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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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故如此?』安石曰:『孝寬及琮皆不可知,或止是誤聽,亦不可知。
』馮京曰:『人言所聞何害?』上曰:『小人好如此,恐宣力者解體。
陳薦前日上殿,言且喜朝廷覺察,罷卻淤田。
』安石曰:『陛下用陳薦輩為耳目股肱,今薦權發遣開封府界内淤田,其罷與不罷,及利害,初不曾知[18],不知陛下耳目何所賴[19]?』 六年九月丙辰,賜屯田員外郎侯叔獻、太常丞楊汲府界淤田各十頃。
叔獻等引河水淤田,決清水于畿縣澶州間,壞民田廬、冢墓,歲被其患。
他州縣淤田類如此,而朝廷不知也。
七年正月。
先是,提舉河北路常平等事韓宗師劾程昉導滹沱河水淤田,而堤壞水溢,廣害民稼,欺罔十六罪。
诏昉分析。
于是進呈,讀至宗師言:『昉奏百姓乞淤田,臣勘會百姓元不曾乞淤田。
昉分析:據差去檢踏官取到逐縣乞淤田狀,但不曾戶戶取狀。
』上曰:『亦無人戶狀。
』王安石曰:『淤田得差去官及逐縣官吏狀足矣,何用戶戶取狀?程昉奏乞淤田既無狀,即難明虛實。
然為朝廷宣力,溉田至四千餘頃,假令奏狀稱人戶乞淤田一句不實,亦無可罪之理。
』上言:『昉昨修漳河,聞漳河歲歲決;修滹沱河,又卻無下尾。
』安石曰:『修漳河出卻三縣民田,百姓群至京師,經待漏院出頭,謝朝廷差到程昉開河,除去百姓三二十年災害。
』 林希《野史》雲:原武等縣民因淤田浸壞廬舍墳墓,又妨秋種,相率詣阙訴。
使者聞之,急責其令迨呼,将杖之,民即謬曰:『詣阙謝耳。
』使者因代為百姓謝淤田表,遣吏詣鼓院投之。
狀有二百餘名,但二吏來投之。
安石喜,上亦不知其妄也。
今附注此,當考。
六年九月丙辰,賜侯叔獻等田,併考。
又逐條讀程昉分析。
八年閏四月十四日,王安石雲:『程昉與韓宗師同放罪。
可考』。
上曰:『若韓宗師,何惜行遣,令轉運使考按其事。
』 韓宗師提舉河北常平,既有旨下京東轉運司。
及程昉各差官檢定淤田,宗師固未嘗兼京東轉運司,不知何故,卻自差官。
蓋宗師隻從河北常平司差官檢定河北淤田,初不問京東轉運司及程昉,又差獨員監當官,故王安石以為違法也。
十月十二日丙子,程昉遷官,可考。
沈活《筆談》雲:瓦橋關北與遼人為鄰,素無關河為阻。
往歲六宅使何承矩守瓦橋,始議因陂澤之地潴水為塞,欲自相視。
恐其謀淺,日會僚佐泛船置酒,賞蓼花,作詩數十篇,令坐客屬和,畫以為圖,傳至京師。
人初莫谕其意,自此始壅諸澱。
慶曆中,內侍楊懷敏複踵為之。
至熙甯中,又開徐村、柳莊等諸泺,皆以徐、鮑、唐、沙等河、叫猿、雞距、五眼等泉為之原,東合滹沱、漳、淇、易、白等水,下并大河,于是自保州西北沈遠泺,東盡淪州泥沽海口,幾八百裡,悉為潴潦,闊者有及六十裡者,至今倚為藩籬。
或謂侵蝕民田,歲失邊粟之入,此殊不然。
深、冀、滄、瀛間,惟大河、滹沱、漳水所淤,方為美田,淤澱不至處,悉是斥鹵,不可種藝。
冀日惟是聚集遊民刮堿煮鹽,頗幹鹽禁,時為寇盜。
自為潴泺,奸盜遂少,而魚蟹菰葦之利,人亦賴之。
沈括《筆談》或附和王安石說,今附注此,待考。
