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學争論—什麼是紅學(2)

關燈
申自己的觀點,即認為《紅樓夢》的原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由“石頭所記”,也就是“石頭便是作者”,曹雪芹不過是“披閱十載,增删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的改編人。

     提出《紅樓夢》的原作者另有其人,在紅學史上算不得新說,對潘重規而言,也隻是舊話重提。

    但由于潘文對甲戌本的《凡例》、底本的年代、有關的脂批,做了新的解釋,所以文章刊出不久,即遭到了徐複觀的批評。

     徐複觀的文章發表在香港《明報月刊》1971年11月第七十二期上,題目是《由潘重規先生〈紅樓夢的發端〉略論學問的研究态度》,署名王世祿。

    徐文不僅不同意潘文提出的觀點,而且對潘先生的治學态度和研究方法甚表懷疑,因此寫道:“關于《紅樓夢》,尚有許多待解決的問題,研究者可以從各個角度發揮特異的見解。

    結論盡管各有不同,但研究的态度及導向結論的方法,不能不要求客觀而嚴謹。

    尤其是研究态度的誠實不誠實,對資料的搜集、整理、解釋,有決定性的作用。

    要求研究者抱着一個誠實的态度,這是保證研究工作在學術的軌道上,正常進行的起碼的要求。

    我讀完潘先生的大文以後,最先引起我這樣的感想。

    ”接着,便批評潘重規引用材料斷章取義,抹煞與自己相反的材料,以建立自己立說的基礎,措詞相當尖銳。

    如說:“對材料的斷章取義,如果是偶一為之,這可能是一時的疏忽,或關系于對材料的了解程度,不能遽然認定這是由于态度的不誠實。

    但若大量的斷章取義,大量的曲解文意,這便是态度的不誠實。

    假使更進一步,抹煞重要的與自己的預定意見相反的材料,而隻在并不足以支持自己的預定意見,卻用附會歪曲的方法強為自己的預定結論作證明,這便是欺瞞,便是不誠實。

    ”文章末尾更揶揄說:“潘先生在香港中文大學的中文系中,應當是一位佼佼者。

    但居然以紅樓夢研究小組領導者的地位,寫出這樣的文章,難怪有人發出‘喪亂流離之中,人懷苟且之志,在大學裡千萬不可輕言學術’的歎息。

    ”
0.06187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