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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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舉,乃為正體。
但尊者任其大,卑者務其細,此先王之法,乃天地自然之理。
如人一身,視聽食息,皆在元首。
至欲搔癢,則須爪甲,小大所在不同,然亦不可阙。
天地生萬物,一草之細,亦皆有理。
今為政,但當論所立法有害于人物與否,不當以其細而廢也。
』上笑,且曰:『買得果實,誠比舊極佳,行人亦極便,但行人皆貧弊,宜與除放息錢。
』安石曰:『行人比舊,已各蘇息,可以存活,何須除放息錢?若行人已蘇息,比舊侵刻之苦已十去八九,更須除放息錢,即見今商稅所取,不擇貧富,固有至貧之人,尚為稅務所困,亦合為之蠲除,彼何獨蠲除此?今諸司吏祿極有不足,乃令乞覓為生,不乞覓不能自存,乞覓又犯刑法。
若除放息錢,何如以所收息錢增此輩祿?』明日,進呈内東門及諸殿吏人名數,白上曰:『從來諸司,皆取賂于果子行人。
今行人歲入市易務息錢幾至萬缗,欲與此輩增祿。
』上曰:『諸殿無事,惟内東門司事繁,當與增祿。
』安石曰:『如入内内侍省吏人,亦當與增祿,蓋自修宗室條制,所減貨賂甚多故也雲雲。
』又錄??人泉府事白上曰:『此周公所為也。
』上曰:『周公事未能行者豈少?』安石曰:『固有未能行者,若行之,則便于公私,不知有何不可?而乃變易,以從流俗。
所見十二月乙亥朔诏,罷諸路上供科買,以提舉在京市易務言上供薦席、黃蘆之類六十色,凡非餘州,不勝科擾,乞計錢數,從本務召入承攬,以便民也。
』 六年正月己酉[5],中書言:『欲以市易務上、下界商稅稅翰林圖畫院,雜買務、雜賣場、諸宮觀真儀法從、南郊、太廟、家事、府司、檢詳等庫、都亭、懷遠驿、三糧料院、内軍器五庫隸都大提舉諸司庫務。
』上批:『内軍器五庫,官物儲積,多在宮禁,及收内降物,兼自有提舉、提點官,可不隸提舉諸司庫務。
』餘從之。
辛亥,樞密使文彥博言:『近臣言市易司遣官監賣果實,有損國體,斂民怨,乞寝罷。
至今涉旬,未聞施行。
凡衣冠之家罔利于市,搢紳清議尚所不容,豈有堂堂大國,皇皇求利,而不為物議所非者乎?』王安石白上曰:『陛下近歲放百姓貸糧至二百萬,支十鬥全糧大軍,一歲增費,亦計數十萬缗,以至添選人俸、增吏祿、給押綱使臣所費,又亦百萬缗。
天下愚智,孰不以此知陛下不殖貨利?豈有所費如此,而乃于果實收數千缗息,以規利者?直以細民久困于宮中須索,又為兼并所苦,故為立法耳。
』彥博所言,遂寝不報。
二月丙子,龍圖閣直學士、給事中張焘提舉在京諸司庫務。
七年正月癸亥,遣三司勾當公事李杞相度成都府置市易務利害。
先已遣蒲宗闵、沈逵,今複遣杞。
其後,上與輔臣論及市易,馮京曰:『曩時西川因榷買物,緻王小波之亂,故頗以市易為言。
臣檢《實錄》,實有此說。
』王安石曰:『王小波自以饑民衆,不為官司所恤,遂相聚為盜,而使臣乃歸咎般取蜀物上供多而緻然。
不知般取孟氏府庫物以上供,于饑民有何利害?』上曰:『李杞行未?』安石曰:『未也。
然願陛下勿疑,臣保市易必不能緻蜀人為變也。
』 三月。
先是,去年八月,詳定行戶利害所言:『乞納諸行利人厚薄,納免行錢,以祿吏與免行戶祇應。
自今禁中買賣,并下雜買務,仍置市司,估市物之低昂。
凡内外官司欲占物價,則取辦焉。
』皆從之。
上曰:『此固便于民,然須嚴立防禁覺察,毋使堕廢。
如天下百姓納麴錢,異時鹽、酒既榷,其錢不能免也。
』至是,上問安石:『納免行錢如何?或雲提湯瓶人亦令出錢,有之乎?』安石曰:『若有之,必經中書指揮。
中書實無此文字。
』馮京曰:『聞後來如此細碎事都罷矣。
』安石曰:『馮京同簽書,中書文字,皆所親見,如何去言聞不知先來如何細碎收錢,後來如何都罷?若據臣所見,即從初措置如此,非後來方不收細碎事。
不知馮京何所憑據,有此奏對。
且言提湯瓶亦令出錢,必有人,陛下何故不宣示,付所司考實?陛下治身以堯舜實然,所愧臣誠無複可以論谏,至于難任人,疾讒說,即與堯舜實異。
如市易司,非呂嘉問,孰敢守法,不避左右近習?非臣孰敢為嘉問辨明,以忤近習?且市易事,臣一一親經理其事,亦頗為勞費精神,正以不欲背負所學,為天下立法故也。
若每每忤聖意,而又召緻近習讒毀,乃作擾害百姓之事,不知臣欲以此何為?以為名則不善,以為利則無獲。
陛下試察臣所以區區為此者何意?』上曰:『何故士大夫言不便者甚衆?』安石曰:『士大夫或不快朝廷政事,或與近習相為表裡。
今大小之臣,與近習相表裡者極多,陛下不察耳。
