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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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則雖強于密院,何補?但令流俗更有助爾。

    』上曰:『寇準何所能?及有變,則能立大節。

    』又論:『金日磾都無所知,然可托以幼主。

    』安石曰:『金日磾與霍光不為異,乃可以濟。

    寇準非能平心忠于為國,但有才氣,比當時大臣為勝而已。

    』公亮曰:『真宗用寇準,人或問真宗。

    真宗曰:「且要異論相攪,即各不敢為非。

    」』安石曰:『昔日朝廷人人異論相攪[9],即治道何由成?臣愚以為朝廷任軍之臣,非同心同德,協于克一,即天下事無可為者。

    』上曰:『要令異論相攪,即不可。

    』公亮又論光可用,安石曰:『光言未已,則朝廷何以處之?』上遂不用光。

    癸巳,賜秘書省正字唐坰進士出身。

    初,坰為北京監當官,上書言青苗不行,當斬大臣異議者一二人。

    王安石謂坰宜在館閣,故得召對。

    坰有才辨,韓琦甚愛之。

    既去,乃聞其言。

    坰,詢子也。

    癸醜,诏諸路提舉常平宮到阙,并令辭見,如有合奏陳乞上殿,即依提點刑獄儀制施行。

     八月乙醜,司馬光對垂拱殿,乞知許州,或西京留司禦史台、國子監。

    上曰:『卿何得出外?朕欲申卿前命,卿且受之。

    』光曰:『臣舊職且不能供,況當進用?』上曰:『何故?』光曰:『臣不敢留。

    』上沉吟久之,曰:『王安石素與卿善,何自疑?』光曰:『臣素與安石善,但自其執政,違忤甚多。

    今忤安石者,如蘇轼輩,皆毀其素履,中以危法。

    臣不敢避削黜,但欲苟全素履。

    臣善安石豈如呂公著?安石初舉公著,雲何後毀之?雲何彼一人之身,何前是而後非?必有不信者矣。

    』上曰:『安石與公著如膠膝,及其有罪,不敢隐,乃安石之至公也。

    』上又曰:『青苗已有顯效。

    』光曰:『茲事天下知其非,獨安石之黨以為是耳。

    』上曰:『蘇轼非佳士,卿誤知之。

    鮮于侁在遠,轼以奏稿傳之韓琦,贈銀三百兩而不受,乃販鹽及蘇木瓷器。

    』光曰:『凡察人當察其情。

    轼販鬻之利,豈能及所贈之銀乎?安石素惡轼,陛下豈不知?以姻家謝景溫為鷹犬使攻之,臣豈能自保?不可不去也!且轼雖不佳,豈不賢于李定?不成母喪,禽獸之不如,安石喜之,乃欲用為台官!』壬申,王安石獨對。

    上謂安石曰:『司馬光甚怒卿。

    』安石請其故,上曰:『光前日上殿乞出,言謝景溫劾蘇轼必及舉主。

    若朝廷責範鎮,臣亦住不得。

    蘇轼剛正,謝景溫全是卿羽翼。

    』安石曰:『臣每稱景溫平直者,但見韓琦用事,朝廷士大夫号為有名者,亦皆屈意交琦妻弟崔公孺,獨景溫不肯為公孺少屈,臣以此稱之。

    及吳充為京西轉運使,遇公孺若常人,不加禮。

    』上因問:『吳充可為兩府否?』安石曰:『充乃臣親家。

    』上曰:『不須避。

    』安石曰:『若以人望,即吳充亦合為兩府。

    今兩制如孫永、韓維,最為可者。

    然其志未嘗欲興助至理也。

    』上曰:『充比維輩卻曉吏事。

    』又曰:『兩府阙人多,須更得數人。

    』安石曰:『陛下曾說蔡挺亦必可用。

    惟有材之人敢作奸,即最難察。

    陛下但深考道理,明用典刑,則人雖有才而欲為奸者,亦不敢萌奸心。

    如司馬光輩,又安能惑陛下也?』 九月庚子,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曾公亮為司空兼侍中、河陽三城節度使、集禧觀使[10],仍五日一奉朝請。

