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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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七年秋天,我幾乎同時收到《紅禮帽》(原文如此)和《投影描繪器》的譯文打字稿。

    它們甚至比我預想的還要差勁。

    霍沃思小姐是英國人,曾在莫斯科度過三年愉快時光,她父親曾是駐莫斯科大使;庫利希先生是個上了年紀的紐約人,出生在俄國,信末署名本。

    兩人犯下同樣的錯誤,在同樣的詞典裡選擇錯誤的義項,而且同樣的魯莽,看見眼熟的單詞從不願意費事查一查是否有意思相悖的同形異義詞。

    他們對行文間的色調視而不見,對聲音的細微差異充耳不聞。

    對于自然生物的區别他們很少從綱細化到科,更不會嚴格到屬了。

    他們分不清“标本”和“種類”;“單足跳”、“高高躍起”和“跳起”在他們心中是穿着同一種單調制服的幹巴巴的同義詞;沒有一頁能夠挑不出錯誤。

    尤其令我感到糟糕得不可思議的是,他們竟想當然地認為一個值得尊敬的作家會來一段這樣或那樣的描寫,然後因為他們的無知和粗心變成白癡的哭喊和嘟哝。

    本·庫利希和霍沃思小姐的表達習慣如此接近,不由我懷疑也許他們已經秘密聯姻,而且保持聯絡來讨論某個棘手段落;不然的話,他們或許常常相聚在亞速爾群島某個野草叢生的火山口,來一次詞彙學的野炊。

     我花了好幾個月修改這些肆意之作,并将修改稿口授給安妮特。

    她的英語是在君士坦丁堡一個美國寄宿學校學的,她在那兒讀過四年書(一九二○年至一九二四年),即布拉戈夫一家向西流亡的第一階段。

    我驚奇地發現她在完成新任務的過程中,詞彙量神速擴展和提高,我給倫敦艾倫奧弗頓公司和紐約詹姆斯·洛奇公司的信措辭嚴厲,充滿冷嘲熱諷,她準确無誤地打了出來,露出天真的得意之色,讓我忍俊不禁。

    實際上,她的英語(和法語)指法要比俄語娴熟得多。

    當然無論何種語言,小小的失誤在所難免。

    一天,我查看已寄出給那家耐心的艾倫公司的一疊修改稿副本時,發現她犯下一個小疏忽,僅僅是打字錯誤[“hero(英雄)”打成“here(這裡)”,或者是“hat(帽子)”打成“that(那個)”,我都記不清了——但記得是有個“h”],唉,卻使整個句子分外平淡,但尚不至于不合理(似是而非被許多認真負責的校對員引為千古之恨)。

    發一份電報就可以立即消除錯誤,但一個勞累過度、脾氣急躁的作者會覺得這種事情太煩人——于是我無端發洩起熊熊怒火。

    安妮特開始尋找電報紙(翻錯了抽屜),頭也不擡地說道: “她對你的幫助肯定比我大,盡管我确實盡了力(strashno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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