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 中國文化中之五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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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倫二字,始見于孟子,曰:“聖人,人倫之至也。
”荀子亦曰:“聖也者,盡倫者也。
”倫有理字義。
人之相處,其間必有一些分别次序等第,謂之倫理。
故人倫即指人相處之道與義。
盡倫者,即盡其分别次序等第間之道與義,故人倫即人事,即人與人相處之道。
人之處群,必有其配偶搭檔,以相與共成其道義。
倫字又有匹配義,有相伍為耦義。
五倫亦始見于孟子,曰:“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
”中庸亦言:“天下之達道五,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之交。
”兩書所舉相似,而以孟子為尤允。
一則,人生必先有父子,有前後輩相續,始有人道可言。
禽獸各自獨立,父子不為伍,則群道終不立。
故就人文進化順序言,必先有父子,乃始有君臣,而中庸以君臣一倫占父子之前,此顯不如孟子之允。
二則,人有獨生,無兄弟姐妹,則昆弟一倫不遍赅,孟子舉長幼,兄弟亦已在内,此亦較中庸為允。
亦有以夫婦一倫為人道之最先者,易序卦傳:“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措。
”中庸亦曰:“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
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此等皆後起儒家說,著重于陰陽觀,故特舉夫婦一倫為首,又曰“有上下而後禮義有所措”,立言更為失當。
儒道乃以禮義定上下,非為有上下始有禮義。
其次當辨者,乃在人群相處之道之内而有此五倫,非于人群相處之道之外而别有此五倫。
簡言之,五倫在人道中,但亦不能謂五倫即已盡了人道。
人之處群有其道,其在群中必有最相親接,最相合作之人,相互成雙成對,各為耦伍以處群。
而如何處此耦伍盡其道,其關系為更大。
故五倫各有對方,應各盡各職以合成一道。
孔子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即謂君有君道,臣有臣道,君臣之間,貴乎各盡其道。
而孟子則合言之曰:“君臣有義。
”父子之間,亦貴雙方各盡其道,而孟子則合言之曰:“父子有親。
”凡孟子所舉有親有義有别有序有信,此五者,皆是人類大群相處中所應有,唯特别在此五倫中,比較最易顯出。
如朋友有信,非謂處其他四倫可以無信。
亦非謂處朋友一倫隻要有信,而可以不親不義無别無序。
可見所謂五倫,乃就人類大群相處中,抽出此五項要端來設為五倫。
又就每一倫指出一共同相處之主要标準,以教人對于對方之各能善盡其道。
而在此目标下,每一倫之雙方,又分别各有其應盡之道。
如父子一倫,貴在能有親,而父母一方曰慈,子女一方曰孝,在此雙方之盡慈盡孝中而相互合成此一親。
其他四倫皆然。
人之處群,必先無逃乎此五倫之外。
人對此五倫,各有其應盡之道。
推而遠之,擴而大之,此處五倫之道,亦即是處大群之道。
而此諸分别,實亦非分别,應知其背後有一大根本,實和合為一道。
宋儒稱此曰“理一分殊”。
人之處群,貴各就自己分上,各就五倫所處,而會通到達于此理,又貴能會通和合于此五倫以外之其他一切人事而共成為一理。
中國文化重實踐,貴能從各自之切己實踐中,透悟出人生大道之會通合一處。
不在多言,而言之亦轉有不盡。
孔子曰:“吾道一以貫之。
”講五倫亦當知其一貫處,更當知五倫之道與一切人道之一貫處。
先言父子一倫。
孔子曰:“父父子子。
”可見父有父道,子有子道,雙方對立平等,相互成為一倫。
大學曰:“為人子,止于孝。
為人父,止于慈。
”孝與慈乃父子相互間所合成的一番相親之情。
此一種相親之情,中國儒家奉以為人類相處最主要之基本大道。
人若不相親,何能相處。
以不相親者相處,徒增苦痛,終不能久。
父子之間,正好能培養此一種相親之情,乃可從家庭推廣到國與天下,使天下人各能相處相親,此為人類理想最終極的一最高希望。
人在家庭中,父母子女各能相親相處,此為人生理想最初最基本最起碼的要求。
葉公問孔子,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
孔子曰:“父為子隐,子為父隐,直在其中矣。
”父子有相親之情,父攘羊而子隐之,即便是直道。
若子證父罪,反遠于道。
道有曲直,曲處亦有道,非盡在直處。
