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通向文學的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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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會的神話,大緻可以分為“前萬物有靈論”和“萬物有靈論”兩個時期。

    “前萬物有靈論”時期,是在母系氏族公社建立以前,屬蒙昧時期從中級到高級階段。

    這個時期的神話,是以講述動植物故事和闡釋自然現象為主;有一些萌芽狀态的宗教因素,但并不十分濃厚。

    倒是文學的因素顯得比較突出,從形式上看有點像後世的童話和寓言,卻和後世的童話和寓言有本質的區别。

    那區别就在于,後世的童話和寓言中講述的動植物或自然現象故事,不過是一種假設,或是一種比喻;而在早期原始人類口中講述的這些,卻以為是活生生的實有,所以它們是神話,不是童話或寓言。

    那時還沒有“神靈”的觀念,有的隻是“活物”的觀念。

    這些“活物”,不管是動物、植物,乃至山川日月風雲,都被認為是和人類一樣具有生命和意志的。

    這就是我們所謂的“活物論神話”。

     到了“萬物有靈論”時期(主要包括從原始母系氏族公社建立到整個原始社會解體這段時期),神話的發展就進入到一個以宗教為主的混沌狀态的多學科的綜合體中。

    這時候我們所看見的神話,便是各種學科和神話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尤其是和宗教緊密結合在一起),文學的因素在這當中便隐而不彰了。

    《山海經》就是記錄“萬物有靈論”時期處在混沌狀态多學科綜合體中的一部巫書。

    然而我們研究中國神話,如果隻把目光限制在《山海經》所涉及的範圍,那我們的視野就未免太狹隘了。

    還須把目光從這當中解放出來,向下延伸。

    要看到神話中文學因素的發展,逐漸從綜合體中分離出來,又和後來的宗教、曆史、地理環境及民情風俗等相結合,造成千變萬化、絢爛多姿的複雜情況。

    這就是我設想的廣義神話。

    不看到《山海經》顯示的神話,不得神話之真;不看到通向文學的廣義神話,不得神話之全:譬如鳥之兩翼,缺一不可。

     神話,若要仔細研究,當然也很複雜,需要費許多筆墨。

    其實概略說來,它不過是原始先民通過原始思維探索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所講述的故事。

    其中有迷信的因素,發展起來,就成為宗教;有科學的因素,發展起來,就成為天文、地理、曆史、哲學等各種學科;有文學的因素,發展起來,就成為我們所說的廣義神話。

    廣義神話原本是存在于神話本身當中的,不過是循着審美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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