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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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灰蒙蒙的陽光中,我來到公共圖書館,而鬼使神差般的,她正奔跳着走下那幾步台階,多莉·馮·博格,已經二十四歲了,剛巧我,肥胖的名作家,四十多歲正當年,正拾級而上與她迎面相遇。

    十多年前的巴黎朗誦會使我濃密的金發中生出縷縷白發,除此之外,我不相信自己竟有那麼大的變化,讓她開口便說幾乎認不出我來了,要不是她特别喜歡《見到真相》封底那張凝神沉思的照片。

    我卻能認出她,因為我從未忘記她的形象,并時常重新調整:記憶中最近的一次印迹是她祖母一九三九年回複我妻子的聖誕問候而從倫敦寄來的一張明信片大小的照片,照片上的她是一個學生劇中的摩登女郎,雙肩裸露,手持鵝毛扇,粘着假睫毛,相當入時。

    我們就在台階上站了兩分鐘——她雙手抱着一本書緊貼胸前,我站在下面,右腳踏在她站的那級台階上,用一隻手套拍打着膝蓋(衆多男高音歌手唯一為人所知的姿勢)——就在那兩分鐘裡我們交流了許多基本信息。

     她正在哥倫比亞大學學習戲劇史。

    父母和祖父母定居倫敦。

    我有一個孩子了,對不對?我腳上的鞋子很漂亮。

    學生都說我的課精彩極了。

    我快樂嗎? 我搖搖頭。

    我什麼時候什麼地方可以見到她? 她以前一直很迷戀我,噢對了,那時候我常常愛憐地把她抱在膝頭開心地玩“喘氣叔叔”遊戲,讀一行跳一行,現在那一切都又回到眼前,而她顯然希望能對此做些什麼。

     她詞彙量驚人。

    一句話概括她。

    筆杆子眼中汽車旅館的幻境。

    她有車嗎? 這個,真是突然(大笑起來)。

    也許,她可以借他那輛老轎車,不過他可能不喜歡這主意(指一指正在人行道上等她的那個其貌不揚的年輕人)。

    他剛買了一輛豪華悍馬,好帶她到處玩玩。

     能否請她告訴我什麼時候見面。

     她讀過我每一本小說,至少是每一本英文小說。

    她的俄語已經荒疏! 讓我的小說見鬼去吧!什麼時候見面? 我得讓她想一想。

    她也許會在學期末來看我。

    特裡·托德(此刻正瞄着數台階,準備上來)曾是我的學生;他第一篇論文就得了D-,隻得離開奎恩。

     我說得D的人我歸入永恒的忘鄉。

    她所謂“學期末”隻怕是遙遙無期。

    我要更确切的時間。

     她會通知我的。

    她下周給我打電話。

    不,她不會洩露自己的電話号碼。

    她要我看那個小醜(他正踏上台階)。

    天堂是個波斯語詞彙。

    隻有波斯人才會那樣再相見。

    她也許會到我辦公室坐坐,隻是叙叙舊而已。

    她知道我有多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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