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頌疏講記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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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界品第一之二
甲四 諸門分别
乙一 有見無見等三門
從此第三,諸門分别。
總有二十二門,分别十八界。
此有三門,論雲:于前所說十八界中,幾有見、無見?幾有對、無對?幾善、幾不善、幾無記?頌曰: 一有見謂色 十有色有對 此除色聲八 無記餘三種 現在開始第二卷,以二十二個門分别十八界,從各式各樣的角度觀察分析。
「從此第三,諸門分别」,「諸門」,總有二十二個門。
「分别」什麼?分别十八界。
「此有三門,論雲:于前所說十八界中,幾有見、無見,幾有對、無對,幾善、幾不善、幾無記」,第一頌有三個門,一個是有見無見門;一個是有對無對門;一個是三性門,善、不善、無記三個性。
以三個門來分别十八界。
「一有見謂色」,那就是說其他的十七個界都是無見。
「十有色有對」,還有八個界是無對。
這兩句把有見無見、有對無對說了其中一邊。
說了有見,你該知道無見;說了有對,你知道哪個是無對。
這是聰明論,說了這邊,就知道那邊。
「此除色聲八,無記餘三種」,這兩句是三性門。
前面十個色裡,除了色、聲, 還有八個是無記的。
其餘的通三種:善、惡、無記。
釋曰:一有見謂色者,十八界中,一界有見,所謂色界。
由顯形色在此在彼差别不同,遂能示現此彼言說,言說名見,有彼言說故,故名有見。
亦解見謂眼根,觀照色故,色有眼見,名為有見。
第一,「十八界中,一界有見」,有見無見門,十八界裡有一個界有見,就是色界,餘下十七界都是無見的。
第一個解釋,為什麼叫有見。
漢語的文法,有見,沒有什麼言說不言說的。
在梵語的語法裡邊,這個見含有言說的意思。
色界為什麼叫有見呢?由顯色、形色,在這個地方,在那個地方,「差别不同,遂能示現此彼言說」,因為它有「在此在彼」的不同,可以用言說來表達,「此彼言說」。
「言說名見」,漢語「見」跟言說不相幹,梵語的語法裡見有言說的意思。
有這個言說,可以說在此在彼,這個叫有見。
「有彼言說故,故名有見」,這個六離合釋是什麼?有财釋。
這是第一個解釋。
第二個解釋。
「見謂眼根,觀照色故」,見是眼根,能觀照色;眼根能照色叫見。
「色有眼見,名為有見」,這個色,色因為有眼根能觀照它,叫有見。
十七界不是眼睛能觀照的,是無見。
十有色有對者,五根、五境,稱之為十,體是色故,名為有色。
此十色界,極微所成,更相障礙,故名有對。
論雲:如手礙手,如石礙石,或二相礙手石名二。
「十有色有對」,什麼叫十有色?「五根、五境」,這十個東西都是以質礙為體的。
「體是色故,名為有色」,它本身是色。
色變礙為性。
因為有變礙性的叫色,「體是色故」,叫有色。
「此十色界,極微所成,更相障礙,故名有對」,這十個色都是極微所成。
因為有極微,互相障礙,這叫有對。
「論雲:如手礙手,如石礙石,或二相礙(手石名二)」,手擺在這裡,那個手過來,障礙住擺不過去。
這裡擺個石頭,另外一個石頭要擺過去,礙住擺不過去。
或者手跟石頭兩個互相障礙,石頭擺在這裡,手就不能擺,石頭給你頂住。
這叫有對,互相障礙。
應知有對,總有三種:一、障礙有對,二、境界有對,三、所緣有對。
對是礙義,礙有二種:一、障礙礙,二、拘礙礙。
障礙礙者,謂障礙有對,十色為體,障礙即有對,持業釋也。
拘礙礙者,謂境界、所緣二種有對。
〖表一&ndash三六:三種有對〗 「應知有對,總有三種:一、障礙有對,二、境界有對,三、所緣有對」,「對」是障礙的意思。
礙有兩種,第一種是「障礙礙」,手礙手,石礙石,手石相礙,第一個礙是障礙的意思。
第二個是「拘礙礙」,拘礙的礙。
所以單說有對,有兩個意思:一個是障礙的意思,一個是拘礙的意思。
什麼叫障礙礙?「謂障礙有對」,就是前面說的,十個色為體,極微所成,互相障礙。
障礙本身就是有對,持業釋。
第二個拘礙礙,跟障礙礙不一樣,不是頂住過不去這個意思。
礙謂「境界、所緣二種有對」,境界有對、所緣有對有拘礙的意思。
你看這個境,這個境把你抓住,拘礙。
境界有對、所緣有對叫拘礙礙。
你去觀境界也好,緣這個境也好,它把你抓住,把你拘在這個境上,叫拘礙礙。
這個對我們修行很重要,色、聲、香、味、觸,你心緣到它就被拘礙,不自由了。
境界有對體者,論雲:謂十二界六根六識,法界一分,于法界中唯取心所,故雲一分。
諸有境法,于色等境。
前十二界及法界一分,能取境故,名諸有境法,于色等境者,即所取境也。
此十二界,為境所拘,名為有對,境界之有對,依主釋也。
「境界有對體者」,境界有對的體是什麼?哪些東西叫境界有對?「論雲」,《俱舍論》裡邊說,「謂十二界」,六根、六識,都是能夠取境的,「法界一分」,就是心所法。
十二界加上半界(一部分)。
「諸有境法,于色等境。
此十二界,為境所拘,名為有對」,這十二界跟法界一分,能取境的,叫有境。
有境法(能取境的法),跟「色等境」(所取的色等境)來說,這十二個界被境所拘,叫有對。
這十二個界、法界一分,當它緣境的時候,被這個境所拘住了叫有對。
「境界有對」是指被境界所拘礙住,這是依主釋。
它的體是十二界(六根、六識),再加上心所法(法界一分),都能取境的。
這是第一個,境界有對。
所緣有對體者,謂七心界全六識及意界也,法界一分心所是也。
言所緣者,色等六境也。
言有對者,七心界、法界一分也。
此七心界、法界,名所緣有對者,為所緣境之所拘礙,名為有對,所緣之有對,依主釋也。
什麼叫所緣有對呢?「謂七心界全,法界一分」。
七心界,心王,「六識及意界」。
有人提出:「前面隻說六識,這裡為何說七心界?」前說六識還有六根,六根裡有意根(即是意界),還是七個心界;法界一分也一樣,心所法;就是少了前五根。
「言所緣者,色等六境也」,所緣的境還是色等六境。
為什麼叫所緣有對呢?被所緣的境所拘礙。
緣這個境,這個境把你抓住,旁邊境就緣不起了。
所以說我們衆生的心有拘礙性,緣了這個,它給你拘住,你不能分心,其他的東西你就照顧不到,叫拘礙。
這個拘礙就叫有對,所緣的有對,也是依主釋。
這裡明确一下,境界有對跟所緣有對有差别。
一個是有五根的,一個沒有五根的。
五根能取境,而心王、心所能緣境。
取境,是從它的作用方面說;緣境,體是心王、心所,決定要由境把它生起來,沒有境它生不起。
所以所緣有對、境界有對不一樣。
下邊是四料簡。
論引施設足論,證境界有對,作四句分别。
故施設足論,作如是說:此中于水,有礙非陸,如魚等眼。
于陸有礙非水,從多分說,如人等眼。
有于俱礙,如畢舍遮唐雲食血肉鬼,室獸摩羅,及捕魚人、蝦蟆等眼。
此畢舍遮等于水陸俱能見色,故通俱礙耳。
有俱非礙,謂除前相。
「論引施設足論」,《俱舍論》引「六足論」之一的《施設足論》來幫助境界有對,四句來分别。
「施設足論,作如是說:此中于水,有礙非陸,如魚等眼」,水裡邊能夠取境的,而岸上、陸地上不能的,是什麼?「魚等眼」,水裡的動物,它在水裡能很自在地看東西,到了岸上,它的眼睛就不行了。
還有一些「于陸有礙」,在陸地上能夠取境,在水裡不行。
「從多分說,如人等眼」,人的眼睛在陸地上看東西很自在,到了水裡就看不清楚了。
「多分說」,大部分的人如此。
「有于俱礙」,水也能行,陸也能行。
哪些呢?「如畢舍遮」,畢舍遮是一種餓鬼。
「食血肉鬼」,這是大力的鬼。
還有「室獸摩羅」,鳄魚,一種很大的水陸兩栖動物,水上能看,陸地上也能看,它們的五根在水陸兩處都能用。
還有「捕魚人、蝦蟆等眼」,少分的人,他能夠捕魚的,在水裡邊照樣看;還有蝦蟆等等,也是水陸兩栖動物,它水裡可以看,岸上也可以看。
「有俱非礙」,兩種都看不到的,水裡不能看,陸上也不能看。
「唯除前相」,前面的除掉之後,其他的都是。
這是就境界有對,用水上、陸上來作四料簡。
論雲:境界所緣,複有何别?問也。
若于彼法,此有功能,即說彼為此法境界。
心心所法,執彼而起,彼于心等,名為所緣。
「論雲:境界所緣,複有何别」,因為境界有對跟所緣有對,兩個類似,那麼差别在哪裡?「若于彼法,此有功能,即說彼為此法境界」,這是境界有對。
這個法對那個法有功能,比如眼根對色境來說有功能,能取那個色,能觀照那個色。
