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考證派打擊之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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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分合也:分黛字之黑字與玉字合,而去其四點,則為代理二字,明雲以此代理親王也。

    ”又說,“胤礽于康熙十四年立為皇太子,故黛玉到賈府時,假定為年十四也。

    ”如此曲為彌縫,與王、沈以及鄧狂言的附會實無二緻。

    況且黛玉進賈府時明明是七歲參閱拙著《紅樓夢新論》第307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2年版。

    ,壽氏為了能夠與康熙十四年立儲位在數字上相吻合,便擅自将黛玉的年齡增加一倍,這種做法雖勉強可以“将胤礽一生遭際及心事曲曲傳出”,卻喪失了自己立論的全部說服力。

     壽鵬飛對《紅樓夢》作者的看法最為離奇。

    他相信一位叫馬水臣的人的妄說,認為作者是無錫人曹一士,生于康熙十五年,卒于雍正十二年,《紅樓夢》是在康熙五十五年“諸皇子奪嫡劇烈時”寫就的。

    旁證是陳镛的《樗散軒叢談》裡有“《紅樓夢》實才子書也,初不知作者誰何,或言是康熙間京師某府西賓常州某孝廉手筆”參見《紅樓夢卷》第349頁。

    的記載。

    壽氏推論道;“考得一士于康熙季年未通籍時,入京假館某府者十餘年,所居與海甯陳相國比鄰,然則與《樗散軒叢談》所雲,某府西席某孝廉所作者适合,意即其人乎?”把《紅樓夢》區分為原作和改作兩種,雪芹隻不過是後來的“增删”者,原作另有其人,從王夢阮、沈瓶庵到鄧狂言,都是這樣看的,可以說是索隐派的共同主張,壽氏亦持此說,并不足為怪。

    但他将原作者坐實為曹一士,則是于史無征的主觀臆斷,特别是當曹雪芹的生平事迹被胡适公之于世之後,更見出其說的虛拟性。

    但蔡元培認為此說不無繼續研讨之價值,可見蔡先生對胡适的自傳說成見亦深矣。

     第二部著作是景梅九的《紅樓夢真谛》,1934年西京出版社出版,上、下兩卷,約十四萬字,比壽鵬飛的《紅樓夢本事辨證》篇幅大得多。

    上卷開首是一篇綱要,然後分叙論,先論命名,次論薛林取姓,次論滿漢明清,再專論寶玉,論書中詩詞,論著者思想幾部分,并有附錄、别錄、雜評、雜錄多則。

    下卷則是對王夢阮、沈瓶庵及鄧狂言的索隐的系統批評。

    景梅九的基本觀點,略同于王、蔡、鄧諸家,雖有異見,卻沒有另立門戶,而是對王、蔡、鄧各家索隐的補充、發揮、折衷。

    王、沈力主的順治帝與董小宛的戀愛故事說,蔡元培關于十二钗影射康熙時諸名士說,鄧狂言的許多擴大化的索隐,壽鵬飛的康熙諸皇子奪嫡的觀點,景氏均予以兼收并蓄。

    他在談到自己著書緣起時,特地援引一位友人的話,作為《紅樓夢真谛》的立論基礎。

    這段話的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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