二月丙子,上議擇河北師雲雲。
吳充白上,乞且減省騷擾河北事。
王安石曰:『河北修役法,人皆免役數年,特不科配銀絹。
至于其餘百色,無一毫科配,如何反有騷擾?』上曰:『當是向來差夫多。
』安石曰:『差夫事,候排定保甲,乃可見事實。
大抵七八丁乃差一夫,有何騷擾?初有河決,遽調夫,不知河至今不塞,河北如何騷擾?調數萬夫塞卻河,緻恩、冀數州皆免流亡,得良田耕墾,何名騷擾?塞滹沱河,又出田幾萬頃,灌田四千餘頃,縱未經打量,不知萬頃實否,然亦須五六千頃。
并淤到鹵地亦自萬頃,又開漳河,出三州之田皆可耕種,百姓至群聚來京師,謝朝廷為之除害,如何謂之騷擾?』充曰[20]:『民可與樂成,難與慮始。
』安石曰:『民既難與慮始,此所以須朝廷驅使。
況亦不聞百姓以此為怨,但朝廷士大夫自紛紛爾。
』上因擇帥之難,歎曰:『今朝廷所用非所養,所養非所用。
卿等亦宜為朕養育實才,以當緩急之用。
』安石又言:『今人材之少,當由陛下是非任意[22]、賞罰不明,人人偷惰取容,莫肯自盡故也。
如趙子幾在河北,未嘗按一人,獨程昉盡力,乃興數獄危之。
昉終無罪可劾,唯以壕寨取受杖罪,收坐免勘。
安有一年提舉四五處大役,乃以一壕寨取受杖罪收坐之理[22]?子幾宣言,陛下極稱其能劾程昉。
子幾向在府界,真能不畏強禦,修舉法令?陛下每以衆毀疑之。
臣數辨其無罪。
及使河北,更按盡力之吏,以取悅流俗,陛下始極稱之。
如此,即人臣何故不務為偷惰取容?』上曰:『朝廷獎用程昉如此,安得不盡力?内臣極有願為昉所為者。
内臣得舉京官,祖宗以來未有。
』王安石曰:『昉以職事得舉京官,不知受賂否?若不受賂,但以要人營職故同罪舉官,不知于昉私家有何所利?若人人能為,陛下何不降出姓名,代昉職事?』上曰:『隻是修水利,又不似王繼恩平西川。
』安石曰:『人材各有用,民功
』馮京曰:『人言所聞何害?』上曰:『小人好如此,恐宣力者解體。
陳薦前日上殿,言且喜朝廷覺察,罷卻淤田。
』安石曰:『陛下用陳薦輩為耳目股肱,今薦權發遣開封府界内淤田,其罷與不罷,及利害,初不曾知[18],不知陛下耳目何所賴[19]?』 六年九月丙辰,賜屯田員外郎侯叔獻、太常丞楊汲府界淤田各十頃。
叔獻等引河水淤田,決清水于畿縣澶州間,壞民田廬、冢墓,歲被其患。
他州縣淤田類如此,而朝廷不知也。
七年正月。
先是,提舉河北路常平等事韓宗師劾程昉導滹沱河水淤田,而堤壞水溢,廣害民稼,欺罔十六罪。
诏昉分析。
于是進呈,讀至宗師言:『昉奏百姓乞淤田,臣勘會百姓元不曾乞淤田。
昉分析:據差去檢踏官取到逐縣乞淤田狀,但不曾戶戶取狀。
』上曰:『亦無人戶狀。
』王安石曰:『淤田得差去官及逐縣官吏狀足矣,何用戶戶取狀?程昉奏乞淤田既無狀,即難明虛實。
然為朝廷宣力,溉田至四千餘頃,假令奏狀稱人戶乞淤田一句不實,亦無可罪之理。
』上言:『昉昨修漳河,聞漳河歲歲決;修滹沱河,又卻無下尾。
』安石曰:『修漳河出卻三縣民田,百姓群至京師,經待漏院出頭,謝朝廷差到程昉開河,除去百姓三二十年災害。
』 林希《野史》雲:原武等縣民因淤田浸壞廬舍墳墓,又妨秋種,相率詣阙訴。
使者聞之,急責其令迨呼,将杖之,民即謬曰:『詣阙謝耳。
』使者因代為百姓謝淤田表,遣吏詣鼓院投之。
狀有二百餘名,但二吏來投之。
安石喜,上亦不知其妄也。
今附注此,當考。