被取的法就是能取法的境界,這是境界的意思。
什麼是所緣呢?「心心所法,執彼而起,彼于心等,名為所緣」,心、心所法沒有境生不起來,要執著那個境而生起的。
這個境對心、心所法來說是所緣。
解雲:答也。
彼法者,色等六境也,此有功能者,此六根六識,于彼色等,有見聞等功能也。
「解雲」,圓晖法師又解釋一下。
「彼法者」,這個「彼法」是什麼?「色等六境」。
「此有功能者,此六根六識」,六根、六識對色、聲、香、味、觸等六境,有取境的功能。
「于彼色等,有見聞等功能也」,眼能見、耳能聞、鼻能嗅、舌能嘗、身能觸、意能了别。
六識、六根對六境,有它的功能,從功能上說,叫境界有對。
準此論文,功能所托,名為境界,如眼能見色,識能了色,喚色為境界,以眼、識于色有功能故也。
心心所法,其性劣弱,執境方生,猶如羸人非杖不起,故色等境,識所攀附,名為所緣也。
已上注也。
〖表一&ndash三七:境界與所緣差别〗 「準此論文,功能所托,名為境界」,這是圓晖法師的按語。
根據《俱舍論》的文來說,功能所寄托的地方,叫境界。
「如」,打個比喻:「眼能見色,識能了色,喚色為境界」,眼睛能夠見色,識能了别色,色是它們的境界——它們見色、了色的功能,就在這個色境上邊。
「以眼、識于色有功能」,眼根跟眼識有見、有了别的功能,所以色是它們的境界。
眼根、眼識是境界有對。
「所緣」,心心所法跟六根不一樣,它的性比較弱,一定要有境纔能生起來,「執境方生」。
打個比喻,好像一個沒有氣力的人,他沒有杖不能走路,一定要拿個手杖。
心王、心所沒有境生不起來的。
所以說「色等境,識所攀附,名為所緣也」,色、聲、香、味、觸,這些境是識所攀附,六識,等于拿杖一樣,非要扶了它纔能走路,這個叫所緣有對。
而六根不靠境照樣能生起來的。
準此論文,境界、所緣二義全别,且如一色被眼所見,名為境界,眼為有功能于色故也。
即此一色,能引識起,名為所緣,為與識為力故也。
「準此論文,境界、所緣二義全别」,根據《俱舍論》原文分析,境界跟所緣兩個意思全不一樣。
打個比喻,「且如一色被眼所見,名為境界」,假使一個色境,被眼根所看的時候,它叫境界,不叫所緣。
因為眼根隻能觀境,不是靠色生起的,所以這個色境叫境界。
為什麼叫境界呢?「眼為有功能于色故也」,眼睛于色境有功能,什麼功能?能見、能觀照的功能,這個叫境界。
「即此一色,能引識起,名為所緣」,同樣這個色境,它能夠引起心王心所,從這一點看,它叫所緣,為什麼?「為與識為力故也」,給識一把力量,使它能生起來。
從這一方面來說,叫所緣。
所緣、境界兩個不一樣。
所謂作境界的時候,它是功能所寄托的地方。
作所緣的時候,心王、心所靠它生起來。
我們看表一&ndash三六,三個有對: 一是障礙有對,它的體是十個色法,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
為什麼障礙有對是以十個色為體呢?極微所成,更相障礙的,叫有對。
障礙就是有對,持業釋。
這屬于兩種礙裡邊的障礙礙。
另外兩個,境界有對跟所緣有對是拘礙礙,不是障礙礙。
境界有對,以什麼為體?六根、六識及心所法,心所法是法界一分。
「此諸有境法」,這些法能夠取境,叫有境法,于色等所取的境,「為境所拘,名為有對」,它觀這個色、取這個色之後,就被這個色境所拘礙,把它局限在那個地了,這個叫有對。
這個礙,叫拘礙礙。
所緣有對,是六個識及意(意根),還有心所法,它為所緣的境所拘礙。
它靠所緣的境而生起,同時被所緣的境所拘礙,其他的境就不能觀照,所以也叫有對。
這兩個有對都是拘礙礙。
有對的礙有兩個意思:一個是障礙,質礙的障礙;一個是拘礙,把它的功能或者它的體抓住,使它有局限性,不能普遍地取、緣,這也是礙。
這兩個礙要分别清楚。
把境界有對與所緣有對的差别再分析一下,「功能所托,名為境界」,境界是六根、六識取境及了别境的功能所寄托的地方。
「六根、六識,于彼色等六境,有見聞等功能」,即說色等為根境之境界,功能所寄托的地方,就是它的境界。
所緣不一樣。
「心心所法,其性劣弱,執境方生,故色等境,識所攀附」,識要靠那些所緣的境,纔能生起來,這個時候,這個境叫所緣,不是境界。
境界跟所緣,一個是功能所托,一個是心、心所法的體要靠它而生。
由此道理,礙取境義邊,名境界有對。
故境界有對,通六根、六識,以根及識能取境故。
礙緣境義邊,名所緣有對。
故所緣有對,唯心心所,以心心所仗境起故。
亦光法師雲:礙體義邊,名所緣有對。
礙用義邊,名境界有對。
更有多釋,煩而不叙。
「由此道理,礙取境義邊,名境界有對」,這個礙——拘礙礙,從取境的意義來說,叫境界有對。
「故境界有對,通六根、六識,以根及識能取境故」,不管是六根也好、六識也好,都能夠取境,從這一方面說是境界有對。
還有心所法,這裡省略了。
「礙緣境義邊」,從緣境,靠境生起的這個意義來說,叫所緣有對。
所以所緣有對,隻有心王、心所。
六根不要靠境來生,心王、心所靠所緣境而生起來,所以它的範圍小一點。
「以心心所仗境起故」,心王、心所要靠境而起,六根不靠境起。
下邊是普光法師的分析,「礙體義邊,名所緣有對」,拘礙,從體上來說,叫所緣有對。
因為心王心所的體要生起來,要靠所緣的境。
「礙用義邊」,從拘礙它的功能這方面說叫境界有對。
因為色法是六根、六識的功能所寄托的地方,功能就在這個境上。
一個是從體上說,一個是從用上說。
「更有多釋,煩而不叙」,光法師還講了很多解釋,太繁瑣了,這裡就不講了。
亦論雲:雲何眼等,于自境界及自所緣轉時,說名有礙?問礙義也。
雲何眼根、眼識等,于自境界轉時說名有礙?問境界有對也。
雲何眼識等,于自所緣轉時說名有礙?問所緣有對也。
言自簡他,如眼見色、耳聞聲也。
「雲何眼等,于自境界及自所緣轉時,說名有礙」,這是《俱舍論》的原文。
「眼等」是眼等六識;「于自境界」,取境的時候,或者是「所緣」,緣境的時候,為什麼叫有礙呢?「問礙義也」,這是問礙的意思。
「雲何眼根、眼識等,于自境界轉時說名有礙」,這是問境界有對。
「雲何眼識等,于自所緣轉時說名有礙」,這是問所緣有對。
這是兩個問題:一個是所緣,一個是境界。
「言自簡他,如眼見色、耳聞聲也」,這個自境界簡别他境界。
眼隻能看色,耳隻能聞聲;眼不能聞聲,耳不能見色,隻是自己的境界。
越彼依餘,此不轉故。
解雲:答也。
越彼色等,于餘聲等此眼等不轉故,名為礙也。
或複礙者,是和合義,謂眼等法,于自境界及自所緣和合轉故。
解雲:是約和合義以釋礙也。
「越彼依餘,此不轉故」,假使眼睛不是對色——「彼」,而是依「餘」(聲、香、味、觸),那它是不能發生作用的。
眼根或者眼識,隻能在色境上起作用,就是解釋「自」——自境界。
「越彼色等,于餘聲等此眼等不轉故,名為礙也」,什麼叫礙呢?隻在眼睛取色界的時候,眼識能生起來,其他的境界則不生,這就叫礙。
從生的那一方面說,叫礙,這個跟經部不一樣。
經部說生的時候不叫礙,生起來了就沒有障礙,不叫礙;生不起來叫礙。
這兩個意思恰恰相反。
先把有部的說了,然後再說經部的。
有部說:取這個境,或者緣這個境,其餘的就不起來了。
當你取這個境的時候,就叫礙,把它局限在這個境裡。
「或複礙者,是和合義」,再說清楚一點,礙是和合。
「謂眼等法,于自境界及自所緣和合轉故」,眼根、眼識跟色境和合生起的時候叫礙。
「和合」在《俱舍論》裡是「和會」37,意思差不多。
「謂眼等法,于自境界」,就是色等境界,被眼根所緣生眼識,它們和合生起,這樣和合叫礙。
這是有部「礙」的意思。
當這個法生起來,其他的法不生起。
在這個境上,把它拘住、局限住,叫礙,這是「拘礙礙」。
問:若法境界有對,亦障礙有對耶?答:應作四句。
謂七心界、法界一分諸相應法,四十六心所名諸相應法。
是第一句。
能取境故,名境界有對,非極微成,非障礙有對。
色等五境,是第二句。
極微成故,名障礙有對,不能取境,非境界有對。
眼等五根,是第三句。
極微成故,名障礙有對,能取境故,亦名境界有對。
法界一分,非相應法,是第四句。
于法界中,除心所外,餘得非得等,名非相應法也。
非極微成,故非障礙有對,不能取境,故非境界有對。
假使一個法是境界有對,是不是也是障礙有對?這兩個互有寛狹。
境界有對,跟障礙有對,哪個也包不了哪個,要四料簡。
「應作四句」,它們的範圍互有寛狹,要四料簡來講。
「謂七心界、法界一分諸相應法,是第一句」,境界有對,而不是障礙有對,是七心界、法界一分(心所法)。
這些法沒有質礙,不是障礙有對,但是能取境,是境界有對。
