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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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森讨厭自己雙腳的樣子和感覺。

    它們特别難看又特别敏感。

    甚至長大成人後,脫衣服時,他還是盡量不看它們。

    由此,他沒有染上美國人在家裡愛打光腳的癖好——這種癖好可以追溯到他童年時代之前的更簡樸和節儉的時代。

    隻要一想到透過絲襪(連絲襪也沒有了)看見一個趾甲,他就渾身覺得刺骨涼!就像女人一聽到擦窗玻璃時發出的尖厲吱吱聲便全身發抖。

    它們老是疙疙瘩瘩,它們很容易破,它們總是傷腳。

    買鞋和看牙醫一個樣。

    在前往維特途中,他在布裡格買了一雙,此時他正不悅地端詳着它。

    鞋盒的包裝漂亮得一塌糊塗,什麼都比不上。

    撕開包裝紙,他神經興奮地松了一口氣。

    這雙棕色登山靴賊沉,在商店裡已經試穿過。

    尺碼肯定沒錯,但是穿起來肯定不可能像營業員向他保證的那麼舒服。

    不錯,暖和舒适,但是太緊。

    随着一聲呻吟,他把靴子套到腳上,一邊詛咒一邊系上帶子。

    沒關系,這是必須忍受的。

    他打算進行的這一次爬山活動,穿城裡的鞋是無法完成的:頭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他嘗試這樣做,在滑溜溜的石闆上不斷失足。

    這一雙登山靴起碼還能在危險的石頭表面上站住腳。

    他還記得,一雙類似的鞋把他的腳磨出許多泡來,但那是用羚羊皮做的,八年前買的,離開維特時扔掉了。

    還行,左靴不像右靴那麼夾腳——跛足的安慰。

     他抛棄深色厚茄克,穿上一件舊風衣。

    他順着通道走的時候,尚未走到電梯之前,意外遇到三級台階。

    他心裡想,他們這樣安排的唯一目的是警告他後面還有苦頭吃。

    但是他對未來痛苦的小小預警并不在乎,于是點燃了一支香煙。

     住二流旅館,想見到最佳山景,通常須到走廊北端的窗口去看。

    深色的,幾乎是黑色的岩石群山,間有白色條紋。

    有些山脊與雲遮霧罩的陰沉天空融為一體。

    較低處有柔毛狀針葉林,更低處是比較淺色的綠野。

    令人憂郁的群山!美麗的重力隆起! 山谷底部有維特小鎮,一條狹窄的小河,兩岸有各種不同的小村莊,一個個凄涼的小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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