自古未有令近習如此,而能與治功者。
』 初,呂嘉問以戶部判官提舉市易務,挾王安石勢,陵慢三司使薛向,且數言向沮害
但尊者任其大,卑者務其細,此先王之法,乃天地自然之理。
如人一身,視聽食息,皆在元首。
至欲搔癢,則須爪甲,小大所在不同,然亦不可阙。
天地生萬物,一草之細,亦皆有理。
今為政,但當論所立法有害于人物與否,不當以其細而廢也。
』上笑,且曰:『買得果實,誠比舊極佳,行人亦極便,但行人皆貧弊,宜與除放息錢。
』安石曰:『行人比舊,已各蘇息,可以存活,何須除放息錢?若行人已蘇息,比舊侵刻之苦已十去八九,更須除放息錢,即見今商稅所取,不擇貧富,固有至貧之人,尚為稅務所困,亦合為之蠲除,彼何獨蠲除此?今諸司吏祿極有不足,乃令乞覓為生,不乞覓不能自存,乞覓又犯刑法。
若除放息錢,何如以所收息錢增此輩祿?』明日,進呈内東門及諸殿吏人名數,白上曰:『從來諸司,皆取賂于果子行人。
今行人歲入市易務息錢幾至萬缗,欲與此輩增祿。
』上曰:『諸殿無事,惟内東門司事繁,當與增祿。
』安石曰:『如入内内侍省吏人,亦當與增祿,蓋自修宗室條制,所減貨賂甚多故也雲雲。
』又錄??人泉府事白上曰:『此周公所為也。
』上曰:『周公事未能行者豈少?』安石曰:『固有未能行者,若行之,則便于公私,不知有何不可?而乃變易,以從流俗。
所見十二月乙亥朔诏,罷諸路上供科買,以提舉在京市易務言上供薦席、黃蘆之類六十色,凡非餘州,不勝科擾,乞計錢數,從本務召入承攬,以便民也。
』 六年正月己酉[5],中書言:『欲以市易務上、下界商稅稅翰林圖畫院,雜買務、雜賣場、諸宮觀真儀法從、南郊、太廟、家事、府司、檢詳等庫、都亭、懷遠驿、三糧料院、内軍器五庫隸都大提舉諸司庫務。
』上批:『内軍器五庫,官物儲積,多在宮禁,及收内降物,兼自有提舉、提點官,可不隸提舉諸司庫務。
』餘從之。
辛亥,樞密使文彥博言:『近臣言市易司遣官監賣果實,有損國體,斂民怨,乞寝罷。
至今涉旬,未聞施行。
凡衣冠之家罔利于市,搢紳清議尚所不容,豈有堂堂大國,皇皇求利,而不為物議所非者乎?』王安石白上曰:『陛下近歲放百姓貸糧至二百萬,支十鬥全糧大軍,一歲增費,亦計數十萬缗,以至添選人俸、增吏祿、給押綱使臣所費,又亦百萬缗。
天下愚智,孰不以此知陛下不殖貨利?豈有所費如此,而乃于果實收數千缗息,以規利者?直以細民久困于宮中須索,又為兼并所苦,故為立法耳。
』彥博所言,遂寝不報。
二月丙子,龍圖閣直學士、給事中張焘提舉在京諸司庫務。
七年正月癸亥,遣三司勾當公事李杞相度成都府置市易務利害。
先已遣蒲宗闵、沈逵,今複遣杞。
其後,上與輔臣論及市易,馮京曰:『曩時西川因榷買物,緻王小波之亂,故頗以市易為言。
臣檢《實錄》,實有此說。
』王安石曰:『王小波自以饑民衆,不為官司所恤,遂相聚為盜,而使臣乃歸咎般取蜀物上供多而緻然。
不知般取孟氏府庫物以上供,于饑民有何利害?』上曰:『李杞行未?』安石曰:『未也。
然願陛下勿疑,臣保市易必不能緻蜀人為變也。
』 三月。
先是,去年八月,詳定行戶利害所言:『乞納諸行利人厚薄,納免行錢,以祿吏與免行戶祇應。
自今禁中買賣,并下雜買務,仍置市司,估市物之低昂。
凡内外官司欲占物價,則取辦焉。
』皆從之。
上曰:『此固便于民,然須嚴立防禁覺察,毋使堕廢。
如天下百姓納麴錢,異時鹽、酒既榷,其錢不能免也。
』至是,上問安石:『納免行錢如何?或雲提湯瓶人亦令出錢,有之乎?』安石曰:『若有之,必經中書指揮。
中書實無此文字。
』馮京曰:『聞後來如此細碎事都罷矣。
』安石曰:『馮京同簽書,中書文字,皆所親見,如何去言聞不知先來如何細碎收錢,後來如何都罷?若據臣所見,即從初措置如此,非後來方不收細碎事。
不知馮京何所憑據,有此奏對。
且言提湯瓶亦令出錢,必有人,陛下何故不宣示,付所司考實?陛下治身以堯舜實然,所愧臣誠無複可以論谏,至于難任人,疾讒說,即與堯舜實異。
如市易司,非呂嘉問,孰敢守法,不避左右近習?非臣孰敢為嘉問辨明,以忤近習?且市易事,臣一一親經理其事,亦頗為勞費精神,正以不欲背負所學,為天下立法故也。
若每每忤聖意,而又召緻近習讒毀,乃作擾害百姓之事,不知臣欲以此何為?以為名則不善,以為利則無獲。
陛下試察臣所以區區為此者何意?』上曰:『何故士大夫言不便者甚衆?』安石曰:『士大夫或不快朝廷政事,或與近習相為表裡。
今大小之臣,與近習相表裡者極多,陛下不察耳。
自古未有令近習如此,而能與治功者。
』 初,呂嘉問以戶部判官提舉市易務,挾王安石勢,陵慢三司使薛向,且數言向沮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