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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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而《禮記》曰:「天子聽朔于南門之外。

    」蓋為五室十有二堂,〈月令》所謂青陽、明堂、太廟、總章、元堂,各有左右個,天子分十二月居之。

    而《考工記·匠人》雲:「夏氏世室,堂修二七,廣四修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1],九階。

    四旁兩夾窗,白盛。

    門堂三之二,室三之一。

    殷人重屋,堂修七尋,堂崇三尺,四阿重屋。

    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尺,凡室二筵。

    鄭氏謂:「世室,廟也。

    重屋,路寝也。

    夏舉宗廟,商舉路寝,周舉明堂。

    互言之,明周制也。

    」自漢武帝始作明堂。

    出于詭說,以茅蓋之水,闤宮垣為複道,上有樓,從西南人,名曰昆侖,違經背古。

    其後議者紛纭,至引天地、四時、風氣、乾坤、五行、數象之類,蓋已不勝其誕矣。

    本朝親祠明堂,寓于大慶殿。

    大慶,路寝也,然非明堂。

    其有司攝事,亦寓郊邱。

    其五室、十二堂、九階,緣後世不即以聽政,及修廣之度,謂宜量時增損,取适于世。

    』又言:『祀帝于郊,以天道事之。

    亨帝于堂,以人道事之。

    皇祐大亨明堂,用犢七以薦上帝,配五方帝;用豕各五,以薦五人帝。

    熙甯故事,禮院參詳,昊天上帝、配帝各用犢一、羊一、豕一,五帝、五人帝,用犢五,羊、豕各五,皆未應禮。

    臣等看詳《禮》,以角繭栗謂之犢角,握角赤謂之牛犢者,誠悫是以小為貴,故凡犢則特薦之,所謂祭天特。

    』又曰:『用犢者貴誠,非可與羊、豕相參也。

    若牛與羊、豕各一,則謂之太牢,宗廟賓客俱用太牢是也。

    今來明堂親祠上帝、配帝、五方帝、五人帝,伏請各用牛一、羊一、豕一。

    』 禮文兩事皆無月日,又未知從違,更須考詳。

     六月庚子,詳定禮文所言:『案《禮記·玉藻》雲:「笏天子以球玉。

    」注:「球,美玉,或謂之大圭,其實一也。

    」大圭之制,以《周禮》考之,則長三赤;以西魏、隋、唐考之,則長赤二寸。

    乞朝廷揆玉之有無制之。

    』從之。

    又言:『皇帝親祠,至曇洗、奠玉币、飲福,皆雲搢鎮圭。

    此既非笏,不當措之。

    伏請改為奠鎮圭。

    其盥手、飲福,謂宜使人接圭。

    』又言:『天子奉祀執鎮圭者,其贽也;搢大圭者,其笏也。

    《禮》:見于所尊。

    奠摯而不授。

    伏請自今皇帝親祠郊廟,搢大圭,執鎮圭。

    每奉祀之時,既接神,再拜則奠鎮圭為贽,執大圭為笏。

    所有儀注,皇帝搢鎮圭,蓋沿襲之誤。

    乞從改正。

    』诏候制到大圭日施行。

    甲一辰,詳定禮文所言:『今儀注,凡亨太廟,但有三牲骨體俎,而無腸胃膚俎,不應古義。

    伏請于三牲骨體俎之外,加以牛羊腸胃俎一、豕膚俎一。

    所有牛、羊腸胃,其數各三,其長皆及俎。

    俎離肺各一,小而長午,割之不絕。

    中央少許,刌肺各三,與腸胃共為一俎。

    其載之次序,以離肺在上端,刊肺次之,腸胃在下端。

    豕膚為一俎,橫載,令其皮革相順。

    』從之。

    又言:『伏請自今郊廟薦腥,解其牲兩髀、兩肩、兩腸,并脊為七體,左右胖俱用其載于俎,則以兩髀在端,兩肩次之,兩肋次之,脊居中。

    皆進。

    未至薦熟,洗肉于湯,止用右胖,髀不升。

    其十一體在俎之序,則肩也,臂也,臑也,正脊也,艇脊也,橫脊也,代肋也,長肋也,短肋也,膊也,胳也。

    依此設之,肩臑在上端,膊胳在下端,脊在中央。

    仍各以半為腥俎,半為熟俎。

    腸胃膚俎亦然。

    』從之。

     七月甲戌,詳定禮文所言:『鹵簿所用二十八宿、五星、攝提旗,有司乃取方士之說,繪為人形,于《禮》無據。

    伏請改制,著其象以則天文。

    』從之。

    又言:『《郊特牲》曰:獻命庫門之内,戒百官也。

    太廟之内,戒百姓也。

    說者曰:百姓王之親。

    今誓百官于尚書省,誓宗室于中書,于《禮》無據。

    伏請戒百官于廟堂,戒宗室于太廟。

    』從之。

    又言:『祭祀時刻,今參酌秋、夏,即用醜時一刻;春、冬,即用醜時七刻行事,至明,皆十五刻,庶合舊禮,不至迫遽。

    』從之。

     乙亥,詳定禮文所言:『看詳《鹵簿記》,公卿奉引,第一開封令,乘轺車;次開封牧,乘革車,隼旗;次太常卿,乘革車,鳳旗;次司徒,乘革車,瑞馬旗;次兵部尚書,乘革車,虎旗。

    以臣等考之,皆為非是。

    謹案:《周禮·巾車》職曰:孤乘夏篆,卿乘夏缦,大夫乘墨車。

    《司常》職曰:孤卿建旃,大夫建物。

    《儀禮·觐禮》曰:侯氏乘墨車,載龍旃。

    則縣令五品,秩比大夫,當乘墨車而建物;牧比諸侯,當乘墨車而建旃。

    太常卿,古春官卿,當乘夏缦而建旃;司徒,今三公,當乘夏篆而建旃;禦史大夫三品,秩比卿,兵部尚書,古夏官卿,皆當乘夏篆而建旃。

    伏請公卿已下奉引,先開封令,奉引乘墨車建物;次開封牧,奉引乘墨車建旃;次太常卿,奉引乘夏缦建旃;次司徒,奉引乘夏篆建旃;次禦史大夫,奉引乘夏缦建旃;次兵部尚書,奉引乘夏缦建旃。

    所以參備《周禮》九旗之制。

    』貼黃稱:『《禮》經不著三公所乘車、所建旗。

    又偏駕不入王門,諸侯朝乘墨車。

    今約孤乘夏篆、建旃之文,定司徒之制。

    』從之,仍令疾速講求在旂旃物制度以聞。

     八月辛卯朔,詳定禮文所言:『明堂、昊天上帝禮神之玉,當用蒼璧。

    今用四圭,有邸。

    伏請改用蒼璧禮天。

    其有司攝事五帝,亦乞依《大宗伯》禮神之制,陳玉,各放其方之色。

    』從之。

    甲午,詳定禮文所言:『乞親祠景靈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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