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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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辛酉,講議司言:『熙甯九年,嘗置太醫局,教養生員,分治三學。

    諸軍病患,歲終比較等第給錢。

    元祐裁減浮費,遂行廢罷。

    今已置到醫學教養上醫外,所有本局,并合與複。

    』從之。

     八月戊申,诏:『講議司官屬,依制置三司條例司體例推恩。

    翰林學士承旨張康國、刑部侍郎劉赓、提舉洞霄宮蹇序辰、顯谟閣待制範緻虛、王漢之等三十五人各遷一官,餘四人及尚書省都事任充等,支賜銀絹、遷官、轉資、減磨勘年有差。

    提舉洞霄宮張商英系元祐奸黨,及會言鹽法并奏鹽數未實,管勾靈仙觀;吳儲系元祐黨吳安詩子,監滑州鹽酒稅李琰昨為不親詣通、泰等州措置鹽事[7],特沖替;添差岐亭鎮酒稅虞防為毀哲宗谥号,系入籍人,更不推恩。

    』又诏:『講議司系紹述熙甯、元豐法度,與其他官司事體不同,應緣講議司所得恩例,今後無得攀引。

    』 《實錄》全不載,诏旨太詳,《宣和錄》太略,今别修如上。

     宣和六年十一月丙戌,手诏:『神考釐正六官,修舉百度,上有道揆,下有法守,先後詳略,若網在綱,用垂裕于萬世。

    繼志述事,正在今日。

    比年以來,官不修方,使得撓政,上下苟玩,名為遵揚,而實侵紊。

    法本一定,可循勿失,而官司便文,緣事建請,遂至于條目滋繁;以式均财,本無不足,而流品猥衆,廪食無名,遂至于用度冗濫。

    謹名器,重爵賞,所以示天下之公,而僥倖路啟,請谒相先,故人才失任使之實。

    時賦役、勸農桑,所以厚天下之本,而貪利誕謾,掊克無藝,故民力有匮乏之憂。

    以類推之,不可勝言。

    可令尚書省置局詳議,以講議司為名,究本推原,務協于大公至正之道,以廣紹述先烈之休。

    其名遵存,以稱朕旨。

    』禦筆:『差蔡攸同白時中、李邦彥就尚書省置講議财利司。

    除茶法已有定制、法令究具,更不取索外,餘并講究利害,條具來上。

    限一季結絕。

    』 《初草》十一月六日禦筆。

    按:十三日,始降诏置講議司,恐此雲六日,必誤。

    朱勝非雲:『宣和七年,置講議司,以革弊事,宰執為提舉官。

    餘在都司,被命覆實,凡已經裁減者再看詳訖,方行取旨。

    未幾,太保、領樞密院蔡攸同提舉,餘固已疑之。

    攸違議以謂內侍掌職事于宮禁,外庭無由稽考,乞應合裁減事,委童貫取旨。

    時貫以廣陽郡王領右府,諸閹之長故也。

    後旬日,送下五十餘狀。

    貫雲:禁中進呈,得旨并依。

    餘即遍閱,皆主者自陳,名為減損,其實增添。

    知某局元置親衛兵士五百人,自置營以來,止有三二百人,今減元額作四百人,卻限一月招填,或取撥足數。

    他事大率如此,方悟攸言與此曹為地。

    嘗檢照官制:熙甯以前,文臣朝議大夫至中奉大夫共二十九員,止有中散二員,餘皆朝議。

    今一百九十餘員。

    武臣觀察使至節度使止二十七員,今一百七十員。

    餘官五之二合文、武官舊有九千餘員,今三萬五千餘員。

    餘力請于時相白時中、李邦彥,謂置司無補,不若不置。

    未幾結罷。

    初,崇甯中,蔡京作相,置講議司,凡謬政弊法流毒天下者,皆當時所為也。

    官吏數百人增給厚俸,濫賞驟遷,浮費不赀,會集僚屬,蠏黃饅頭一味,用錢一千三百餘缗,則他可知矣。

    如是二年而罷。

    今置司又以講議為名,雖立意不侔,亦無補也。

    』 辛卯,開封尹兼侍讀燕瑛、前徽猷閣直學士任諒特起複,并為講議司詳議官;朝散大夫直祕閣季同、朝請大夫王雲、承議郎鄭望之、朝奉大夫直秘閣高衛并為參詳官。

     十二月甲辰朔,手诏:『朕執權秉要,以正主道,賦事圖功,責在股肱之臣。

    比年以來,任匪其人,政失厥中,明發悚惕。

    念我烈考之谟訓,修革蠱弊,庶幾持循,肆命近弼,置司講議。

    太師緻仕蔡京輔朕初載,誕著碩膚。

    屬闵勞以官職之事,即安重廬,憲其言行,尚有賴焉。

    《書》不雲乎:「詢茲黃發,則罔所愆。

    」京可兼領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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