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六十一
關燈
小
中
大
憾俠上書言事,且惡馮京異議,欲藉俠以排去京,并及王安國也(詳見《鄭俠言事》)。
安國既貶,上降诏谕安石。
安石對使者泣。
及再入相,安國猶在國門,由是安石與惠卿交惡。
二月丁卯,前曲陽縣尉、權軍器監主簿呂和卿為奉禮郎、知軍器監丞。
先是,呂惠卿令和卿建議行手實法,至是,判軍器監章惇請以為丞,仍特改官。
癸酉,觀文殿大學士、吏部尚書、知江甯府王安石依前官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
始安石薦韓绛及惠卿代己。
惠卿既得勢,恐安石複入,遂欲逆閉其途,凡可以害安石者,無所不用其至。
又數與绛忤,绛乘間白上,請複相安石。
上從之。
惠卿聞命愕然。
翌日,上遣勾當禦藥院劉有方赍诏往江甯召王安石。
安石不辭,倍道赴阙。
三月戊午,上謂王安石曰:『小人漸定,卿且可以有為。
』又曰:『自卿去後,小人極紛纭,獨賴呂惠卿主張而已。
』因稱呂惠卿兄弟不可得。
安石曰:『諸兄弟皆不可得。
和卿者,臣初不知其人,昨送臣至陳留,道中與語,極曉事。
』 五月丁亥[7],禦史蔡承禧言呂升卿招權慢上,并及呂惠卿。
是日丁醜進呈,上曰:『經義所辟檢讨官劉谷,谷必通經義。
惠卿言其人有學問有行。
』王安石曰:『臣亦聞其有行,但不識之。
』上曰:『檢讨官須有補于修經,不然,雖有行何補?有行之士自别有處。
』時承禧言升卿辟谷,與官俸令教小兒而已。
安石時與惠卿俱對,上顧安石,稱其獨無私。
前此亦屢有此言,蓋為惠卿發也。
明日,惠卿求去,韓绛、王珪不入,安石獨奏事。
上曰:『卿任事無助,極不易。
韓绛須令去,不然扇動小人,若無已,大害所事。
』安石固留绛,請待其複旅拒[8],绌之未晚。
上又以為;『惠卿不濟事,非助卿者也。
』安石曰:『不知惠卿有何事不可于意?』上曰:『忌能好勝不公。
如沈括、李承之,雖皆非佳士,如卿則不廢其所長,惠卿則每事必言其非。
』安石曰:『惠卿于括,恐非忌能。
如括反覆,真是壬人。
』上曰:『大抵兄弟總好勝忌能。
前日留身,極毀練亨甫。
亨甫頗機警曉事,觀惠卿兄弟,但才能逼己,即忌疾之。
』安石曰:『升卿等亦屢為臣言練亨甫,亦屢勸彼,令勿如此逆欲廢人。
』因為上稱呂和卿溫良曉事,又為上言:『人材如惠卿,陛下不宜以纖介見于辭色,使其不安。
』上曰:『何事?』安石曰:『如對惠卿數稱臣獨無适,莫獨無私,則惠卿何敢安位?國家所賴,恐不宜如此遇之。
』上因令安石敦勉惠卿就位。
七月,崇政殿說書、同管勾國子監呂升卿權發遣太常,兼修一司敕。
升卿乞罷管勾國子監,從其請,而有是命。
蔡承禧劾升卿,升卿既自辨析,且乞劄付承禧。
王安石白上:『恐不宜如此。
若承禧紛紛,則煩陛下處置。
』上乃已。
初,宰執同進呈承禧劾升卿事,惠卿乃谒告,上表求補外者三。
上曰:『卿為參知政事,天下事責不在卿一人,何必爾?』惠卿曰:『比安石之去,一時乏人,所以受命不辭。
安石複來,理宜決去。
