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選者序 梅裡美的文學創作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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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帶領下,這個走私幫更堕落為殺人越貨的強盜幫。

    唐·何塞因為憎惡加西亞的殘酷,也因為要獨占卡爾曼,所以在決鬥中殺死了這個惡徒,并勸說卡爾曼和他離開西班牙到美洲去過新的生活,但為卡爾曼所拒絕,他隻好繼續幹着走私的行業。

    不久,卡爾曼又另外愛上了一個鬥牛士,這導緻她和唐·何塞感情的破裂。

    唐·何塞哀求卡爾曼繼續愛他,被卡爾曼斷然拒絕,他盛怒之下把情婦砍死,自己也去自首,準備一死。

     這樣一個故事在現實生活中隻不過是一個混雜着罪惡的情殺案。

    主人公卡爾曼不屬于文學史上那種窈窕淑女或高貴命婦的人物體系。

    她是一個邪惡的人物。

    她的職業就是犯罪,現實生活中任何一個人,隻要是有錢财可以偷可以搶,就成為她狩獵的對象。

    任何道德原則對她都是不存在的,唯一的原則就是有利可圖。

    “在西班牙,一支雪茄的授受可以建立起一種友誼”,但在她身上也是行不通的,小說中“我”對她的善意,并沒有妨礙她使這個外國考古學家懷裡的金表不翼而飛。

    她進行搶劫和偷盜慣用的“武器”是她的色相,她為了走私幫某一筆大買賣,可以以賣身為代價。

    在這方面,她與娼妓沒有多少區别,甚至比娼妓更為可怕,她的賣身本身就是一個可怕的陷阱,不僅要奪去對方的全部錢财,而且還有對方的生命。

    邪惡的生涯帶來了她身上邪惡的特點:狡詐、欺騙以及某種程度的殘忍和厚顔無恥,即使是對她如醉如癡的唐·何塞也稱她為“妖精”,她也承認自己就是“魔鬼”,會害得唐·何塞“上絞架”。

     但是,卡爾曼并不單純是一個邪惡的形象。

    她的複雜性在于,盡管她具有一些“惡”的特點,梅裡美卻力圖把她表現為一朵“惡之花”,賦予了她某些閃閃發光的東西,讓她與周圍的環境鮮明地對照起來。

    她自覺地站在社會的對立面,聲稱自己“不屬于這些惡棍的專賣爛橘子的商人國家”。

    她對這個異己的國家和社會的道德規範表示公開的輕蔑,往往以觸犯它們為樂事,還經常對那些不敢越出這些規範的庸人作風加以嘲笑。

    唐·何塞在還沒有成為資産階級社會的“化外之民”的時候,就被她揶揄地稱為“金絲鳥”。

    她對這個青年的循規蹈矩表示輕視,說:“你是一個黑奴,願意讓别人随便拿一根棍子來驅使你嗎?”她是一個社會的叛逆者的形象,她以“惡”的方式來蔑視和反抗這個社會。

    她又是獨立不羁性格的典型,不能忍受社會的任何束縛,她身上最突出的特點是熱愛自由和忠于自己。

    在她看來,“自由比什麼都重要”,她說:“甯可把整個城市燒掉而不願去坐一天的監牢。

    ”她力圖保持自己個性的絕對自由,不受任何道德原則、習俗偏見的限制。

    她經常聲稱自己以吉蔔賽人的方式來行動,也就是按自己的本性來行動。

    因此,忠于自己成為她特有的道德原則,當她愛唐·何塞的時候,她情願在危急的關頭與他共患難,一步也不離開;但當她對唐·何塞的愛情終止後,任何勸說和威逼都改變不了她的決定,即使是在死亡的威脅面前,她也始終不讓步。

    于是,以整個生命為代價來堅持個性自由和忠于自己的原則,就成為卡爾曼這個人物最突出也最吸引人的标志。

    這是她在精神上優越于很多愛情作品中女主人公的所在,也是她成為文學史上最吸引人的一個藝術形象的原因。

     《卡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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