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作品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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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位随筆作家來寫一本有關愛的書,他也許會對愛的曆史和心理稍作探究,不過他最終必須得用一種個人化的調子來寫,使讀者讀起來就像跟朋友娓娓談心。

    這種朋友般的閱讀感受對我而言非常重要:我希望我的書讀起來就像跟朋友談心,不想拿大學問的帽子來充門面、唬人。

     初習寫作,我還認識到我喜歡寫得盡可能簡單樸素。

    這當然也挺冒險的,因為雖說你是刻意寫得樸素,可難免也會冒乏味和幼稚之譏。

    不過我在自己的學習過程中發現,要想附庸風雅、假充聰明實在是再簡單不過的事兒了,你隻需故作高深,讓人弄不懂你就成。

    如果有本書我看不懂,也許就意味着作者比我更聰明——這是我們作為讀者都未能免俗的一種普遍的受虐欲心理。

    我則甯肯抵擋住這種誘惑,用日常生活中的語言來寫作,因為我讨論的主題本身就是跟每個人息息相關的:戀愛、旅行、身份焦慮、美與醜以及分離與死亡的經驗等等。

     除了要寫讓人看得懂的書之外,我還立志要寫在某些方面能對人有所助益的書。

    有一種觀念認為好書就不該(沒義務)對人有任何用處,為藝術而藝術嘛——并非為了實際的進步或是事業的成功而藝術。

    在一定程度上我也認同這種觀念。

    為了完全改變自己而去啃那些嚴肅的書籍确實愚不可及,不過,我也認為,抱定為了更好地理解自己以及自己所處環境的目的去讀書,是至關重要的。

    最好的書能清楚地闡明你長久以來一直心有所感,卻從來沒辦法明白表達出來的那些東西。

     戀愛和閱讀之間或許真有某種重要的關聯,兩者提供的樂趣差堪比拟,我們感到的某種關聯感或許就是基于這個根源。

    有些書跟我們交流的方式與我們的愛人同等熱烈,而且更加誠實可靠。

    這些書能有效地防止我們因自覺并不完全屬于人類大家族而滋生的傷感情緒:我們覺得孑然孤立,誰都不理解我們。

    我們身上那些更加隐秘的側面——諸如我們的困惑、我們的愠怒、我們的罪惡感——有時竟然在某一書頁上跟我們撞個正着,一種自我認同感于是油然而生。

    那位作者用确切的文字描述了一種我們原以為隻有我們自己才有所會心的情境,一時間,我們就像兩個早早地去赴約吃飯的愛人,興奮不已地發現兩人間竟有這麼多的共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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