』上曰:『卿豈以承禧故耶?承禧言卿弟,無與于卿。
』惠卿曰:『縱使承禧言臣,臣為參知政事,苟自度無過,豈至為之求去?況臣弟分析事又如此乎?』上曰:『豈以安石議用人不合耶?安石必不忌卿。
』惠卿曰:『安石于臣何忌?但陛下初用安石,以其勢孤助之,故每事易。
今日陛下以謂安石之助多節之,以每事難就,則臣之在朝廷,所輔者少而所害者多,不若遂臣之去,陛下一聽安石,天下之治可成也。
』上曰:『終不令卿去。
』惠卿曰:『陛下數宣谕臣以參貳安石,不識何也?參知政事,莫參知陛下之政事否?』上曰:『安石政事,即朕之政事也。
』惠卿因言:『承禧所以言臣弟者,意乃在臣。
』上曰:「朕已曉,無過慮。
』惠卿不得已,乃複就職。
九月辛未,王安石言:『臣子雱奉诏撰進《詩義》,設官置局,有所改定。
臣以文辭義理當與人共,故不敢專守己見,為是既承诏頒行,學者頗謂有所未安。
所有經局改定諸篇,謹錄新、舊本進呈。
内雖舊本,今亦小有删改,并于新本略論所以當删複之意。
』诏安石并删定升卿所解詩序以聞。
呂惠卿緣升卿事乞罷政,既複就職,與安石益不協,于是留身白上曰:『臣意安石在江甯時心有所疑,故速來如此。
既至,必是陛下宣谕及嘗借臣奏對《日錄》觀之,後頗開解。
忽兩日前,餘中、葉唐懿來為臣言:安石怒臣改其《詩義》中語。
昔與臣同進呈,安石以為忘之。
當時隻進呈《詩序》,今但用舊義爾。
臣意以為未審,遣升卿往訊之,果然。
升卿曰:「家兄與相公同改定進呈。
」安石怒曰:「安石為文豈如此?賢兄亦不至如此而已!此曾旼所為,訓诂亦不識!」臣甚怪之,而未谕其怒之之意,此為人所間爾。
臣之弟兄于安石,陛下所亮[9]。
臣所以事臣親者,移之以事陛下外,心所欽服,安石一人而已。
臣為之官屬,安石亦尊禮臣不與他等。
至與之極口争事,未嘗怒也。
近議市易俵籴事,臣意以謂常平法行之方漸安貼,又為此法,呂嘉問不必能辦,所以往複與之問難,以遲其事。
及将上,陛下果以為問,臣不敢不言。
然安石未必怒此,隻是為人所間爾。
』上曰:『安石無它意,經義隻為二三十處訓诂未安。
今便不動序,隻用舊義,亦無害。
』惠卿曰:『安石欲并序删定,置局修撰非一日。
今既皆不可用,而轉官受賜,于理何安?臣亦當奪官。
』上曰:『豈有此理。
』惠卿曰:『縱朝廷不奪,臣何面目?安石言垂示萬世,妄誤學者。
《洪範》義凡有數本,《易》義亦然。
後有與臣商量改者二三十篇,今市肆所賣新改本者是也。
制置條例司前後奏請均輸、農田、常平等,無不經臣手者。
何至今遽不可用,反以送練亨甫?臣雖不才,豈至不如亨甫?』上曰:『卿不須去位。
』惠卿曰:『臣豈可以居此?』 十月己醜朔,太子中允、直集賢院、崇政殿說呂升卿權發遣江南西路轉運副使。
升卿初為禦史所攻,王安石雖數為解釋[10],然其實不樂升卿也。
升卿複于上前讦安石之短,上既決意罷惠卿政事,故先出升卿。
先是,禦史蔡承禧奏:『臣累言參知政事呂惠卿奸邪不法,威福賞刑,天下共憤。
』是日,手诏:『給事中、參知政事呂惠卿,朕不次拔擢,俾預政機。
而乃不能以滅私,為國司直,呵蔽所與,屈擾典刑。
言者交攻,深駭朕聽。
可守本官,出知陳州。
