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也就二十三四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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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宋振和朝門旁一個半人高的大木箱指指戳戳了一下,意思是讓我在那兒坐着等一會兒。

     這小子隻比我大四五歲。

    所以,隻要面對他,或者,每每地坐定下來一想起他,我總免不了會有許多的沮喪或忌恨。

    而讓我感到特别沮喪和忌恨的是,即便我鉚足了勁兒,再幹個三四年,四五年,也絕對幹不到他現在這份兒上——原因,很簡單,這小子确實比我能幹。

    有人說,他之所以能幹到這份兒上,是因為他有一個當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的爹。

    其實這話說得不夠全面,也不夠準确。

    他的确有個老資格的爹,當年随大軍打過來,後來留下做地方工作,一直幹到縣的組織部副部長。

    有這麼點“本錢”的他,跟沒這點“本錢”的我們相比,肯定是不一樣的。

    這一點,别說擱在“封建”了幾千年的中國,就是擱在“民主”了幾百年的歐美各國,我想也會是有所不同的。

    但,他的這點“本錢”,實際上并沒幫上他太大的忙。

    第一,他的老爸隻是個“副”部長。

    人說“參謀不帶長,放屁都不響”,又說“副官副官,吃飯轉圈”。

    第二,這個“副官”還是“鄰縣”的。

    這和在本縣當官的效用又差一大截。

    第三,也是最操蛋的一件事是,當他跟我現在似的,還隻是一名普通的鄉政府辦事員,特别需要他這位老資格的爹提攜幫襯的時候,他這位老爹卻病倒了,緊接着就病退了。

    更操蛋的是,他老爹還不是就地病退,而是一腳就退回幾千公裡以外的老家去了。

    特别操蛋的是,還把一家老小全辦回去了。

    原先就隻不過是鄰縣的一個副部長,現在又走了,而且全家都走了,跟這兒完全切斷了關系。

    你想啊,他還能留下多少餘威、餘勢、餘蔭……來提攜和幫襯他這個兒子?當時他老爹就顧慮到了這一點(姜還是老的辣),執意地要把他也一起辦回去。

    老爹說,全家都走了,我肯定也沒多少日子能活的了,剩你自己一個人呆在這麼個邊遠地區求發展,會很難的,還是跟家裡人一塊兒走吧。

    他死活不走,說老家的羊肉沒法吃,說老家的空氣太膩歪人(潮濕),說老家的房子太擁擠街道太彎曲地平線太短小天空太低矮,老家的人瞧外來戶都斜着眼等等等等,說了一大堆狗屁理由,總之,不走。

    果然就獨自留了下來,娶妻生子、成家立業、一步步走上公社團委書記和鎮長的位置、包括跟那位哈采英同志确立非同一般的兩性關系等等等等,應該說全靠他自己。

    正如他老爹臨死前給他的評價那樣,這小子,能走到這一步,不容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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