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原縣志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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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一百四十二兩二錢九分九厘七毫二絲九忽五微三纖二塵三渺三漠。

    又乾隆二十一年,在于遵旨議奏事案内,奉裁白水驿驿丞俸工銀一十四兩一錢三分七毫七絲五忽,歸入起運。

    訖又于乾隆二十四年奉裁訓導俸銀五兩一錢一分七厘二毫一絲五微。

     解藥腳價盤費銀三兩四錢六分九厘九毫七絲六忽七微。

     存留 《縣冊》:站支銀一千四百三十八兩六錢八分一厘九毫二絲五忽三纖三塵四渺三漠。

    查白水驿乾隆八年改歸平涼縣管理,夫馬工料,每年仍于鎮原存留項下支給。

     收匠價攤入地糧銀四十兩九分五厘。

     經費銀三百五十二兩三錢七分八厘三絲八忽二微六纖六塵。

    詳官制内。

     雜支銀二百八兩八錢五分二厘八毫九絲七忽。

     案:雜支即春秋祭祀、鄉飲酒醴,各鋪司兵孤貧口糧花布之類不備載。

     雜稅 《縣冊》:各項課程銀 四季無額牲畜稅銀二十三兩零。

     附《張志》雲:鎮原在元時為臨泾、彭陽、東山、三川四縣之地。

    名雖為四,而元人以地瘠氣寒,糧額甚少。

    明初并四屬為一縣,不察舊額,惟照地廣派,夏秋糧三萬四千七百七十餘石,較漢中一府反多。

    又因糧派站,協濟各州縣為一百四十二匹,比鳳翔一府加甚,民遂不支。

    然自洪武以來,糧完不及三分,時亦以邊疲不甚急追,民故不逃。

    至成化間,歲大祲,死亡過半,抛荒不可勝計。

    邑侯徐镛收民于近境,奏豁糧一萬二千七百石零。

    棄邑西北地,自開邊鋪至平安寨,又至彭陽驿縣西百裡,舊名彭陽城,俗訛為白楊城,凡百餘裡無人耕種。

    正德間,總制楊公一清棄地甚多,置為牧所,屬靈武監即上彭陽驿改名,後萬曆十年複改名清平監。

    蓋鎮原已削疆土殆半,而糧亦随減矣。

    後嘉靖十六年,不查地減之故,複按舊額派索已豁舊數,百姓漸次逃亡。

    巡按題請寬豁,未允。

    至萬曆十一年,歲連祲,民之死者十五六。

    近例更嚴參罰,有司不得已而下嚴征之令,拘系箠楚不得,其死者衆矣。

    滑奸之徒或遠去鳳翔、華亭,或潛窩本境。

    軍寨抛荒之地被境内八十八寨餘丁占種十之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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