』庚子,右正言、知制诰、直學士院、權三司使章惇知湖州。
先是,禦史中
安國既貶,上降诏谕安石。
安石對使者泣。
及再入相,安國猶在國門,由是安石與惠卿交惡。
二月丁卯,前曲陽縣尉、權軍器監主簿呂和卿為奉禮郎、知軍器監丞。
先是,呂惠卿令和卿建議行手實法,至是,判軍器監章惇請以為丞,仍特改官。
癸酉,觀文殿大學士、吏部尚書、知江甯府王安石依前官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
始安石薦韓绛及惠卿代己。
惠卿既得勢,恐安石複入,遂欲逆閉其途,凡可以害安石者,無所不用其至。
又數與绛忤,绛乘間白上,請複相安石。
上從之。
惠卿聞命愕然。
翌日,上遣勾當禦藥院劉有方赍诏往江甯召王安石。
安石不辭,倍道赴阙。
三月戊午,上謂王安石曰:『小人漸定,卿且可以有為。
』又曰:『自卿去後,小人極紛纭,獨賴呂惠卿主張而已。
』因稱呂惠卿兄弟不可得。
安石曰:『諸兄弟皆不可得。
和卿者,臣初不知其人,昨送臣至陳留,道中與語,極曉事。
』 五月丁亥[7],禦史蔡承禧言呂升卿招權慢上,并及呂惠卿。
是日丁醜進呈,上曰:『經義所辟檢讨官劉谷,谷必通經義。
惠卿言其人有學問有行。
』王安石曰:『臣亦聞其有行,但不識之。
』上曰:『檢讨官須有補于修經,不然,雖有行何補?有行之士自别有處。
』時承禧言升卿辟谷,與官俸令教小兒而已。
安石時與惠卿俱對,上顧安石,稱其獨無私。
前此亦屢有此言,蓋為惠卿發也。
明日,惠卿求去,韓绛、王珪不入,安石獨奏事。
上曰:『卿任事無助,極不易。
韓绛須令去,不然扇動小人,若無已,大害所事。
』安石固留绛,請待其複旅拒[8],绌之未晚。
上又以為;『惠卿不濟事,非助卿者也。
』安石曰:『不知惠卿有何事不可于意?』上曰:『忌能好勝不公。
如沈括、李承之,雖皆非佳士,如卿則不廢其所長,惠卿則每事必言其非。
』安石曰:『惠卿于括,恐非忌能。
如括反覆,真是壬人。
』上曰:『大抵兄弟總好勝忌能。
前日留身,極毀練亨甫。
亨甫頗機警曉事,觀惠卿兄弟,但才能逼己,即忌疾之。
』安石曰:『升卿等亦屢為臣言練亨甫,亦屢勸彼,令勿如此逆欲廢人。
』因為上稱呂和卿溫良曉事,又為上言:『人材如惠卿,陛下不宜以纖介見于辭色,使其不安。
』上曰:『何事?』安石曰:『如對惠卿數稱臣獨無适,莫獨無私,則惠卿何敢安位?國家所賴,恐不宜如此遇之。
』上因令安石敦勉惠卿就位。
七月,崇政殿說書、同管勾國子監呂升卿權發遣太常,兼修一司敕。
升卿乞罷管勾國子監,從其請,而有是命。
蔡承禧劾升卿,升卿既自辨析,且乞劄付承禧。
王安石白上:『恐不宜如此。
若承禧紛紛,則煩陛下處置。
』上乃已。
初,宰執同進呈承禧劾升卿事,惠卿乃谒告,上表求補外者三。
上曰:『卿為參知政事,天下事責不在卿一人,何必爾?』惠卿曰:『比安石之去,一時乏人,所以受命不辭。
安石複來,理宜決去。
』上曰:『卿豈以承禧故耶?承禧言卿弟,無與于卿。
』惠卿曰:『縱使承禧言臣,臣為參知政事,苟自度無過,豈至為之求去?況臣弟分析事又如此乎?』上曰:『豈以安石議用人不合耶?安石必不忌卿。
