞不肯,所以緻河決。

    昉恐不當勘。

    』上曰:『如此亦合聲說?』安石曰:『若不當勘,又何須聲說?縱失聲說,亦有何利害?未得為阿私傷政體。

    陛下修身齊家,雖堯、舜、文、武亦無以過。

    至于精簿書刀筆之事,群臣固未有能承望清光。

    然帝王大略,似當更讨論。

    今在位之人,有事韓琦、富弼如仆妾者,然陛下不能使之革面。

    契丹非有政事也,然夏國事之極為恭順,未嘗得稱國主。

    今秉常又幼,國人饑馑,困弱已甚,然陛下不能使之即叙,陛下不可不思其所以。

    此非不察于小事也,乃不明于帝王大略故也。

    臣蒙陛下加獎,拔擢在群臣之右,臣但敢言不欺陛下,若言臣為陛下自竭,即實未敢,緣臣每事度可而後言,然尚或未見省察。

    臣若自竭,陛下豈能察臣用意?此臣所以不敢自竭。

    臣尚不敢自竭,即知餘人未見自竭者。

    忠良既不敢自竭,而小人乃敢為誕謾,自古未有如此而能調一天下,兼制寇敵者。

    如臣者又病疾,屢與馮京、王珪言:雖荷聖恩,然疾病衰憊,耗心力于簿書期會之故,已覺不逮,但目前未敢告勞,然終恐不能上副陛下責任之意。

    』上默然良久,乃曰:『朕欲卿文字宜早錄進。

    』安石曰:『臣所著述多未成就,止有訓诂文字,容臣綴緝進禦。

    』 二月甲寅,上謂安石曰:『舉官多苟且不用心,宜嚴立法制。

    』安石曰:『舉官法制今已略備,不知更欲如何?』上曰:『如舉監場務官,增剩則舉者當預其賞,虧欠則當預其罰。

    』上又言:『三司判官當督察。

    』安石曰:『中書于諸司非不考察,須自陛下唱率。

    若陛下于忠邪情僞勤怠之際每示優容,但令如臣者督察,緣臣道不可過君,過則于理分有害。

    且刑名法制,非治之本,是為吏事,非主道也。

    精神之運,心術之化,使人自然遷善遠罪者,主道也。

    今于群臣邪正情僞勤怠未能明示好惡,使知所勸懼,而每事專仰法制,固有所不及也。

    當更講論帝王之道術而已。

    若不務此,而但欲多立法制,以馭群臣,恐不濟事。

    』 五月辛卯,上論人有才不可置之閑處,因言漢武亦能用人才。

    王安石曰:『武帝所見下,故所用将帥即止衛、霍輩,至天下戶口減半,然亦不能滅匈奴。

    』上曰:『武帝自為多欲耳。

    』安石曰:『欲亦不能害政,如齊桓公,亦多欲矣,而注厝方略,不失為霸于天下,能用人故也。

    』上曰:『漢武至不仁,以一馬之欲,勞師萬裡,侯者七十餘人,視人命若草芥,所以戶口減半也。

    人命至重,天地之大德曰生,豈可如此?』是日,王安石留身乞東南一郡,上甚怪安石如此,曰:『卿所以為朕用者,非為爵祿,但以懷道術可以澤民,不當自埋沒,使人不被其澤而已。

    朕所以用卿,亦豈有它?天生聰明,所以義民,相與盡其道以義民而已,非以為功名也。

    朕頑鄙,初未有知,自卿在翰林,始得聞道德之說,心稍開悟。

    卿,師臣也,斷不許卿出外!』 陳瓘論曰:『熙甯之初,神考以安石為賢。

    自鄧绾黜逐以後,不以安石為賢矣。

    安石退而著書,噴郁怨望。

    當此時,傲然自聖,于是書托聖訓之言曰:「卿,朕師臣也。

    」又曰:「君臣之義重于朋友。

    朕既與卿為君臣,宜為朕少屈。

    』此等不遜之言托于聖訓,前後不一。

    又謂呂惠卿亦師臣也,又謂如常秩者,亦當屈己師之。

    惠卿師臣,則假曾公亮之言;常秩可師,則假張戬之言。

    神考嘗謂常秩不識去就,安石親聞此訓,書于《日錄》,豈有不識去就之人而可以為聖主之師乎?況張戬言行出處自有本末,豈有崇獎不識去就之人而請聖主以師之哉?神考以堯舜之道光宅天下,高厚如天地,光明如日月,安石乃欲與呂惠卿、常秩俱為師臣,輕慢君父,不亦甚乎?其事矯僞,臣故系之于寓言。

    』 六月。

    先是,東上閤門使、樞密都承旨李評喜論事,往往施行。

    然天資刻薄,中外側目。

    又嘗言助役法以為不可,王安石尤惡之。

    初,紫宸上壽,舊儀但言樞密、宣徽、三司副使不坐,而故事親王、皇親并坐,唯集英大宴,乃有親王、驸馬都尉不坐之儀。

    時評定《新儀》,初無改易,而遽劾閤門吏不當令親王、皇親、驸馬于紫宸預坐,以為不遵新制。

    賈佑、馬仲良皆坐免官。

    王官石具奏評所定自不明,而辄妄加他人以罪;而評訴上前,自謂所論列非不當。

    安石執奏閤門官吏無罪。

    上曰:『若新儀制果不明,亦非獨評罪。

    』安石曰:『中書但言新儀制不明,固未嘗專罪李評。

    評所定儀制既如此不明,乃妄劾閤門官吏,此則評之罪也。

    』上曰:『評固有罪,然亦未可姑罪評也。

    』安石遂留身,乞東南一郡,上即不許。

    至丁卯,安石惡李評,必欲去之。

    既辯其《上壽新儀》不可用,謂閤門吏不當劾,而閤門吏因言:『評所備《新儀》卒不可用,遇不可辄擅改。

    』于是中書取《新儀》看詳,其間如政元會,殿前等三帥起居皆非是。

    及三帥論其不可,評又擅令用舊儀而不奏,至中書責問,仍迫取吏人狀雲:『使、副已令申舉。

    然至今不曾申舉。

    』吏又雲:寔未嘗為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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