人之相處,固專是人與人,或個人與大群,而其間尚有種種差異,當分别各盡其道。
中國人特設五倫之道之意義即在此。
孟子曰:“責善,朋友之道,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
”又曰:“古者易子而教之。
父子之間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
”推此義,父子之間不論善惡,善亦吾父,惡亦吾父。
人情亦即是天理。
瞽瞍之惡,終為舜父。
舜為天子,瞽瞍則為天子之父,不聞為舜臣。
堯子丹朱,舜子商均,皆不肖。
堯舜不傳以天子之位,但不聞不認其為子。
故父子乃天倫,定于天,非人所能變。
或問孟子:舜為天子,臯陶為士,瞽瞍殺人,如之何。
孟子曰:“執之而已。
”然則舜如之何?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屣。
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欣然樂而忘天下。
”臯陶為臣,君臣之倫,臣止于敬。
舜命臯陶為士執法,臯陶唯有敬守其職,有犯殺人則執之,不問其他。
舜則處父子之倫,瞽瞍雖犯殺人之罪,舜不忍見父之死而不救。
然在君臣一倫中,舜又不當禁臯陶之執法。
乃唯有自違法,自犯罪,竊父而逃。
見父攘羊而隐不為證,其罪小。
因父殺人而竊之以逃,其罪大。
抑且舜為天子,棄天下于不顧,其罪更大。
然而天下後世,皆曰舜之孝,更尊之曰至孝。
殺人者死乃王法,父子天倫,而王法可以不顧。
然則父犯殺人之罪,為子者皆可越獄行竊,負父而逃否?是又不然。
舜為天子,若瞽瞍果置于法,是不啻由舜置之法,而又不能為父而毀天下之法,則唯有棄位而逃。
若在凡人,父死于法,則哭泣收葬,哀祭盡禮,如是則已。
此是天理王法人情,三者兼顧,而人情實又為天理王法之本。
違情之法不可立,反情之理不當守,培養人情,則由父子一倫始。
中國後人言,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其實此語乃從上引孟子語中來。
父母盡可有不是,但就為子女者之心情言,父母始終是父母,不能因其行為有不是而不認其為父母。
但亦不聞人言天下無不是的子女。
則父子一倫,其間自有尊卑分别。
又中國傳統,教孝重于教慈。
此孔孟以前已然。
大率言之,慈可以有一限度,即此便算是慈。
但孝則沒有一限度,不能說即此便算孝。
又且不慈可恕,而不孝則不可恕。
老子曰“六親不和有孝子”,正要在家庭種種不合理逆境中完成此一分孝。
後世隻聞稱崇舜,卻不聞責怪瞽瞍。
隻說闵子骞孝行,卻不說其
”荀子亦曰:“聖也者,盡倫者也。
”倫有理字義。
人之相處,其間必有一些分别次序等第,謂之倫理。
故人倫即指人相處之道與義。
盡倫者,即盡其分别次序等第間之道與義,故人倫即人事,即人與人相處之道。
人之處群,必有其配偶搭檔,以相與共成其道義。
倫字又有匹配義,有相伍為耦義。
五倫亦始見于孟子,曰:“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
”中庸亦言:“天下之達道五,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之交。
”兩書所舉相似,而以孟子為尤允。
一則,人生必先有父子,有前後輩相續,始有人道可言。
禽獸各自獨立,父子不為伍,則群道終不立。
故就人文進化順序言,必先有父子,乃始有君臣,而中庸以君臣一倫占父子之前,此顯不如孟子之允。
二則,人有獨生,無兄弟姐妹,則昆弟一倫不遍赅,孟子舉長幼,兄弟亦已在内,此亦較中庸為允。
亦有以夫婦一倫為人道之最先者,易序卦傳:“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措。
”中庸亦曰:“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
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此等皆後起儒家說,著重于陰陽觀,故特舉夫婦一倫為首,又曰“有上下而後禮義有所措”,立言更為失當。
儒道乃以禮義定上下,非為有上下始有禮義。
其次當辨者,乃在人群相處之道之内而有此五倫,非于人群相處之道之外而别有此五倫。
簡言之,五倫在人道中,但亦不能謂五倫即已盡了人道。
人之處群有其道,其在群中必有最相親接,最相合作之人,相互成雙成對,各為耦伍以處群。
而如何處此耦伍盡其道,其關系為更大。
故五倫各有對方,應各盡各職以合成一道。
孔子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即謂君有君道,臣有臣道,君臣之間,貴乎各盡其道。
而孟子則合言之曰:“君臣有義。