』惠卿曰:『安石于臣何忌?但陛下初用安石,以其勢孤助之,故每事易。
今日陛下以謂安石之助多節之,以每事難就,則臣之在朝廷,所輔者少而所害者多,不若遂臣之去,陛下一聽安石,天下之治可成也。
』上曰:『終不令卿去。
』惠卿曰:『陛下數宣谕臣以參貳安石,不識何也?參知政事,莫參知陛下之政事否?』上曰:『安石政事,即朕之政事也。
』惠卿因言:『承禧所以言臣弟者,意乃在臣。
』上曰:「朕已曉,無過慮。
』惠卿不得已,乃複就職。
九月辛未,王安石言:『臣子雱奉诏撰進《詩義》,設官置局,有所改定。
臣以文辭義理當與人共,故不敢專守己見,為是既承诏頒行,學者頗謂有所未安。
所有經局改定諸篇,謹錄新、舊本進呈。
内雖舊本,今亦小有删改,并于新本略論所以當删複之意。
』诏安石并删定升卿所解詩序以聞。
呂惠卿緣升卿事乞罷政,既複就職,與安石益不協,于是留身白上曰:『臣意安石在江甯時心有所疑,故速來如此。
既至,必是陛下宣谕及嘗借臣奏對《日錄》觀之,後頗開解。
忽兩日前,餘中、葉唐懿來為臣言:安石怒臣改其《詩義》中語。
昔與臣同進呈,安石以為忘之。
當時隻進呈《詩序》,今但用舊義爾。
臣意以為未審,遣升卿往訊之,果然。
升卿曰:「家兄與相公同改定進呈。
」安石怒曰:「安石為文豈如此?賢兄亦不至如此而已!此曾旼所為,訓诂亦不識!」臣甚怪之,而未谕其怒之之意,此為人所間爾。
臣之弟兄于安石,陛下所亮[9]。
臣所以事臣親者,移之以事陛下外,心所欽服,安石一人而已。
臣為之官屬,安石亦尊禮臣不與他等。
至與之極口争事,未嘗怒也。
近議市易俵籴事,臣意以謂常平法行之方漸安貼,又為此法,呂嘉問不必能辦,所以往複與之問難,以遲其事。
及将上,陛下果以為問,臣不敢不言。
然安石未必怒此,隻是為人所間爾。
』上曰:『安石無它意,經義隻為二三十處訓诂未安。
今便不動序,隻用舊義,亦無害。
』惠卿曰:『安石欲并序删定,置局修撰非一日。
今既皆不可用,而轉官受賜,于理何安?臣亦當奪官。
』上曰:『豈有此理。
』惠卿曰:『縱朝廷不奪,臣何面目?安石言垂示萬世,妄誤學者。
《洪範》義凡有數本,《易》義亦然。
後有與臣商量改者二三十篇,今市肆所賣新改本者是也。
制置條例司前後奏請均輸、農田、常平等,無不經臣手者。
何至今遽不可用,反以送練亨甫?臣雖不才,豈至不如亨甫?』上曰:『卿不須去位。
』惠卿曰:『臣豈可以居此?』 十月己醜朔,太子中允、直集賢院、崇政殿說呂升卿權發遣江南西路轉運副使。
升卿初為禦史所攻,王安石雖數為解釋[10],然其實不樂升卿也。
升卿複于上前讦安石之短,上既決意罷惠卿政事,故先出升卿。
先是,禦史蔡承禧奏:『臣累言參知政事呂惠卿奸邪不法,威福賞刑,天下共憤。
』是日,手诏:『給事中、參知政事呂惠卿,朕不次拔擢,俾預政機。
而乃不能以滅私,為國司直,呵蔽所與,屈擾典刑。
言者交攻,深駭朕聽。
可守本官,出知陳州。
』庚子,右正言、知制诰、直學士院、權三司使章惇知湖州。
先是,禦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