    公亮初薦王安石可大用,及同執政,知上方向安石,陰助之,而外若不與同者。

    置條例司更張政事,一切聽之。

    每遣其子孝寬與安石謀議,至上前無所異,于是上益專信任。

    安石以其助己,深德之,故推曾公亮而沮抑韓琦。

    禦史至中書論青苗事,公亮俛首不答,安石厲聲與之往反,由是亦以安石為專,而公亮不預也。

    蘇轼曾從容責公亮不能救正朝廷,公亮曰:『上與安石如一人,此乃天也。

    』然安石猶以公亮不盡同己,數加毀訾。

    公亮雖屢乞緻仕,上辄留之,公亮去亦弗勇,安石黨友尤疾之。

    至是以疾告,連乞緻仕,于是乃聽罷相。

    庚戌,司馬光登對,乞許州及留台。

    上曰:『西京何如?』光曰:『恐非才不能了。

    若朝廷差遣,又安敢辭?』因拜謝而退。

    司馬光知永共【傑按:共,應是"興"之誤。

    】軍,及辭,上谕光曰:『今委卿長安,邊鄙動靜皆聞。

    』光曰:『臣守長安,安知邊鄙?』上曰:『先帝時,王陶在長安。

    夏人犯大順,賴陶得其實。

    』光曰:『陶耳目心力過人,臣不敢知識外事。

    』上曰:『本路民間利疾當以聞。

    』光曰:『謹奉诏。

    』光言青苗、助役為陝西之患,上曰:『助役惟行于京東、兩浙耳。

    雇人充役,越州已行矣。

    』 十月癸亥[11],職方員外郎鄧绾為集賢校理[12]、檢正中書孔目房公事。

    绾故名維清,雙流人。

    舉進士高第,遷甯州通判。

    上書言:『陛下得伊呂之佐,作青苗、免役錢等法,百姓無不歌舞聖澤。

    臣以所見甯州觀之,知一路,一路觀之,見天下皆然,此誠不世之良法。

    願陛下堅守行之,勿移于浮議也。

    』又與王安石書及頌。

    安石大喜,白于上,使乘驿詣阙,又累诏趣之。

    比至,上使數人迎于中牟八角順天門調候之。

    抵暮入門就舍,調候者夜飛奏,于右掖門竅中進入。

    诘旦召對。

    時慶州方有夏寇,绾進呈邊事,上問:『識王安石否?』曰:『不識。

    』上曰:『今之古人也!』又問:『識呂惠卿否?』曰:『不識。

    』上曰:『今之賢人也。

    』绾退見安石,欣然如舊交。

    安石問:『家屬俱來乎?』绾曰:『承急召未知所使,不敢俱來。

    』安石曰:『何不俱來?君不歸故官也!』後數日,值安石緻齋,陳升之與馮京以绾知邊事,奏呈知甯州。

    绾聞大恨,公語朝士曰:『急召我來,乃使我還知甯州也?我已語介甫,甚不平。

    』朝士問曰:『君今當作何官?』绾曰:『我不失作館職。

    』或問:『君得毋為谏官乎?』绾曰:『正自可以為之。

    』明日,果有此命。

    绾自至京師,不敢與鄉人相見,鄉人皆笑罵。

    绾曰:『笑罵從汝笑罵,好官我須為之。

    』尋又命绾兼編修中書戶房條例。

     十二月己未,開封府判官、祠部郎中趙瞻知鄧州。

    瞻因出使得奏事,上問曰:『卿為監司久,乃知青苗法便也。

    』瞻對曰:『青苗法,唐行之于季世擾攘中,掊民财誠便。

    今陛下欲為長久計,愛百姓,誠不便。

    』王安石陰使其黨俞充誘瞻曰:『當以知雜禦史奉待。

    』瞻不應,由是不得留京師。

    瞻時出使未還也。

     四年正月壬辰,诏鬻天下廣惠倉田為三路及京東常平本。

    其當赈濟,即以廣惠、常平等倉所貯粟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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