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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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置八陣法,敗蚩尤于涿鹿。

    諸葛亮造八陣圖于魚腹平沙之上,壘石為八行。

    晉桓溫見之,曰:「常山蛇勢。

    」文武皆莫能識之,此即九軍陣法也。

    後至隋韓擒虎,深明其法,以授其甥李靖。

    靖以時遭久亂,将臣通曉其法者頗多,故造六花陣,以變九軍之法,使世人不能曉之。

    大抵八陣即九軍。

    九軍者,方陣也。

    六花陣即七軍。

    七軍者,圓陣也[17]。

    蓋陣以圓為體。

    方陣者,内圓而外方;圓陣即内外俱圓矣。

    故以圓物驗之,則方以八包一,圓以六包一,此九軍、六花之陣大體也。

    六軍者,左右虞候各一軍,為二虞軍;左右廂各二軍,為軍四廂,與中軍共為七軍。

    八陣者,加前、後二軍,共為九軍。

    本朝祖宗以來,置殿前馬步軍三帥,即中軍前後軍帥之别名,而馬步軍都虞候,是為二虞候軍;天武捧日龍神衛四廂,是為四廂軍也。

    中軍帥總制九軍,即殿前都虞候,專總中軍一軍之事務,是其名實,與古九軍及六花陣相符而不少差也。

    今論兵者,俱以唐李筌《太白陰經》中所載陣圖為法,失之遠矣。

    朕嘗覽近日臣僚所獻陣圖,皆妄相惑,無一可取。

    果如此輩之說。

    則兩敵相遇,必須遣使預約,戰日擇一寬平之地,仍夷阜塞壑,誅茅伐木,如射圃教場,方可盡其法耳。

    以理推之,知其不可用也決矣。

    今可約李靖法為九軍營陣之制。

    然李筌之圖乃營法,非陣法也。

    朕采古之法,酌今之宜,曰營,曰陣,本于一法而已。

    止則曰營,行則曰陣。

    在奇正言之,則營為正,陣為奇也。

    』故有是诏。

    太學進士楊伋權武學傳授,候一年召試,及撰述《李靖兵法》,并上圖議,特錄之。

     九年四月己醜,上與輔臣論營陣法,以謂:『為将者少知将兵之理,且如八軍、六軍,皆大将居中。

    大将譬夫心也,諸軍則四體也。

    運其心智,以身使臂,以臂使指。

    攻其左則右救,攻其右則左救,前後亦然,則兵何由敗也?』 五月辛酉,诏:『諸保甲可依新除隊法結隊,并印新結隊圖付兵部,每一都給之一圖。

    結隊之法,三人為一小隊,三小隊為一中隊,五中隊為一大隊。

    并引戰一人居前,擁隊一人執刀居後,傔二人居左、右,執旗一人居中。

    凡五十人,皆選士也。

    有馬人與無馬人各為隊,隊中其械,或純用一色,或雜用弓弩、刀斧、槍盾,皆于結隊時商定教習。

    』 元豐元年十一月乙亥,诏:『近分配殿前步軍司标排手教頭五十九人,可令逐司所管槍手,均選蹻捷輕健堪教之人,每名各教九人,令阮根往來巡視指教,賈逵、燕達按閱,候教成日,取旨引見。

    』後賈逵、燕達等言:『近降東南隊法,五人為一小隊:一人牌手,二人槍手,二人弩手[18]。

    五小隊為一中隊,兩中隊為一大隊[19]。

    今阮根反以八人為一隊,又減大排一增小排二,減弩一增弓二,與東南所用器仗不同。

    乞止依東南隊法,以弩手代小排。

    若去敵稍遠,則施箭鑿,近則左手持弩,如小排架隔次第,右手執刀劈斫,庶與長兵相兼。

    』從之,仍令槍手兼習标。

     六年二月己酉,诏燕達、王淵取一軍合用人将按試營陣。

    先是,上親以古兵法制九軍營陣,凡出戰下營,互變分合,作止進退,方圓尖直,肄習皆盡其妙,至是命燕達。

     八年三月,哲宗即位。

     元祐元年二月,殿前馬步軍司言:『準朝旨,相度到高翔上言,乞依舊教閱禦陣事,欲于教陣日與新陣相兼。

    』诏:『遇教陣,隔旦更互教習。

    所有元豐七年六月甲申指揮勿行。

    』先是,祖宗置九軍營陣,為方、圓、曲、直、銳,凡五變為五陣,遂罷教習禦陣。

    至是,複以舊陣互教。

     校勘記 [1]恐不能 原本無『恐』字,義不周。

    茲據《長編》卷二二九補。

     [2]知制诰 原本脫『知』字,據《長編》卷二四三補。

     [3]魯史亡 原本『亡』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四七補。

     [4]教發 原本作『教及』,據《長編》卷二四七改。

     [5]庚子 原本無此二字,據《長編》卷二五六補。

     [6]壬午 原本無此二字,據《長編》卷二六四補。

     [7]順騌 原本『騌』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六四補。

     [8]丁亥 原本無此二字,據《長編》卷二六六補。

     [9]鎖廳 原本作『韬廳』,據《長編》卷二六六改。

     [10]丁酉 原本無此二字,據《長編》卷二六七補。

     [11]丁未 原本作『壬寅』,據《長編》卷二三三改。

     [12]蔡挺 原本作『蔡提』,據《長編》卷二三三改。

     [13]結隊 原本作『結陣』,據前文及《長編》卷二五七改。

     [14]團立 原本『立』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五七補。

     [15]百千 原本作『百十』,據《長編》卷二五七改。

     [16]與震 原本脫『與』字,據《長編》卷二六○補。

     [17]圓陣 原本脫『圓』字,據《長編》卷二六○補。

     [18]二人弩手『二』,《長編》卷二四九作三。

     [19]中隊 原本脫『中』字,據《長編》卷一一九四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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