六根、六識、心所法都能取境,但前五根是有質礙的,所以五根要除掉。
下邊的七心界(意根、六識)、心所法沒有質礙,都能取境,于境上有功能。
能取境故,叫境界有對;非極微所成、沒有質礙,非障礙有對。
第二句:是障礙有對,不是境界有對。
「色等五境」,色、聲、香、味、觸,這是有質礙的,極微所成,但是不能取境,也不能緣境。
「極微成故,名障礙有對,不能取境,非境界有對」,沒有取境的功能,不能叫境界有對。
它本身是有質礙的,是障礙有對。
第三句:既是障礙有對,又是境界有對。
「眼等五根」,極微所成,淨色根也是極微所成,是色法,所以叫障礙有對;同時它又能取境,是境界有對。
第四句,既不是境界有對,也不是障礙有對。
「法界一分」,法界裡邊除了四十六個心所法是跟心相應的,其餘的如無為法、十四個不相應法,是不相應的,它本身不是極微所成,故非障礙有對,又不能取境,也不是境界有對,這是第四句。
問:若法境界有對,亦所緣有對耶?答:應順後句,謂所緣有對,必是境界有對。
以心、心所緣境起時,必取境故。
自有境界有對,而非所緣有對,謂眼等五根。
以眼等根能取境故,名境界有對,不緣境故,非所緣有對。
「若法境界有對,亦所緣有對耶」,它們的範圍大小怎麼樣,那就決定如何回答。
所緣有對全部在境界有對裡邊。
這樣的情況不要四料簡。
但是回答的時候,有兩種。
一種,順前句答。
假使前面的小後面大,順前句答,就是照問而答。
但是現在前面大後面小,他問「境界有對是不是所緣有對」,要反過來順後句答,「謂所緣有對,必是境界有對」,因為還有些境界有對不是所緣有對。
「以心、心所緣境起時,必取境故」,心王心所既是所緣有對又是境界有對。
但是還有一些境界有對不是所緣有對,即眼等五根,它隻能取境,并不要緣境而生,它本身不靠境生的,不是所緣有對。
所以境界有對的範圍寛,所緣有對的範圍窄,順後句答。
假使我們問類似的問題——「人是不是男人?」要反過來答:「男人是人。
」順後句答還是順前句答就看前後範圍的大小。
這裡把有部的所緣有對、境界有對的解釋講完了。
講得還是不慢,第一次聽是比較困難的。
自己回去再仔細看一看。
單靠聽,它的作用到此為止,下邊靠自己的思惟,自己把思的力量提起來,思慧要自己開發。
自己不用心,思慧生不起,也貫穿不了。
依經部宗中,大德鸠摩羅多,作如是說。
鸠摩羅多,此雲豪童也。
是處心欲生,他礙令不起,應知是有對,無對此相違。
此頌意者,如有色處,其心欲生,被他聲礙,心遂不起。
心不起時,名為有對;心正生時,即名無對。
不同有宗,于心生位,說名有對。
論主意朋鸠摩羅多釋,故論雲:此是所許。
「依經部宗中,大德鸠摩羅多,作如是說」,依經部的觀點,「大德」是尊稱,鸠摩羅多,意譯是豪童,是經部的祖師。
他說一個偈:「是處心欲生,他礙令不起,應知是有對,無對此相違」。
它的意思是什麼?「處」就是色、聲、香、味、觸。
本來你要看這個色,但其他的聲音很好聽,被聲音吸引過去,這個看色的心被阻礙掉了,「緣阙不生」,這個心非擇滅,沒有生起來。
這個心不生的時候,叫有對。
「心正生時,即名無對」,生起來了叫無對。
對就是障礙,障住不生,叫有對。
如果生起來叫無對。
這跟前面有部的恰恰相反。
這個你們自己去摸索一下。
有部說,心生起來,被境界局限住了,叫有對。
而這裡經部說障礙掉了,生不起來叫有對,生起來叫無對。
「不同有宗」,跟有部的說法不一樣。
有部說:「于心生位,說名有對。
」生起來叫有對,而經部說生不起來叫有對。
那麼這個意思剛好相反。
「論主意朋鸠摩羅多釋,故論雲:此是所許」,在《俱舍論》裡邊有一句話,「此是所許」,《光記》跟《寶疏》,包括圓晖法師的《頌疏》,都說世親論主是同意經部的說法。
「此是所許」,這是我們認可的,而對前面有部的表示懷疑。
有人不同意這個說法。
他說經部這個說法,也是有部所認可的。
他有幾個依據:第一,《雜心論》也有這麼一段話,并沒有說它不對、反駁它。
第二,世親論主凡對有部不相信的,都說「此是毗婆沙師這樣傳說的」,這裡沒有說這個話,表示世親菩薩沒有懷疑。
第三,凡是世親菩薩用經部反對有部的話,《順正理論》都要進行反駁,而這一段,《順正理論》沒有反駁。
這是《俱舍論法義》裡說的,也是神泰的觀點38。
《俱舍》注疏有三大家。
一個是普光,一個是法寶,一個是神泰。
他們都是玄奘法師的弟子,都是研究《俱舍》獨成一家的。
這三家裡邊,兩家說世親論主同意經部,不同意有部。
「此是所許」,這是世親菩薩認可的。
但是神泰說,這是有部本來認可的,并不是世親菩薩反對有部,有部本身也認可經部這個說法39。
就是說有部跟經部并不是針鋒相對,對每一個問題都是相反的。
某些地方,有部也贊同經部的說法。
這個裡邊的辯論,雖然問題不太大,但是說世親菩薩到底同意經部還是同意有部,有這個關鍵在裡邊。
這個問題,有一方說,世親論主許可經部的說法,反對有部。
有一方說,有部本身許可經部的說法,世親菩薩并沒有依經部來反對有部。
這是過去兩種注解的不同看法。
此除色聲八,無記餘三種者,三性分别門,此十色中,除色聲二,所餘八種,是無記性。
無記二字,義屬上句。
餘謂色聲,是通三性。
言三性者:一善,二不善,三無記。
「此除色聲八,無記餘三種」,這是三性分别門,以三性來分别十八界。
「此除色聲八」,「此」指第二句的十個色,十色裡邊除了色聲,還餘下八個,這八個是無記。
「此十色中,除色聲二,所餘八種,是無記性。
無記二字,義屬上句」,「無記」二字要屬于前面一句。
「餘三種」,除這八界以外,其餘的十個界通三性。
「餘謂色聲,是通三性」,十個色裡邊,色聲這兩個通三性。
還有七心界、法界也是通三性的。
「言三性者」,即善、不善、無記。
若法可贊,置白品中,名為善性。
若法可毀,置黑品中,名為不善性。
非可贊毀,名為無記;亦解不能記異熟果,故名無記。
這個法假使是聖者贊歎的。
凡夫贊歎靠不住,凡夫的标準各式各樣不同。
見道以上的聖者,甚至于無學、佛,他們所贊歎的,「置白品中」,放在好的一品的。
白法,一般指善法,白的是幹淨的,這個法是可贊歎的,屬于好的一個方面,是「善性」。
反過來,這個法是聖者所譏毀的、不歡喜的,屬于不好的,擺在黑品中間。
黑品是不幹淨的那一品。
這個叫不善法,不善性。
假使這個法既不可贊,又不可毀,叫無記。
這是一種解釋。
《大毗婆沙》裡邊對善惡的解釋很多,我們也介紹一下40。
凡是要感可愛果的、感樂果的,叫善法。
這個法做了以後,感的果是好的,那就是善法;假使感的果是去三惡道的,決定是惡法;不感苦樂果的是無記法。
這個比較客觀。
如果主觀地來看問題,每一個人都有他的主觀性,都有他的善惡标準,那麼就不好搞。
當然我們以聖者的标準為主,這是對的。
而從客觀的,離開主觀性來說,能夠感樂果的就是善法,那就沒有話說了。
能感人天果,甚至感三乘出世道、出離果的,就是善法;感三惡道的,那是惡法。
用客觀的果來判斷善惡,誰也推翻不了。
你怎麼能說感惡道的法是善的?難道你歡喜去三惡道?三惡道是好的嗎?既然是善法,怎麼會感惡道的苦果呢?所以,當然是:感惡道的法決定是惡法;感人天果的或者出世的聖者的果的,當然是善法;既不能感樂果,又不感苦果的,是無記法。
這個标準比較客觀。
拿這個标準去給人家說,那推翻不了。
佛教的善惡,從客觀的因果上來說。
還有一種對無記的說法。
「亦解不能記異熟果,故名無記」,那是就異熟果來說,不能感異熟果所以叫無記。
世間上說,「善得善報,惡得惡報」,善惡是因,異熟果是無記的,不能說是善惡,隻能說苦樂。
所以要說「善法感樂果,惡法感苦果」。
異熟果沒有善惡,小孩子生下來,你說是他是善的、惡的?不好說。
比如一個私生子,他父母做的事是壞的,但是生下來的小孩子不能說他善的惡的,你不能罵私生子一頓,因為這個私生子本身又沒有做壞事。
這是打個比喻,跟這裡也不完全相同。
異熟果是無記,而因有善惡,所以果報不能說善報、惡報,隻能說樂報、苦報。
那麼這裡說,能夠記異熟果的,即能夠産生異熟果的,是善惡法。
産生苦的異熟果的是惡法,産生樂的異熟果的是善法,不能生異熟果的是無記法。
眼等八種,不可記為善不善性,是無記攝。
若色聲二,從善心力等起身語表攝,是名為善性;若從不善心力等起身語表攝,名為不善;從無記心等起身語表攝,名為無記,及不從心所等起,總名無記。
「眼等八種,不可記為善不善性」,眼、耳、鼻、舌、身、香、味、觸,這八個法,不可說它是善、不善,「是無記攝」。
「色聲二」,身語表業,有善惡的。
