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學公案—甲戌本《凡例》出自誰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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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早期抄本中,惟獨甲戌本卷首有一篇《凡例》,共五條,計七百一十字,内容包括介紹《紅樓夢》各種不同書名的來曆,指出書中寫帝王所在的京都時使用的特殊稱謂,說明《紅樓夢》描寫的重點是“着意于閨中”,聲明《紅樓夢》不幹涉朝廷,以及解釋第一回回目的含義,引用作者的話闡明作書緣起等;另外還有一首七律:“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華筵終散場。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夢盡荒唐。

    漫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癡抱恨長。

    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

    ” 《凡例》的體例很不統一,内容亦有自相矛盾之處,第五條系第一回的題解性質,其他諸脂評本也都有,隻是抄寫款式不同,文字亦微有出入。

    因此《凡例》似不出自同一人的手筆。

    有的研究者主張第五條為脂硯齋所寫,另外四條是後人補上去的。

    也有人認為《凡例》是脂硯齋所寫,後來被删去了一至四條,剩下的第五條便成為庚辰、夢稿、戚序等本第一回的回前總評。

    這樣說須有一個假定,即甲戌本确為抄本的最早者。

    潘重規即認為甲戌本最早,并推斷《凡例》系曹雪芹、脂硯齋以前的人所寫。

    但很多紅學考證專家不贊成潘說,反而認為甲戌本最晚,所以才有商業性質的《凡例》,因此懷疑是書商所拟作。

    當然也有人認為《凡例》是曹雪芹自己所寫的。

    為了這篇《凡例》,胡适、俞平伯、吳世昌、潘重規、馮其庸、趙岡、周策縱等紅學專家,都發表過意見或撰寫了專文。

     然而《凡例》究竟是誰寫的?至今無法定谳,仍然是一樁有待探考的紅學公案。

    此一公案涉及到甲戌本底本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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