六年九月丙辰,賜侯叔獻等田,併考。
又逐條讀程昉分析。
八年閏四月十四日,王安石雲:『程昉與韓宗師同放罪。
可考』。
上曰:『若韓宗師,何惜行遣,令轉運使考按其事。
』 韓宗師提舉河北常平,既有旨下京東轉運司。
及程昉各差官檢定淤田,宗師固未嘗兼京東轉運司,不知何故,卻自差官。
蓋宗師隻從河北常平司差官檢定河北淤田,初不問京東轉運司及程昉,又差獨員監當官,故王安石以為違法也。
十月十二日丙子,程昉遷官,可考。
沈活《筆談》雲:瓦橋關北與遼人為鄰,素無關河為阻。
往歲六宅使何承矩守瓦橋,始議因陂澤之地潴水為塞,欲自相視。
恐其謀淺,日會僚佐泛船置酒,賞蓼花,作詩數十篇,令坐客屬和,畫以為圖,傳至京師。
人初莫谕其意,自此始壅諸澱。
慶曆中,內侍楊懷敏複踵為之。
至熙甯中,又開徐村、柳莊等諸泺,皆以徐、鮑、唐、沙等河、叫猿、雞距、五眼等泉為之原,東合滹沱、漳、淇、易、白等水,下并大河,于是自保州西北沈遠泺,東盡淪州泥沽海口,幾八百裡,悉為潴潦,闊者有及六十裡者,至今倚為藩籬。
或謂侵蝕民田,歲失邊粟之入,此殊不然。
深、冀、滄、瀛間,惟大河、滹沱、漳水所淤,方為美田,淤澱不至處,悉是斥鹵,不可種藝。
冀日惟是聚集遊民刮堿煮鹽,頗幹鹽禁,時為寇盜。
自為潴泺,奸盜遂少,而魚蟹菰葦之利,人亦賴之。
沈括《筆談》或附和王安石說,今附注此,待考。
二月丙子,上議擇河北師雲雲。
吳充白上,乞且減省騷擾河北事。
王安石曰:『河北修役法,人皆免役數年,特不科配銀絹。
至于其餘百色,無一毫科配,如何反有騷擾?』上曰:『當是向來差夫多。
』安石曰:『差夫事,候排定保甲,乃可見事實。
大抵七八丁乃差一夫,有何騷擾?初有河決,遽調夫,不知河至今不塞,河北如何騷擾?調數萬夫塞卻河,緻恩、冀數州皆免流亡,得良田耕墾,何名騷擾?塞滹沱河,又出田幾萬頃,灌田四千餘頃,縱未經打量,不知萬頃實否,然亦須五六千頃。
并淤到鹵地亦自萬頃,又開漳河,出三州之田皆可耕種,百姓至群聚來京師,謝朝廷為之除害,如何謂之騷擾?』充曰[20]:『民可與樂成,難與慮始。
』安石曰:『民既難與慮始,此所以須朝廷驅使。
況亦不聞百姓以此為怨,但朝廷士大夫自紛紛爾。
』上因擇帥之難,歎曰:『今朝廷所用非所養,所養非所用。
卿等亦宜為朕養育實才,以當緩急之用。
』安石又言:『今人材之少,當由陛下是非任意[22]、賞罰不明,人人偷惰取容,莫肯自盡故也。
如趙子幾在河北,未嘗按一人,獨程昉盡力,乃興數獄危之。
昉終無罪可劾,唯以壕寨取受杖罪,收坐免勘。
安有一年提舉四五處大役,乃以一壕寨取受杖罪收坐之理[22]?子幾宣言,陛下極稱其能劾程昉。
子幾向在府界,真能不畏強禦,修舉法令?陛下每以衆毀疑之。
臣數辨其無罪。
及使河北,更按盡力之吏,以取悅流俗,陛下始極稱之。
如此,即人臣何故不務為偷惰取容?』上曰:『朝廷獎用程昉如此,安得不盡力?内臣極有願為昉所為者。
内臣得舉京官,祖宗以來未有。
』王安石曰:『昉以職事得舉京官,不知受賂否?若不受賂,但以要人營職故同罪舉官,不知于昉私家有何所利?若人人能為,陛下何不降出姓名,代昉職事?』上曰:『隻是修水利,又不似王繼恩平西川。
』安石曰:『人材各有用,民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