十惡道、十善道裡邊有七支是身語,身三口四。
「從善心力」,發動的心是善的,這個力量「等起」的「身語表攝」,叫「善性」。
「身語表」,從善的心「等起」的,這個身語表叫善性;從不善心的力量等起的身語表業叫不善。
這個「等」是相等,心跟發動的身語表業是相等的:心善,業也善;心不善,業也不善。
從無記心所等起的身語表所攝的那個色聲,這叫無記。
「不從心所等起,總名無記」,不從心所等起的,無意識的動作。
你自己也不知道,有的人手腳不停的,坐在那裡上課,他不曉得在幹啥,有時候在說話,有時候拿個紙扯得稀爛,你問他:「你扯紙幹什麼?」他說:「不知道。
」這是無意識的動作,也是屬于無記所攝。
言色聲二者,身表是色,語表是聲。
言等起者,心王心所,等能引起,由色聲二非自性善惡,約能發心,判成善惡。
心若是善,所發身語,亦名為善;心若不善,所發身語,亦名不善。
所以身語,名等起善。
這裡的「色聲二者」是什麼呢?「身表是色,語表是聲」,後邊「業品」詳講。
身表業,殺盜婬,是有動作的,形色為體,不管顯色如何。
殺人——你的動作,拿把刀,砍過去……這些形色是身業。
語業是說的話,妄語也好,惡口也好,離間也好,绮語也好,都是說的話,都是聲為體。
這樣的色聲有善惡。
什麼叫等起?「心王心所,等能引起」,「等」,引起的東西跟它相等,善的引善的,惡的引惡的。
能夠引起身語。
「由色聲二」,這色、聲兩個不是自性善,也不是自性惡,而是根據能發動的心來判它的善惡。
善心發動的,叫善,跟那個發動的心相等;惡心發動的叫惡,跟那個發動的心相等。
所以叫「等起善」。
等起善是四種善的其中之一,下面把四種善介紹一下。
〖表一&ndash三八:善有四種〗 前表所示,善有四種。
當然惡也有四種。
第一種,自性善,本身就是善。
自性善有哪些呢?無貪、無瞋、無癡。
貪瞋癡是三個壞東西,反過來就是三個好東西——善。
第二種,相應善,與自性善相應的心王心所。
這有很多:起善心時的大地法,大善地法,還有心王,這些都是相應善。
第三種,等起善,善心同等發起的身語表跟無表業,跟它是相等的,都是善的。
因為它是有為法,還有四相——生、住、異、滅。
還有得,成就一個法,決定有得。
還有二無心定,善心發動,修無心定(無想定、滅盡定)。
這兩個定沒有心,不能說善惡,怎麼辦?等起善,發動的心是善的,那麼這兩個定也是善的,所以這也屬于等起善。
第四種,勝義善,最殊勝的善。
涅槃,解脫涅槃,這是一切善中最高的善。
前面說,法界、法處為什麼安一個法的名字,而其他的雖然都是法,不叫法處,不叫法界呢?其中一個原因是包含最高的涅槃這個法,法的意義最殊勝,所以叫法處或者法界。
一切法裡邊最高的是涅槃。
歸依三寶中間的歸依法,實際上就是歸依涅槃。
佛說的法都是法,修行成佛的法就包括在佛寶裡邊。
修行證四果四向的那些法,都包含在僧寶裡邊。
所以歸依佛法僧,實際上都是歸依那些成佛證果的法,而最高的目的是證涅槃。
乙二 界系門 從此第四,三界分别門。
論雲:已說善等,十八界中,幾欲界系,幾色界系,幾無色界系?頌曰: 欲界系十八 色界系十四 除香味二識 無色系後三 「從此第四,三界分别門」,第四門,欲界、色界、無色界,來分别十八界。
十八界哪些是欲界所系的,即屬于欲界的?哪些是色界所系的?哪些是無色界所系的? 「欲界系十八,色界系十四,除香味二識,無色系後三」,欲界系的,十八個都全的。
色界系的,隻有十四個。
哪十四個?除了香、味和香、味的識(鼻識、舌識)四個界,餘下的十四個界。
無色界,後三,六根裡邊最後一個意界,六識裡邊最後一個意識界,六塵裡邊最後一個法界。
這是屬于無色界的。
無色沒有色,所以前面都沒有。
釋曰:欲界所系,具足十八。
色界所系,唯十四種,除香、味境及鼻、舌識。
除香、味者,段食性故,色界無段食,故無香、味;除鼻、舌識,無所緣故,鼻識緣香,舌識緣味,既無香、味,故無鼻、舌識。
無色所系,唯後三種,所謂意界、意識界、法界。
眼等五根,色等五境,此十是色,無色離色,故無此十。
無此十故,五識亦無。
故論雲:依緣無故,五識亦無,五根為依,五境為緣。
故唯後三無色界系。
「釋曰:欲界所系,具足十八」,欲界所系的,十八個都有。
色界所系隻有十四種。
「除香、味境」,從境來說是香與味沒有。
識是要有境纔能生起來的,既然沒有香、味的境,鼻識與舌識也就不生了。
所以這四個界都沒有。
為什麼要除香、味呢?「段食性故,色界無段食,故無香味」,因為香與味屬于段食的。
「食」有四個:段食(最粗的,一段一段吃下去的)、觸食、思食、識食。
得了初禅以上,色界的人最粗的飲食不要了。
得了禅定的人不吃飯入定,幾個月、幾年都可以。
為什麼?他不要段食。
有的人沒有得定,打餓七,大可不必。
有一位打了十八天餓七,餓得不得了。
後來滿七,就拼命吃,吃得腸胃鬧病,大吐血,差一點把命送掉,總算花了很多錢搶救過來了。
打餓七,開始進去的時候,慢慢減下來。
出了七以後,吃東西要慢慢加起來,開始吃稀的稀飯,慢慢地吃厚稀飯,再吃幹的。
不能餓得不得了,馬上就把幹饅頭吞下去,肯定出毛病。
過去自然災害的時候,有一個從鬧飢荒的農村裡跑出來的飢民,他跑到城市裡看到一個饅頭攤,饞得不得了。
他老家那個地方連樹皮草根都吃的,他好多天沒有吃飯了,肚子餓得不得了。
看到那個饅頭,又香又白,口水不斷地流出來。
要想吃,眼紅得很。
那個賣饅頭老闆很慈悲,看到那人餓極了,就說:「你吃,愛吃多少就吃多少。
」他就拼命吃,吞下去,吞到後來,脹死了。
因為他腸胃已經縮得很小了,一下子容納那麼多東西,受不了。
所以打餓七的人,出了七,東西要一點點加,不要亂加。
修行都有方法的,有傳承的。
纔出家,頭一剃,就去閉關,肯定出毛病。
這些方法你都不知道嘛。
色界的人不要吃段食,香、味這兩個境沒有,相對的鼻識與舌識也不起。
所以色界沒有這四個界,隻有十四個界。
「除鼻舌識,無所緣故」,因為鼻識緣香,舌識緣味,既然沒有香、味,鼻識、舌識也不生。
無色界更簡單,「無色所系,唯後三種,所謂意界、意識界、法界」,六根、六境、六識裡邊最後三個。
「眼等五根,色等五境」,這十個都是色法,有質礙。
「無色離色」,無色界沒有色,當然沒有這十個。
「無此十故,五識亦無」,眼、耳、鼻、舌、身根沒有,色、聲、香、味、觸的境也沒有,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當然生不起來。
所依的根也沒有,所緣的境也沒有,識當然不生。
隻留下最後的意識、意根、法界。
所以無色界在十八界裡邊隻有最後三個。
「故論雲」,《俱舍論》說:「依緣無故,五識亦無。
」所依的五根、所緣的五境都沒有,當然五個識也不會生。
「故唯後三」,所以隻剩下後三,是無色界所系。
乙三 有漏無漏門 從此第五,有漏無漏分别門。
論雲:已說界系,十八界中,幾有漏,幾無漏?頌曰: 意法意識通 所餘唯有漏 釋曰:意法意識通者,通有漏、無漏二也。
謂意及意識,道谛攝者,名為無漏,餘名有漏。
法界若是道谛、無為,名為無漏,餘名有漏。
法界有無漏心心所法,名道谛也。
餘十五界,唯是有漏,道谛無為,所不攝故。
「從此第五,有漏無漏分别門」,這個很要緊。
「論雲:已說界系,十八界中,幾有漏,幾無漏」,三界所系講過了,十八界裡邊哪些是有漏的,哪些是無漏的?《俱舍》一開頭就是講「有漏無漏法」。
用無漏的慧簡擇法叫對法,簡擇什麼?簡擇有漏、無漏。
有漏的要去掉,無漏的要攝取、增長,這就是修行。
「頌曰:意法意識通,所餘唯有漏」,意、法、意識這三個界通有漏、無漏,其餘的都是有漏。
「釋曰:意法意識通者,通有漏、無漏二也」,十八界裡邊最後三界,根、境、識的最後:意界、法界、意識界,這三個通有漏、無漏。
「謂意及意識,道谛攝者,名為無漏」,道谛攝的意、意識屬于無漏,其餘的是有漏。
法界假使是道谛、無為法,那就是無漏的,其餘的是有漏。
「法界有無漏心心所法,名道谛也」,法界裡邊心所法有無漏的,叫道谛。
「餘十五界,唯是有漏,道谛無為,所不攝故」,為什麼其餘十五界都是有漏呢?道谛不攝,無為法也不攝,所以全部是有漏。
所謂無漏就是道谛與無為法。
有無為、道谛的,通有漏、無漏;假使不攝的,全部是有漏。
這個頌子很簡單,但非常重要。
哪些是有漏的,哪些是無漏的,這個頌背熟之後,一下就看出來,不要再去想。
乙四 有尋有伺門 從此第六,有尋有伺門。
于中有二:一、正分别,二、釋妨難。
