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惑經第四

關燈
則始末可尋。

    如定六年書"鄭滅許,以許男斯歸。

    "而哀元年書"許男與楚圍蔡。

    "夫許既滅矣,君執家亡,能重列諸侯,舉兵圍國者何哉?蓋其間行事,必當有說。

    《經》既不書,《傳》又阙載,缺略如此,尋繹難知,其所未谕十也。

     案晉自魯闵公已前,未通于上國。

    至僖二年滅下陽已降,漸見于《春秋》。

    蓋始命行人自達于魯也,而《瑣語》、《晉春秋》載魯國闵公時事,言之甚詳。

    斯則聞事必書,無假相赴者也。

    蓋當時國史,它皆仿此。

    至于夫子所修也則不然。

    凡書異國,皆取來告。

    苟有所告,雖小必書;如無其告,雖大亦阙。

    故宋飛六鹢,小事也,以有告而書之;晉滅三邦,大事也,以無告而阙之。

    用使巨細不均,繁省失中,比夫諸國史記,奚事獨為疏闊?尋茲例之作也,蓋因周禮舊法,魯策成文。

    夫子既撰不刊之書,為後王之則,豈可仍其過失,而不中規矩者乎?其所未谕十一也。

     蓋君子以博聞多識為工,良史以實錄直書為貴。

    而《春秋》記它國之事,必憑來者之辭;而來者所言,多非其實。

    或兵敗而不以敗告,君弑而不以弑稱,或宜以名而不以名,或應以氏而不以氏,或春崩而以夏聞,或秋葬而以冬赴。

    皆承其所說而書遂使真僞莫分,是非相亂。

    其所未谕十二也。

     凡所未谕,其類尤多,靜言思之,莫究所以。

    豈"夫子之牆數仞,不得其門"者欤?将"某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者欤?如其與奪,諸謝不敏。

     又世人以夫子固天攸縱,将聖多能,便謂所著《春秋》,善無不備。

    而審形者少,随聲者多,相與雷同,莫之指實,榷而為論,其虛美者有五焉。

     案古者國有史官,具列時事,觀汲冢所記,皆與魯史符同。

    至如周之東遷,其說稍備;隐、桓已上,難得而詳。

    此之煩省,皆與《春秋》不别。

    又"獲君曰止。

    ""誅臣曰刺,""殺其大夫曰殺,""執我行人","鄭棄其師,""隕石于宋五。

    "諸如此句,多是古史全文。

    則知夫子之所修者,但因其成事,就加雕飾,仍舊而已,有何力哉?加以史策有阙文,時月有失次,皆存而不正,無所用心,斯又
0.04874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