”父子之間,亦貴雙方各盡其道,而孟子則合言之曰:“父子有親。
”凡孟子所舉有親有義有别有序有信,此五者,皆是人類大群相處中所應有,唯特别在此五倫中,比較最易顯出。
如朋友有信,非謂處其他四倫可以無信。
亦非謂處朋友一倫隻要有信,而可以不親不義無别無序。
可見所謂五倫,乃就人類大群相處中,抽出此五項要端來設為五倫。
又就每一倫指出一共同相處之主要标準,以教人對于對方之各能善盡其道。
而在此目标下,每一倫之雙方,又分别各有其應盡之道。
如父子一倫,貴在能有親,而父母一方曰慈,子女一方曰孝,在此雙方之盡慈盡孝中而相互合成此一親。
其他四倫皆然。
人之處群,必先無逃乎此五倫之外。
人對此五倫,各有其應盡之道。
推而遠之,擴而大之,此處五倫之道,亦即是處大群之道。
而此諸分别,實亦非分别,應知其背後有一大根本,實和合為一道。
宋儒稱此曰“理一分殊”。
人之處群,貴各就自己分上,各就五倫所處,而會通到達于此理,又貴能會通和合于此五倫以外之其他一切人事而共成為一理。
中國文化重實踐,貴能從各自之切己實踐中,透悟出人生大道之會通合一處。
不在多言,而言之亦轉有不盡。
孔子曰:“吾道一以貫之。
”講五倫亦當知其一貫處,更當知五倫之道與一切人道之一貫處。
先言父子一倫。
孔子曰:“父父子子。
”可見父有父道,子有子道,雙方對立平等,相互成為一倫。
大學曰:“為人子,止于孝。
為人父,止于慈。
”孝與慈乃父子相互間所合成的一番相親之情。
此一種相親之情,中國儒家奉以為人類相處最主要之基本大道。
人若不相親,何能相處。
以不相親者相處,徒增苦痛,終不能久。
父子之間,正好能培養此一種相親之情,乃可從家庭推廣到國與天下,使天下人各能相處相親,此為人類理想最終極的一最高希望。
人在家庭中,父母子女各能相親相處,此為人生理想最初最基本最起碼的要求。
葉公問孔子,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
孔子曰:“父為子隐,子為父隐,直在其中矣。
”父子有相親之情,父攘羊而子隐之,即便是直道。
若子證父罪,反遠于道。
道有曲直,曲處亦有道,非盡在直處。
人之相處,固專是人與人,或個人與大群,而其間尚有種種差異,當分别各盡其道。
中國人特設五倫之道之意義即在此。
孟子曰:“責善,朋友之道,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
”又曰:“古者易子而教之。
父子之間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
”推此義,父子之間不論善惡,善亦吾父,惡亦吾父。
人情亦即是天理。
瞽瞍之惡,終為舜父。
舜為天子,瞽瞍則為天子之父,不聞為舜臣。
堯子丹朱,舜子商均,皆不肖。
堯舜不傳以天子之位,但不聞不認其為子。
故父子乃天倫,定于天,非人所能變。
或問孟子:舜為天子,臯陶為士,瞽瞍殺人,如之何。
孟子曰:“執之而已。
”然則舜如之何?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屣。
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欣然樂而忘天下。
”臯陶為臣,君臣之倫,臣止于敬。
舜命臯陶為士執法,臯陶唯有敬守其職,有犯殺人則執之,不問其他。
舜則處父子之倫,瞽瞍雖犯殺人之罪,舜不忍見父之死而不救。
然在君臣一倫中,舜又不當禁臯陶之執法。
乃唯有自違法,自犯罪,竊父而逃。
見父攘羊而隐不為證,其罪小。
因父殺人而竊之以逃,其罪大。
抑且舜為天子,棄天下于不顧,其罪更大。
然而天下後世,皆曰舜之孝,更尊之曰至孝。
殺人者死乃王法,父子天倫,而王法可以不顧。
然則父犯殺人之罪,為子者皆可越獄行竊,負父而逃否?是又不然。
舜為天子,若瞽瞍果置于法,是不啻由舜置之法,而又不能為父而毀天下之法,則唯有棄位而逃。
若在凡人,父死于法,則哭泣收葬,哀祭盡禮,如是則已。
此是天理王法人情,三者兼顧,而人情實又為天理王法之本。
違情之法不可立,反情之理不當守,培養人情,則由父子一倫始。
中國後人言,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其實此語乃從上引孟子語中來。
父母盡可有不是,但就為子女者之心情言,父母始終是父母,不能因其行為有不是而不認其為父母。
但亦不聞人言天下無不是的子女。
則父子一倫,其間自有尊卑分别。
又中國傳統,教孝重于教慈。
此孔孟以前已然。
大率言之,慈可以有一限度,即此便算是慈。
但孝則沒有一限度,不能說即此便算孝。
又且不慈可恕,而不孝則不可恕。
老子曰“六親不和有孝子”,正要在家庭種種不合理逆境中完成此一分孝。
後世隻聞稱崇舜,卻不聞責怪瞽瞍。
隻說闵子骞孝行,卻不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