丙一 正分别 且正分别者,論雲:十八界中,幾有尋有伺,幾無尋唯伺,幾無尋無伺?頌曰: 五識唯尋伺 後三三餘無 〖表一&ndash三九:有尋有伺等門〗 這裡邊情況複雜一點,有些問題。
十八界裡邊哪些是有尋有伺,哪些是無尋唯伺,哪些是無尋無伺?總的來說分三類,後來還要分一類特殊情況。
三界裡邊地分也三類: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
「頌曰:五識唯尋伺,後三三餘無」,十八界裡邊前五識都是尋伺相應,就是有尋有伺。
「後三三」,後邊三個(意界、法界、意識界)三種情況分别都有,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
「餘無」,除了五識跟後三之外,其他的跟尋伺不相幹。
釋曰:眼等五識,有尋有伺,由與尋伺恒共相應。
謂眼等五識,有二種因,故與尋伺恒相應也:一行相粗,二外門轉。
由此二因,故眼等識,與尋伺俱,其義決定,故說唯言。
眼、耳、鼻、舌、身五個識總是有尋有伺的,為什麼?「由與尋伺恒共相應」,與尋伺總是相應的。
它要麼不生,生的時候,決定有尋、伺兩個心所跟它相應。
「謂眼等五識,有二種因,故與尋伺恒相應也」,眼等五識為什麼決定跟尋伺相應呢?有兩個原因,「一行相粗,二外門轉。
」第一個是行相粗,因為尋伺的心比較粗;第二個是外門轉,外門轉指不是入定的。
定是内門轉,外門轉是有外境的,它隻對外五境産生作用。
外門轉的行相本身就是粗。
有這兩個原因,它總是跟尋伺相應。
「由此二因,故眼等識,與尋伺俱,其義決定」,因為這兩個原因,眼等五識跟尋伺總是同時生起的。
「故說唯言」,所以頌裡邊說個「唯」,決定如此,隻有跟尋伺相應,沒有例外。
後三三餘無者,後三謂意、法、意識,根境識中,各居後故。
重言三者,明此三界,皆通三品,三品名三。
言三品者,一有尋有伺品,二無尋唯伺品,三無尋無伺品。
故論雲:此後三界,皆通三品,意界、意識界,及相應法界,除尋與伺。
法界中有四十六心所法,名相應法界。
于四十六心所中,除卻尋伺,取餘四十四心所。
謂尋伺二種,不通三品,故除之也。
今此文中意明通三品也。
「後三三餘無者」,後邊「意法意識」三界,「根境識中,各居後故」。
「重言三者,明此三界,皆通三品」,意界、法界、意識界通三品——有尋有伺品、無尋唯伺品、無尋無伺品。
「故論雲:此後三界,皆通三品,意界意識界,及相應法界,除尋與伺」,這是《俱舍論》的原文。
相應法界指心所法,因為跟尋伺相應,要除掉它們本身。
「法界中有四十六心所法,名相應法界。
于四十六心所中,除卻尋伺,取餘四十四心所」,因為這裡本來是說跟尋伺相應不相應,當然要除開尋伺。
「謂尋伺二種,不通三品,故除之也。
今此文中意明通三品也」,尋伺本身的情況後邊再說。
法界裡面包含的東西很多,主要的分四大類:一個是相應的心所法;一個是不相應行法;一個是無為法;再加上一個無表色。
我們重點取的是相應的心所法,即相應法界。
不相應行、無為法與無表色,都是不相應的,也歸入無尋無伺。
法界裡邊相應的一部分是心所法。
現在講的這三品都是跟尋伺找關系的,所以尋伺本身不屬于這三品之内,要把尋伺除開。
這個就是後三通三。
下邊說怎麼通三品。
若在欲界初靜慮中,有尋有伺;若在靜慮中間,無尋唯伺;第二靜慮已上諸地,乃至有頂,無尋無伺。
明意界、意識界及四十四相應法界,在諸地中通三品也。
「若在欲界初靜慮中,有尋有伺」,從欲界到初靜慮,裡邊的意界、法界、意識界都屬于有尋有伺。
「若在靜慮中間,無尋唯伺」,第一靜慮與第二靜慮中間有個中間定。
中間定的心比第一靜慮要細一點,比第二個靜慮要粗一點,沒有尋,還有伺,所以是無尋唯伺。
「第二靜慮已上諸地,乃至有頂,無尋無伺」,從第二靜慮以上,一直到無色界的有頂天——非想非非想天,都屬于無尋無伺。
這裡定比較深細,尋伺心所已經息下去不起了。
「明意界、意識界及四十四相應法界,在諸地中通三品也」,通三品的情況如此。
尋伺到底是什麼?尋是尋求,伺是伺察41。
尋求比較粗一點。
伺察,靜下來觀察,是細一點。
這兩個心,舊的翻譯:覺、觀。
尋就是覺,伺就是觀。
所以說覺觀也好,尋伺也好,指的一個東西。
有這麼個比喻——打鐘,一錘打下去,聲音「咣」一下子,這個粗一點,是尋。
接着傳出「嗡嗡嗡」的聲音,這個細的好比伺。
另外一個比喻——貓捉老鼠,開始不知道老鼠在哪裡,它到處找,這是尋;等到知道老鼠在洞裡邊,伏在洞口,一動不動地屏住氣,等老鼠出來,那個時候叫伺。
一個粗一點,一個細一點,都是在追求。
第二靜慮以上沒有尋伺。
靜慮深細以後,心的粗動的狀态就沒有了。
又論雲:法界所攝非相應法、靜慮中間伺,亦如是。
法界中有十四不相應,及三無為兼無表色,名非相應法。
此非相應法及靜慮中間伺,同前第三無尋無伺品,故言亦如是。
謂非相應法不與尋伺相應,故名無尋無伺。
其中間禅伺,地法中無尋故,不與尋相應,故名無尋也;伺無第二伺共相應,故名無伺也。
「又論雲:法界所攝非相應法、靜慮中間伺,亦如是」,不但是第二靜慮一直到有頂天的心王、心所、意根,包含法界裡邊的非相應法——不相應行、無為法、無表色,都是無尋無伺。
它們跟尋伺從來不相應,無尋無伺。
「法界中有十四不相應,及三無為兼無表色」,這些都是非相應法。
法界分四大類,第一類心所法是相應的,另三類不相應行、無為法、無表色,都跟心王不相應的。
什麼叫相應?同一所緣、同一行相、同一所依等等,有五義相應,以後「根品」要說。
非相應法都是無尋無伺,還有「靜慮中間伺」,就是中間定裡邊的伺,都是屬于第三品,無尋無伺,「故言亦如是」。
「謂非相應法不與尋伺相應,故名無尋無伺」,既然是不相應法,跟心王心所都不相應,當然跟尋伺不相應,叫無尋無伺。
「其中間禅伺,地法中無尋故」,第一靜慮與第二靜慮中間有個定,叫中間定。
中間定隻有伺,沒有尋。
那麼對中間靜慮本身的伺來說,它也是無尋無伺。
因為沒有尋,它不能跟尋相應;它本身就是伺,不能跟自己相應,因為隻有一個伺。
不能說自己跟自己做朋友,自己跟自己相應,也不成立。
所以靜慮中間伺本身也是無尋無伺。
這是一個特殊情況。
又論雲:尋一切時,無尋唯伺,無第二尋故,但伺相應故。
尋同前第二品,名無尋唯伺。
尋無兩尋同一時起,故無第二尋也,由尋無第二尋故,尋不與尋相應,故尋名無尋。
尋得與伺相應,尋名唯伺。
請細讀看之也。
「又論雲:尋一切時,無尋唯伺」,對尋本身來說,一切時,都是無尋唯伺。
「無第二尋故,但伺相應故」,這個尋自己跟自己不能相應,但是伺總是有的,因為尋粗伺細,有尋必有伺;但有伺的時候,不一定有尋。
既然有尋決定有伺,伺跟尋總是相應的。
「尋同前第二品,名無尋唯伺」,跟第二品一樣,叫無尋唯伺。
因為尋自己沒有另一個尋來相應,「故無第二尋也」。
「由尋無第二尋故,尋不與尋相應,故尋名無尋」,單是一個尋,不能跟自己相應,所以決定是無尋。
但是尋起來的時候總有伺相應生起,「尋名唯伺」,隻有跟伺相應。
「請細讀看之也」,這個事情仔細看。
又論雲:伺在欲界初靜慮中,三品不收,應名何等?此問意,伺非三品收者。
伺不與伺相應,故不可言有尋有伺品;伺得與尋相應,故不可言第二無尋唯伺品及第三無尋無伺品。
既非三品,應名何等?此應名曰無伺唯尋,無第二伺故,但與尋相應故。
此文答前問也。
伺無第二伺共相應,故名為無伺;與尋相應,故名唯尋也。
「又論雲:伺在欲界初靜慮中,三品不收,應名何等」,前面講三品把尋伺除開,現在就尋伺本身來看一看。
欲界、初靜慮當中的這個「伺」,是有尋有伺嗎?不對,伺本身不能跟自己相應。
是第二品無尋唯伺嗎?也不對,因為在欲界伺跟尋是相應的。
第三品無尋無伺?更不對,欲界初靜慮決定有尋。
「伺非三品收」,這個「伺」三品裡邊收不進去。
它該叫什麼呢? 「此應名曰無伺唯尋」,叫無伺唯尋,因為沒有第二個伺,不能跟伺相應,無伺。
「與尋相應故」,但欲界初禅有尋,所以與尋相應。
「伺無第二伺共相應,故名為無伺」,沒有第二個伺相應,自己跟自己不能相應,這是無伺。
「與尋相應,故名唯尋也」,而欲界初禅有尋,所以伺跟尋是相應的,叫無伺唯尋。
由此故言,有尋有伺地有四品法。
由此者,由有第四無伺唯尋品也;有尋有伺地者,欲界、初禅是也。
一有尋有伺,謂除尋伺,餘相應法。
餘相應法者,餘四十四心所法也。
二無尋唯伺,謂即是尋。
三無尋無伺,謂即一切非相應法。
非相應法者,法界中有十四不相應、三無為法及無表色也。
四無伺唯尋,謂即是伺。
〖表一&ndash四〇:有尋有伺地共有四品法〗
總有二十二門,分别十八界。
