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峰應不應該守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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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閻大為 在第十六回,蕭峰的契丹血統被揭穿後,他被迫離開丐幫時,他曾莊嚴地起誓說“青山不改,綠水長流,衆位好兄弟。

     咱們再見了。

    喬某是漢人也好,是契丹人也好,有生之年,絕不傷一條漢人性命,若違此誓,有如此刀。

    ”說着将一柄單刀彈為兩段,當時看來他真是大英雄。

    後來蕭峰違背了這個誓言,在聚賢莊殺人無數。

     是不是應該嚴格地遵守諾言和誓約,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看法。

    在金庸的小說中也奚落過死闆地遵從“說過話就一定要算數”的人物。

     在《俠客行》中就有一位謝煙客,他允諾對“狗雜種”“不動一指”。

    為了不違諾言,當然不能親自動手殺,但又一心想要緻敵于死地,于是就處心集慮設法使”狗雜種”死于非命。

     不管這樣的死亡原因是不是由謝煙客本人所引起,也不管這樣死亡是不是要經曆極大的痛苦,隻要謝煙客自己。

    “不動一指”,沒直接動手“殺”就行。

    這樣的信守諾言的觀念和行為。

     當然是又無聊又可笑的。

     但是如果誓約本身并沒有錯,那麼認真地遵守它又有什麼不好呢? 蕭峰在離開丐幫時起誓的動機是很好的,如果在誓言中将“漢人”改為“無辜漢人”,可能就更好些了。

    像這樣的誓約,蕭峰是應盡一切力量去遵守的,他不遵守,就很難讓人信服他可以算作是“絕頂人物”。

    否則,“言而無信”這一條被中國人幾千年常常譴責的壞品質,豈不成了“完美偉大的英雄的”美德了嗎。

     在這部書中還有一個被調侃的對象嶽老三,也在守信用的觀念上出醜。

    嶽老三為了要段譽拜他為師,他追到大理皇宮中,在第六回中,和段譽比武中失敗。

    在此之前曾約定如果他輸了,就拜段譽為師,木婉清用言語激他:“我瞧你是甘心作烏龜王八旦,拜師是不肯拜了。

    ”他就一定要拜段譽為師,以顯得自己說話一定是算數的。

    在此之後,雖然他對拜段譽為師是非常不情願的,但基本上遵守了徒弟應守的規矩。

    在最後,為了救被捆縛在地上的段譽,死在第一惡人段延慶的杖下。

     嶽老三是金庸在這本小說中塑造的一個充當笑料的人物,就如同《笑做江湖》中的桃谷六仙,處處顯出智力甚為低下,滑稽可笑,這原是沒有什麼問題的,也不須再多說了。

    但“在有些“金學家”的評論中,說嶽老三因為“說過話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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