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漢書五行志錯誤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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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歆以為釐十六年,《左氏傳》釋六鶂退飛是也。
案舊史劉向學《穀梁》,劉歆學《左氏》。
既祖習各異,而聞見不同,信矣。
而周木斯拔,鄭車偾濟,風之為害,備于《尚書》、《左傳》。
向則略而不信,歆則知而不傳。
又詳言從怪,曆叙群妖。
述雨氂為災,而不尋趙毛生地;書異鳥相育,而不載宋雀生鹯。
斯皆見小忘大,舉輕略重。
蓋學有不同,識無通鑒故也。
且當炎漢之代,厥異尤奇。
若景帝承平,赤風如血;于公在職,亢陽為旱。
惟紀與傳,各具其詳,在于《志》中,獨無其說也,何哉?此所謂博引前書,網羅不盡也。
《左傳》雲:宋人逐猰狗,華臣出奔陳。
又雲:宋公子地有白馬,景公奪而朱其尾鬛。
地弟辰以肖叛。
班《志》書此二事,以為犬馬之禍。
案《左氏》所載,斯流實繁。
如季氏之逆也,由鬥雞而傅介;衛侯之敗也,因養鶴以乘軒。
曹亡首于獲雁,鄭弑萌于解鼋。
郄至奪而家滅,華元殺羊而卒奔。
此亦白黑之祥,羽毛之孽,何獨捨而不論,唯征犬馬而已。
此所謂兼采《左氏》,遺逸甚多也。
案《太史公書》自《春秋》以前,所有國家災眚,賢哲占侯,皆出于《左氏》、《國語》者也。
今班《志》所引,上自周之幽厲,下終魯之定、哀,而不雲《國語》,唯稱史記,豈非忘本徇末,逐近棄遠者乎?此所謂屢舉舊事,不知所出也。
所定多目,凡二十種。
但其失既衆,不可殚論。
故每日之中,或舉一事。
庶觸類而長,他皆可知。
又案斯志之作也。
本欲明吉兇,釋休咎,懲惡勸善,以戒将來。
至如春秋已還,漢代而往,其間日蝕、地震、石隕、山崩、雨雹、雨魚、大旱、大水、犬豕為禍,桃李冬花,多直叙其災,而不言其應。
此乃魯史之《春秋》、《漢書》之帝紀耳,何用複編之于此志哉!昔班叔皮雲:司馬遷叙相如則舉其郡縣,著其字。
蕭、曹、陳平之屬,仲舒并時之人,不記其字,或縣而不郡,蓋有所未暇也。
若孟堅此《志》,錯謬殊多,豈亦刊削未周者邪?不然,何脫略之甚也。
亦有穿鑿成文,強生異義。
如蜮之惑,麋之為迷,隕五石者,齊五子之征。
潰七山者,漢七國之象。
叔服會葬,郕伯來奔,亢陽所以成妖,鄭易許田,魯謀萊國,食苗所以為禍。
諸如此比,其類弘多。
徒有解釋,無足觀采。
知音君子,幸為詳焉。
劉歆以為釐十六年,《左氏傳》釋六鶂退飛是也。
案舊史劉向學《穀梁》,劉歆學《左氏》。
既祖習各異,而聞見不同,信矣。
而周木斯拔,鄭車偾濟,風之為害,備于《尚書》、《左傳》。
向則略而不信,歆則知而不傳。
又詳言從怪,曆叙群妖。
述雨氂為災,而不尋趙毛生地;書異鳥相育,而不載宋雀生鹯。
斯皆見小忘大,舉輕略重。
蓋學有不同,識無通鑒故也。
且當炎漢之代,厥異尤奇。
若景帝承平,赤風如血;于公在職,亢陽為旱。
惟紀與傳,各具其詳,在于《志》中,獨無其說也,何哉?此所謂博引前書,網羅不盡也。
《左傳》雲:宋人逐猰狗,華臣出奔陳。
又雲:宋公子地有白馬,景公奪而朱其尾鬛。
地弟辰以肖叛。
班《志》書此二事,以為犬馬之禍。
案《左氏》所載,斯流實繁。
如季氏之逆也,由鬥雞而傅介;衛侯之敗也,因養鶴以乘軒。
曹亡首于獲雁,鄭弑萌于解鼋。
郄至奪而家滅,華元殺羊而卒奔。
此亦白黑之祥,羽毛之孽,何獨捨而不論,唯征犬馬而已。
此所謂兼采《左氏》,遺逸甚多也。
案《太史公書》自《春秋》以前,所有國家災眚,賢哲占侯,皆出于《左氏》、《國語》者也。
今班《志》所引,上自周之幽厲,下終魯之定、哀,而不雲《國語》,唯稱史記,豈非忘本徇末,逐近棄遠者乎?此所謂屢舉舊事,不知所出也。
所定多目,凡二十種。
但其失既衆,不可殚論。
故每日之中,或舉一事。
庶觸類而長,他皆可知。
又案斯志之作也。
本欲明吉兇,釋休咎,懲惡勸善,以戒将來。
至如春秋已還,漢代而往,其間日蝕、地震、石隕、山崩、雨雹、雨魚、大旱、大水、犬豕為禍,桃李冬花,多直叙其災,而不言其應。
此乃魯史之《春秋》、《漢書》之帝紀耳,何用複編之于此志哉!昔班叔皮雲:司馬遷叙相如則舉其郡縣,著其字。
蕭、曹、陳平之屬,仲舒并時之人,不記其字,或縣而不郡,蓋有所未暇也。
若孟堅此《志》,錯謬殊多,豈亦刊削未周者邪?不然,何脫略之甚也。
亦有穿鑿成文,強生異義。
如蜮之惑,麋之為迷,隕五石者,齊五子之征。
潰七山者,漢七國之象。
叔服會葬,郕伯來奔,亢陽所以成妖,鄭易許田,魯謀萊國,食苗所以為禍。
諸如此比,其類弘多。
徒有解釋,無足觀采。
知音君子,幸為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