此有三門,論雲:于前所說十八界中,幾有見、無見?幾有對、無對?幾善、幾不善、幾無記?頌曰: 一有見謂色 十有色有對 此除色聲八 無記餘三種 現在開始第二卷,以二十二個門分别十八界,從各式各樣的角度觀察分析。
「從此第三,諸門分别」,「諸門」,總有二十二個門。
「分别」什麼?分别十八界。
「此有三門,論雲:于前所說十八界中,幾有見、無見,幾有對、無對,幾善、幾不善、幾無記」,第一頌有三個門,一個是有見無見門;一個是有對無對門;一個是三性門,善、不善、無記三個性。
以三個門來分别十八界。
「一有見謂色」,那就是說其他的十七個界都是無見。
「十有色有對」,還有八個界是無對。
這兩句把有見無見、有對無對說了其中一邊。
說了有見,你該知道無見;說了有對,你知道哪個是無對。
這是聰明論,說了這邊,就知道那邊。
「此除色聲八,無記餘三種」,這兩句是三性門。
前面十個色裡,除了色、聲, 還有八個是無記的。
其餘的通三種:善、惡、無記。
釋曰:一有見謂色者,十八界中,一界有見,所謂色界。
由顯形色在此在彼差别不同,遂能示現此彼言說,言說名見,有彼言說故,故名有見。
亦解見謂眼根,觀照色故,色有眼見,名為有見。
第一,「十八界中,一界有見」,有見無見門,十八界裡有一個界有見,就是色界,餘下十七界都是無見的。
第一個解釋,為什麼叫有見。
漢語的文法,有見,沒有什麼言說不言說的。
在梵語的語法裡邊,這個見含有言說的意思。
色界為什麼叫有見呢?由顯色、形色,在這個地方,在那個地方,「差别不同,遂能示現此彼言說」,因為它有「在此在彼」的不同,可以用言說來表達,「此彼言說」。
「言說名見」,漢語「見」跟言說不相幹,梵語的語法裡見有言說的意思。
有這個言說,可以說在此在彼,這個叫有見。
「有彼言說故,故名有見」,這個六離合釋是什麼?有财釋。
這是第一個解釋。
第二個解釋。
「見謂眼根,觀照色故」,見是眼根,能觀照色;眼根能照色叫見。
「色有眼見,名為有見」,這個色,色因為有眼根能觀照它,叫有見。
十七界不是眼睛能觀照的,是無見。
十有色有對者,五根、五境,稱之為十,體是色故,名為有色。
此十色界,極微所成,更相障礙,故名有對。
論雲:如手礙手,如石礙石,或二相礙手石名二。
「十有色有對」,什麼叫十有色?「五根、五境」,這十個東西都是以質礙為體的。
「體是色故,名為有色」,它本身是色。
色變礙為性。
因為有變礙性的叫色,「體是色故」,叫有色。
「此十色界,極微所成,更相障礙,故名有對」,這十個色都是極微所成。
因為有極微,互相障礙,這叫有對。
「論雲:如手礙手,如石礙石,或二相礙(手石名二)」,手擺在這裡,那個手過來,障礙住擺不過去。
這裡擺個石頭,另外一個石頭要擺過去,礙住擺不過去。
或者手跟石頭兩個互相障礙,石頭擺在這裡,手就不能擺,石頭給你頂住。
這叫有對,互相障礙。
應知有對,總有三種:一、障礙有對,二、境界有對,三、所緣有對。
對是礙義,礙有二種:一、障礙礙,二、拘礙礙。
障礙礙者,謂障礙有對,十色為體,障礙即有對,持業釋也。
拘礙礙者,謂境界、所緣二種有對。
〖表一&ndash三六:三種有對〗 「應知有對,總有三種:一、障礙有對,二、境界有對,三、所緣有對」,「對」是障礙的意思。
礙有兩種,第一種是「障礙礙」,手礙手,石礙石,手石相礙,第一個礙是障礙的意思。
第二個是「拘礙礙」,拘礙的礙。
所以單說有對,有兩個意思:一個是障礙的意思,一個是拘礙的意思。
什麼叫障礙礙?「謂障礙有對」,就是前面說的,十個色為體,極微所成,互相障礙。
障礙本身就是有對,持業釋。
第二個拘礙礙,跟障礙礙不一樣,不是頂住過不去這個意思。
礙謂「境界、所緣二種有對」,境界有對、所緣有對有拘礙的意思。
你看這個境,這個境把你抓住,拘礙。
境界有對、所緣有對叫拘礙礙。
你去觀境界也好,緣這個境也好,它把你抓住,把你拘在這個境上,叫拘礙礙。
這個對我們修行很重要,色、聲、香、味、觸,你心緣到它就被拘礙,不自由了。
境界有對體者,論雲:謂十二界六根六識,法界一分,于法界中唯取心所,故雲一分。
諸有境法,于色等境。
前十二界及法界一分,能取境故,名諸有境法,于色等境者,即所取境也。
此十二界,為境所拘,名為有對,境界之有對,依主釋也。
「境界有對體者」,境界有對的體是什麼?哪些東西叫境界有對?「論雲」,《俱舍論》裡邊說,「謂十二界」,六根、六識,都是能夠取境的,「法界一分」,就是心所法。
十二界加上半界(一部分)。
「諸有境法,于色等境。
此十二界,為境所拘,名為有對」,這十二界跟法界一分,能取境的,叫有境。
有境法(能取境的法),跟「色等境」(所取的色等境)來說,這十二個界被境所拘,叫有對。
這十二個界、法界一分,當它緣境的時候,被這個境所拘住了叫有對。
「境界有對」是指被境界所拘礙住,這是依主釋。
它的體是十二界(六根、六識),再加上心所法(法界一分),都能取境的。
這是第一個,境界有對。
所緣有對體者,謂七心界全六識及意界也,法界一分心所是也。
言所緣者,色等六境也。
言有對者,七心界、法界一分也。
此七心界、法界,名所緣有對者,為所緣境之所拘礙,名為有對,所緣之有對,依主釋也。
什麼叫所緣有對呢?「謂七心界全,法界一分」。
七心界,心王,「六識及意界」。
有人提出:「前面隻說六識,這裡為何說七心界?」前說六識還有六根,六根裡有意根(即是意界),還是七個心界;法界一分也一樣,心所法;就是少了前五根。
「言所緣者,色等六境也」,所緣的境還是色等六境。
為什麼叫所緣有對呢?被所緣的境所拘礙。
緣這個境,這個境把你抓住,旁邊境就緣不起了。
所以說我們衆生的心有拘礙性,緣了這個,它給你拘住,你不能分心,其他的東西你就照顧不到,叫拘礙。
這個拘礙就叫有對,所緣的有對,也是依主釋。
這裡明确一下,境界有對跟所緣有對有差别。
一個是有五根的,一個沒有五根的。
五根能取境,而心王、心所能緣境。
取境,是從它的作用方面說;緣境,體是心王、心所,決定要由境把它生起來,沒有境它生不起。
所以所緣有對、境界有對不一樣。
下邊是四料簡。
論引施設足論,證境界有對,作四句分别。
故施設足論,作如是說:此中于水,有礙非陸,如魚等眼。
于陸有礙非水,從多分說,如人等眼。
有于俱礙,如畢舍遮唐雲食血肉鬼,室獸摩羅,及捕魚人、蝦蟆等眼。
此畢舍遮等于水陸俱能見色,故通俱礙耳。
有俱非礙,謂除前相。
「論引施設足論」,《俱舍論》引「六足論」之一的《施設足論》來幫助境界有對,四句來分别。
「施設足論,作如是說:此中于水,有礙非陸,如魚等眼」,水裡邊能夠取境的,而岸上、陸地上不能的,是什麼?「魚等眼」,水裡的動物,它在水裡能很自在地看東西,到了岸上,它的眼睛就不行了。
還有一些「于陸有礙」,在陸地上能夠取境,在水裡不行。
「從多分說,如人等眼」,人的眼睛在陸地上看東西很自在,到了水裡就看不清楚了。
「多分說」,大部分的人如此。
「有于俱礙」,水也能行,陸也能行。
哪些呢?「如畢舍遮」,畢舍遮是一種餓鬼。
「食血肉鬼」,這是大力的鬼。
還有「室獸摩羅」,鳄魚,一種很大的水陸兩栖動物,水上能看,陸地上也能看,它們的五根在水陸兩處都能用。
還有「捕魚人、蝦蟆等眼」,少分的人,他能夠捕魚的,在水裡邊照樣看;還有蝦蟆等等,也是水陸兩栖動物,它水裡可以看,岸上也可以看。
「有俱非礙」,兩種都看不到的,水裡不能看,陸上也不能看。
「唯除前相」,前面的除掉之後,其他的都是。
這是就境界有對,用水上、陸上來作四料簡。
論雲:境界所緣,複有何别?問也。
若于彼法,此有功能,即說彼為此法境界。
心心所法,執彼而起,彼于心等,名為所緣。
「論雲:境界所緣,複有何别」,因為境界有對跟所緣有對,兩個類似,那麼差别在哪裡?「若于彼法,此有功能,即說彼為此法境界」,這是境界有對。
這個法對那個法有功能,比如眼根對色境來說有功能,能取那個色,能觀照那個色。
被取的法就是能取法的境界,這是境界的意思。
什麼是所緣呢?「心心所法,執彼而起,彼于心等,名為所緣」,心、心所法沒有境生不起來,要執著那個境而生起的。
這個境對心、心所法來說是所緣。
解雲:答也。
彼法者,色等六境也,此有功能者,此六根六識,于彼色等,有見聞等功能也。
「解雲」,圓晖法師又解釋一下。
「彼法者」,這個「彼法」是什麼?「色等六境」。
「此有功能者,此六根六識」,六根、六識對色、聲、香、味、觸等六境,有取境的功能。
「于彼色等,有見聞等功能也」,眼能見、耳能聞、鼻能嗅、舌能嘗、身能觸、意能了别。
