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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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異,四方之順成不等,則報功之禮,亦不得一,故《記》曰:八蠟以祀四方。

    四方年不順成,八蠟不通。

    曆代蠟祭,獨在南郊為一壇。

    伏請蠟祭,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

    前期司農聞有不順成之方,不報其息[14]。

    民祭仍在蠟祭之後。

    』從之。

     二月癸酉,太常寺言:『郊廟用樂二十簴,若遇雨雪,則覆以幕,臨祭恐不能應辨。

    自今如望祭,即設于殿庭。

    』監察禦史王柏言:『祭祀牢禮之具,皆掌于光祿,而寺官未嘗臨莅,失事神之敬。

    伏請大祠皆輪光祿卿、少卿,朔祭及中祠輪丞、主簿監視。

    』并從之。

    甲戌,太常博士何洵直言:『《熙甯祀儀》:春、秋仲月祀九宮貴神,祝文稱「嗣天子臣某」。

    九宮貴神功佐上帝,德庇下民,以禮秩論之,當與社稷為比。

    伏請依《熙甯祀儀》為大祀,其祝版即依會昌故事、《開寶通禮》,書禦名,不稱臣。

    又雨師、先農皆中祠,馬祖、先牧、馬社、馬步小祠共一少牢。

    今貴神九位異壇别祝,尊為大祠,共用二少牢,于腥熟之俎,骨體不備,比之小祠,有所弗及。

    謂宜用九少牢,庶有情文相副。

    』從之。

     三月辛巳,禮部奏:『有司攝事祀昊天,伏請初獻曰《帝臨嘉至》之舞,亞、終獻曰《神娛錫羨》之舞;初獻曰《孝熙昭德》之舞,亞、終獻曰《禮祫儲祥》之舞。

    』從之。

    庚子,诏加上仁宗、英宗尊谥至十六字,于大禮前擇日行之。

    詳定禮文所言:『《儀禮》曰:「夫婦一體」。

    故昏禮則同牢而食,合卺而飲,終則同穴,祭則同幾,明夫婦一體未有異廟者也。

    惟周以姜螈為禖神,而帝喾不一廟,又不可下入子孫之廟,乃以别廟而祭之。

    故《魯頌》謂之閟宮,《周禮》謂之先妣。

    自漢以來,凡不祔不配者,皆援姜嫄以為比。

    或以其微,或以其繼而已。

    始微終顯,皆嫡也。

    前娶後繼,皆嫡也。

    後世乃以始微後顯乃祭之别廟,不得伸同幾之義,則非禮之意。

    夫婦天地之大義,一體而胖合,故聖王重嫡,所以重宗廟,非始微終顯、前娶後繼所當異也。

    恭惟太祖孝惠皇後、太宗淑德皇後、真宗章懷皇後,實皆元妃,而孝宣皇後則太祖之繼後,當時議者或以其未嘗正位中宮,而不許其配;或以其繼而不許其配。

    若以為未嘗正位中宮,則懿德皇後配太宗矣;若以為繼,則孝明皇後配太祖矣。

    而有司因循,不究其失,皆祭以别廟,在禮未安。

    伏請升祔太廟,以時配享。

    』诏恭依。

     五月乙卯,禮部言:『經有大裘而無其制,近世所為,惟梁、隋、唐為可者。

    請緣隋制,以黑羔皮為裘,黑缯為領袖及裡,緣袂可運肘,長可蔽膝。

    謹按:皇侃說祭服之下袍繭,袍繭之下中衣,朝裼衣之下有羔裘,羔裘之下衣之。

    然則今之親郊,中單當在大裘之下,其袂之廣狹、衣之長短,皆當如裘。

    伏乞改制。

    』從之。

    甲申,禮部狀:太常寺修定郊禮之歲,夏至皇帝親祭皇地祇于北郊方邱,及上公攝事儀。

    诏依親祠北郊儀,盡如南郊。

    其上公攝事,惟改樂舞名,及不備官。

    其俎豆、樂懸、圭币之數、史官奉祝冊如親祠。

     閏六月乙酉,太常博士王古言:『竊見《修定升祔儀注》内有四後更不造冊。

    臣愚以為:朝廷苟欲姑狥禮官之議,今不用冊,則乞稽參典故,凡行禮之節,務緻隆極,使較然異于常享,庶幾上副陛下緻嚴宗廟之意。

    』诏下太常寺詳議。

    太常寺言:『欲比景靈宮安奉神禦禮例,遣重臣行事,比親祠太廟,用竹冊,宗室、遙郡刺史進冊,史官讀冊;差親王、使相以下為三獻,配享功臣七祝。

    仍乞陪祠宗室系正任以上,并立班。

    其告遷神禦,每位用細仗二百人。

    』诏升祔四後用彩殿,告遷差宗室行禮,并西櫺星門外,亦用儀物稱事陳列。

    從之。

     七月丁未,诏以十月丙午有事于南郊。

    乙卯,祔孝惠、孝章、淑德、章懷皇後于太祖、太宗、真宗廟室,孝惠、孝明、孝章、淑德、懿德、明德、元德、章懷、章穆、章獻明肅、章懿各以配、繼先後為次。

    庚申,禮部言:『太常寺先定北郊壇制,方邱三成,級高四尺。

    本部常看詳,以為壇制既為方邱,難設八陛。

    欲乞别選擇澤中之邱以為方壇,高六尺,設四陛。

    』而太常寺又言:『方邱壇制度皆不經見。

    《周禮》以黃琮禮地。

    鄭氏注:「琮八方象地。

    」則壇制八陛,固有所本。

    固守前說不肯變。

    本部再詳《周禮》,祭地以方邱,且在澤中。

    乃是經據。

    漢制設四陛,高六尺,其法可用。

    蓋壇之四旁各設一陛,則四陛,與方壇于禮為宜。

    又其崇六尺,去地未遠,且有親地之意。

    乞送别司再定。

    』诏壇高一丈二尺,設四陛,餘依所請。

     八月庚子,诏:『《南郊式》有皇帝稱臣遣使,所遣官不稱臣。

    自今依舊稱臣。

    』舊儀,皇帝稱臣,遣官亦稱臣。

    熙甯五年,沈括上《南郊式》,以為被遣官亦稱臣不應禮,改之,至是複舊。

     十月甲申,光祿卿呂嘉問言:『光祿掌酒醴,祠祭實尊罍,相承用法酒庫三色法酒以代,《周禮》所謂五齊三酒,恐不足以上稱陛下崇祀之意。

    近于法酒庫内,以《醞酒法式》考之《禮》經五齊三酒。

    今醅酒,其齊冬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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