六識、六根對六境,有它的功能,從功能上說,叫境界有對。
準此論文,功能所托,名為境界,如眼能見色,識能了色,喚色為境界,以眼、識于色有功能故也。
心心所法,其性劣弱,執境方生,猶如羸人非杖不起,故色等境,識所攀附,名為所緣也。
已上注也。
〖表一&ndash三七:境界與所緣差别〗 「準此論文,功能所托,名為境界」,這是圓晖法師的按語。
根據《俱舍論》的文來說,功能所寄托的地方,叫境界。
「如」,打個比喻:「眼能見色,識能了色,喚色為境界」,眼睛能夠見色,識能了别色,色是它們的境界——它們見色、了色的功能,就在這個色境上邊。
「以眼、識于色有功能」,眼根跟眼識有見、有了别的功能,所以色是它們的境界。
眼根、眼識是境界有對。
「所緣」,心心所法跟六根不一樣,它的性比較弱,一定要有境纔能生起來,「執境方生」。
打個比喻,好像一個沒有氣力的人,他沒有杖不能走路,一定要拿個手杖。
心王、心所沒有境生不起來的。
所以說「色等境,識所攀附,名為所緣也」,色、聲、香、味、觸,這些境是識所攀附,六識,等于拿杖一樣,非要扶了它纔能走路,這個叫所緣有對。
而六根不靠境照樣能生起來的。
準此論文,境界、所緣二義全别,且如一色被眼所見,名為境界,眼為有功能于色故也。
即此一色,能引識起,名為所緣,為與識為力故也。
「準此論文,境界、所緣二義全别」,根據《俱舍論》原文分析,境界跟所緣兩個意思全不一樣。
打個比喻,「且如一色被眼所見,名為境界」,假使一個色境,被眼根所看的時候,它叫境界,不叫所緣。
因為眼根隻能觀境,不是靠色生起的,所以這個色境叫境界。
為什麼叫境界呢?「眼為有功能于色故也」,眼睛于色境有功能,什麼功能?能見、能觀照的功能,這個叫境界。
「即此一色,能引識起,名為所緣」,同樣這個色境,它能夠引起心王心所,從這一點看,它叫所緣,為什麼?「為與識為力故也」,給識一把力量,使它能生起來。
從這一方面來說,叫所緣。
所緣、境界兩個不一樣。
所謂作境界的時候,它是功能所寄托的地方。
作所緣的時候,心王、心所靠它生起來。
我們看表一&ndash三六,三個有對: 一是障礙有對,它的體是十個色法,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
為什麼障礙有對是以十個色為體呢?極微所成,更相障礙的,叫有對。
障礙就是有對,持業釋。
這屬于兩種礙裡邊的障礙礙。
另外兩個,境界有對跟所緣有對是拘礙礙,不是障礙礙。
境界有對,以什麼為體?六根、六識及心所法,心所法是法界一分。
「此諸有境法」,這些法能夠取境,叫有境法,于色等所取的境,「為境所拘,名為有對」,它觀這個色、取這個色之後,就被這個色境所拘礙,把它局限在那個地了,這個叫有對。
這個礙,叫拘礙礙。
所緣有對,是六個識及意(意根),還有心所法,它為所緣的境所拘礙。
它靠所緣的境而生起,同時被所緣的境所拘礙,其他的境就不能觀照,所以也叫有對。
這兩個有對都是拘礙礙。
有對的礙有兩個意思:一個是障礙,質礙的障礙;一個是拘礙,把它的功能或者它的體抓住,使它有局限性,不能普遍地取、緣,這也是礙。
這兩個礙要分别清楚。
把境界有對與所緣有對的差别再分析一下,「功能所托,名為境界」,境界是六根、六識取境及了别境的功能所寄托的地方。
「六根、六識,于彼色等六境,有見聞等功能」,即說色等為根境之境界,功能所寄托的地方,就是它的境界。
所緣不一樣。
「心心所法,其性劣弱,執境方生,故色等境,識所攀附」,識要靠那些所緣的境,纔能生起來,這個時候,這個境叫所緣,不是境界。
境界跟所緣,一個是功能所托,一個是心、心所法的體要靠它而生。
由此道理,礙取境義邊,名境界有對。
故境界有對,通六根、六識,以根及識能取境故。
礙緣境義邊,名所緣有對。
故所緣有對,唯心心所,以心心所仗境起故。
亦光法師雲:礙體義邊,名所緣有對。
礙用義邊,名境界有對。
更有多釋,煩而不叙。
「由此道理,礙取境義邊,名境界有對」,這個礙——拘礙礙,從取境的意義來說,叫境界有對。
「故境界有對,通六根、六識,以根及識能取境故」,不管是六根也好、六識也好,都能夠取境,從這一方面說是境界有對。
還有心所法,這裡省略了。
「礙緣境義邊」,從緣境,靠境生起的這個意義來說,叫所緣有對。
所以所緣有對,隻有心王、心所。
六根不要靠境來生,心王、心所靠所緣境而生起來,所以它的範圍小一點。
「以心心所仗境起故」,心王、心所要靠境而起,六根不靠境起。
下邊是普光法師的分析,「礙體義邊,名所緣有對」,拘礙,從體上來說,叫所緣有對。
因為心王心所的體要生起來,要靠所緣的境。
「礙用義邊」,從拘礙它的功能這方面說叫境界有對。
因為色法是六根、六識的功能所寄托的地方,功能就在這個境上。
一個是從體上說,一個是從用上說。
「更有多釋,煩而不叙」,光法師還講了很多解釋,太繁瑣了,這裡就不講了。
亦論雲:雲何眼等,于自境界及自所緣轉時,說名有礙?問礙義也。
雲何眼根、眼識等,于自境界轉時說名有礙?問境界有對也。
雲何眼識等,于自所緣轉時說名有礙?問所緣有對也。
言自簡他,如眼見色、耳聞聲也。
「雲何眼等,于自境界及自所緣轉時,說名有礙」,這是《俱舍論》的原文。
「眼等」是眼等六識;「于自境界」,取境的時候,或者是「所緣」,緣境的時候,為什麼叫有礙呢?「問礙義也」,這是問礙的意思。
「雲何眼根、眼識等,于自境界轉時說名有礙」,這是問境界有對。
「雲何眼識等,于自所緣轉時說名有礙」,這是問所緣有對。
這是兩個問題:一個是所緣,一個是境界。
「言自簡他,如眼見色、耳聞聲也」,這個自境界簡别他境界。
眼隻能看色,耳隻能聞聲;眼不能聞聲,耳不能見色,隻是自己的境界。
越彼依餘,此不轉故。
解雲:答也。
越彼色等,于餘聲等此眼等不轉故,名為礙也。
或複礙者,是和合義,謂眼等法,于自境界及自所緣和合轉故。
解雲:是約和合義以釋礙也。
「越彼依餘,此不轉故」,假使眼睛不是對色——「彼」,而是依「餘」(聲、香、味、觸),那它是不能發生作用的。
眼根或者眼識,隻能在色境上起作用,就是解釋「自」——自境界。
「越彼色等,于餘聲等此眼等不轉故,名為礙也」,什麼叫礙呢?隻在眼睛取色界的時候,眼識能生起來,其他的境界則不生,這就叫礙。
從生的那一方面說,叫礙,這個跟經部不一樣。
經部說生的時候不叫礙,生起來了就沒有障礙,不叫礙;生不起來叫礙。
這兩個意思恰恰相反。
先把有部的說了,然後再說經部的。
有部說:取這個境,或者緣這個境,其餘的就不起來了。
當你取這個境的時候,就叫礙,把它局限在這個境裡。
「或複礙者,是和合義」,再說清楚一點,礙是和合。
「謂眼等法,于自境界及自所緣和合轉故」,眼根、眼識跟色境和合生起的時候叫礙。
「和合」在《俱舍論》裡是「和會」37,意思差不多。
「謂眼等法,于自境界」,就是色等境界,被眼根所緣生眼識,它們和合生起,這樣和合叫礙。
這是有部「礙」的意思。
當這個法生起來,其他的法不生起。
在這個境上,把它拘住、局限住,叫礙,這是「拘礙礙」。
問:若法境界有對,亦障礙有對耶?答:應作四句。
謂七心界、法界一分諸相應法,四十六心所名諸相應法。
是第一句。
能取境故,名境界有對,非極微成,非障礙有對。
色等五境,是第二句。
極微成故,名障礙有對,不能取境,非境界有對。
眼等五根,是第三句。
極微成故,名障礙有對,能取境故,亦名境界有對。
法界一分,非相應法,是第四句。
于法界中,除心所外,餘得非得等,名非相應法也。
非極微成,故非障礙有對,不能取境,故非境界有對。
假使一個法是境界有對,是不是也是障礙有對?這兩個互有寛狹。
境界有對,跟障礙有對,哪個也包不了哪個,要四料簡。
「應作四句」,它們的範圍互有寛狹,要四料簡來講。
「謂七心界、法界一分諸相應法,是第一句」,境界有對,而不是障礙有對,是七心界、法界一分(心所法)。
這些法沒有質礙,不是障礙有對,但是能取境,是境界有對。
六根、六識、心所法都能取境,但前五根是有質礙的,所以五根要除掉。
下邊的七心界(意根、六識)、心所法沒有質礙,都能取境,于境上有功能。
能取境故,叫境界有對;非極微所成、沒有質礙,非障礙有對。
第二句:是障礙有對,不是境界有對。
「色等五境」,色、聲、香、味、觸,這是有質礙的,極微所成,但是不能取境,也不能緣境。
「極微成故,名障礙有對,不能取境,非境界有對」,沒有取境的功能,不能叫境界有對。
它本身是有質礙的,是障礙有對。
第三句:既是障礙有對,又是境界有對。
「眼等五根」,極微所成,淨色根也是極微所成,是色法,所以叫障礙有對;同時它又能取境,是境界有對。
第四句,既不是境界有對,也不是障礙有對。
「法界一分」,法界裡邊除了四十六個心所法是跟心相應的,其餘的如無為法、十四個不相應法,是不相應的,它本身不是極微所成,故非障礙有對,又不能取境,也不是境界有對,這是第四句。
問:若法境界有對,亦所緣有對耶?答:應順後句,謂所緣有對,必是境界有對。
以心、心所緣境起時,必取境故。
自有境界有對,而非所緣有對,謂眼等五根。
以眼等根能取境故,名境界有對,不緣境故,非所緣有對。
「若法境界有對,亦所緣有對耶」,它們的範圍大小怎麼樣,那就決定如何回答。
所緣有對全部在境界有對裡邊。
這樣的情況不要四料簡。
但是回答的時候,有兩種。
一種,順前句答。
假使前面的小後面大,順前句答,就是照問而答。
但是現在前面大後面小,他問「境界有對是不是所緣有對」,要反過來順後句答,「謂所緣有對,必是境界有對」,因為還有些境界有對不是所緣有對。
「以心、心所緣境起時,必取境故」,心王心所既是所緣有對又是境界有對。
但是還有一些境界有對不是所緣有對,即眼等五根,它隻能取境,并不要緣境而生,它本身不靠境生的,不是所緣有對。
所以境界有對的範圍寛,所緣有對的範圍窄,順後句答。
假使我們問類似的問題——「人是不是男人?」要反過來答:「男人是人。
」順後句答還是順前句答就看前後範圍的大小。
這裡把有部的所緣有對、境界有對的解釋講完了。
講得還是不慢,第一次聽是比較困難的。
自己回去再仔細看一看。
單靠聽,它的作用到此為止,下邊靠自己的思惟,自己把思的力量提起來,思慧要自己開發。
自己不用心,思慧生不起,也貫穿不了。
依經部宗中,大德鸠摩羅多,作如是說。
鸠摩羅多,此雲豪童也。
是處心欲生,他礙令不起,應知是有對,無對此相違。
此頌意者,如有色處,其心欲生,被他聲礙,心遂不起。
心不起時,名為有對;心正生時,即名無對。
不同有宗,于心生位,說名有對。
論主意朋鸠摩羅多釋,故論雲:此是所許。
「依經部宗中,大德鸠摩羅多,作如是說」,依經部的觀點,「大德」是尊稱,鸠摩羅多,意譯是豪童,是經部的祖師。
他說一個偈:「是處心欲生,他礙令不起,應知是有對,無對此相違」。
它的意思是什麼?「處」就是色、聲、香、味、觸。
本來你要看這個色,但其他的聲音很好聽,被聲音吸引過去,這個看色的心被阻礙掉了,「緣阙不生」,這個心非擇滅,沒有生起來。
這個心不生的時候,叫有對。
「心正生時,即名無對」,生起來了叫無對。
對就是障礙,障住不生,叫有對。
如果生起來叫無對。
這跟前面有部的恰恰相反。
這個你們自己去摸索一下。
有部說,心生起來,被境界局限住了,叫有對。
而這裡經部說障礙掉了,生不起來叫有對,生起來叫無對。
「不同有宗」,跟有部的說法不一樣。
有部說:「于心生位,說名有對。
」生起來叫有對,而經部說生不起來叫有對。
那麼這個意思剛好相反。
「論主意朋鸠摩羅多釋,故論雲:此是所許」,在《俱舍論》裡邊有一句話,「此是所許」,《光記》跟《寶疏》,包括圓晖法師的《頌疏》,都說世親論主是同意經部的說法。
「此是所許」,這是我們認可的,而對前面有部的表示懷疑。
有人不同意這個說法。
他說經部這個說法,也是有部所認可的。
他有幾個依據:第一,《雜心論》也有這麼一段話,并沒有說它不對、反駁它。
第二,世親論主凡對有部不相信的,都說「此是毗婆沙師這樣傳說的」,這裡沒有說這個話,表示世親菩薩沒有懷疑。
第三,凡是世親菩薩用經部反對有部的話,《順正理論》都要進行反駁,而這一段,《順正理論》沒有反駁。
這是《俱舍論法義》裡說的,也是神泰的觀點38。
《俱舍》注疏有三大家。
一個是普光,一個是法寶,一個是神泰。
他們都是玄奘法師的弟子,都是研究《俱舍》獨成一家的。
這三家裡邊,兩家說世親論主同意經部,不同意有部。
「此是所許」,這是世親菩薩認可的。
但是神泰說,這是有部本來認可的,并不是世親菩薩反對有部,有部本身也認可經部這個說法39。
就是說有部跟經部并不是針鋒相對,對每一個問題都是相反的。
某些地方,有部也贊同經部的說法。
這個裡邊的辯論,雖然問題不太大,但是說世親菩薩到底同意經部還是同意有部,有這個關鍵在裡邊。
這個問題,有一方說,世親論主許可經部的說法,反對有部。
有一方說,有部本身許可經部的說法,世親菩薩并沒有依經部來反對有部。
這是過去兩種注解的不同看法。
此除色聲八,無記餘三種者,三性分别門,此十色中,除色聲二,所餘八種,是無記性。
無記二字,義屬上句。
餘謂色聲,是通三性。
言三性者:一善,二不善,三無記。
「此除色聲八,無記餘三種」,這是三性分别門,以三性來分别十八界。
「此除色聲八」,「此」指第二句的十個色,十色裡邊除了色聲,還餘下八個,這八個是無記。
「此十色中,除色聲二,所餘八種,是無記性。
無記二字,義屬上句」,「無記」二字要屬于前面一句。
「餘三種」,除這八界以外,其餘的十個界通三性。
「餘謂色聲,是通三性」,十個色裡邊,色聲這兩個通三性。
還有七心界、法界也是通三性的。
「言三性者」,即善、不善、無記。
若法可贊,置白品中,名為善性。
若法可毀,置黑品中,名為不善性。
非可贊毀,名為無記;亦解不能記異熟果,故名無記。
這個法假使是聖者贊歎的。
凡夫贊歎靠不住,凡夫的标準各式各樣不同。
見道以上的聖者,甚至于無學、佛,他們所贊歎的,「置白品中」,放在好的一品的。
白法,一般指善法,白的是幹淨的,這個法是可贊歎的,屬于好的一個方面,是「善性」。
反過來,這個法是聖者所譏毀的、不歡喜的,屬于不好的,擺在黑品中間。
黑品是不幹淨的那一品。
這個叫不善法,不善性。
假使這個法既不可贊,又不可毀,叫無記。
這是一種解釋。
《大毗婆沙》裡邊對善惡的解釋很多,我們也介紹一下40。
凡是要感可愛果的、感樂果的,叫善法。
這個法做了以後,感的果是好的,那就是善法;假使感的果是去三惡道的,決定是惡法;不感苦樂果的是無記法。
這個比較客觀。
如果主觀地來看問題,每一個人都有他的主觀性,都有他的善惡标準,那麼就不好搞。
當然我們以聖者的标準為主,這是對的。
而從客觀的,離開主觀性來說,能夠感樂果的就是善法,那就沒有話說了。
能感人天果,甚至感三乘出世道、出離果的,就是善法;感三惡道的,那是惡法。
用客觀的果來判斷善惡,誰也推翻不了。
你怎麼能說感惡道的法是善的?難道你歡喜去三惡道?三惡道是好的嗎?既然是善法,怎麼會感惡道的苦果呢?所以,當然是:感惡道的法決定是惡法;感人天果的或者出世的聖者的果的,當然是善法;既不能感樂果,又不感苦果的,是無記法。
這個标準比較客觀。
拿這個标準去給人家說,那推翻不了。
佛教的善惡,從客觀的因果上來說。
還有一種對無記的說法。
「亦解不能記異熟果,故名無記」,那是就異熟果來說,不能感異熟果所以叫無記。
世間上說,「善得善報,惡得惡報」,善惡是因,異熟果是無記的,不能說是善惡,隻能說苦樂。
所以要說「善法感樂果,惡法感苦果」。
異熟果沒有善惡,小孩子生下來,你說是他是善的、惡的?不好說。
比如一個私生子,他父母做的事是壞的,但是生下來的小孩子不能說他善的惡的,你不能罵私生子一頓,因為這個私生子本身又沒有做壞事。
這是打個比喻,跟這裡也不完全相同。
異熟果是無記,而因有善惡,所以果報不能說善報、惡報,隻能說樂報、苦報。
那麼這裡說,能夠記異熟果的,即能夠産生異熟果的,是善惡法。
産生苦的異熟果的是惡法,産生樂的異熟果的是善法,不能生異熟果的是無記法。
眼等八種,不可記為善不善性,是無記攝。
若色聲二,從善心力等起身語表攝,是名為善性;若從不善心力等起身語表攝,名為不善;從無記心等起身語表攝,名為無記,及不從心所等起,總名無記。
「眼等八種,不可記為善不善性」,眼、耳、鼻、舌、身、香、味、觸,這八個法,不可說它是善、不善,「是無記攝」。
「色聲二」,身語表業,有善惡的。
十惡道、十善道裡邊有七支是身語,身三口四。
「從善心力」,發動的心是善的,這個力量「等起」的「身語表攝」,叫「善性」。
「身語表」,從善的心「等起」的,這個身語表叫善性;從不善心的力量等起的身語表業叫不善。
這個「等」是相等,心跟發動的身語表業是相等的:心善,業也善;心不善,業也不善。
從無記心所等起的身語表所攝的那個色聲,這叫無記。
「不從心所等起,總名無記」,不從心所等起的,無意識的動作。
你自己也不知道,有的人手腳不停的,坐在那裡上課,他不曉得在幹啥,有時候在說話,有時候拿個紙扯得稀爛,你問他:「你扯紙幹什麼?」他說:「不知道。
」這是無意識的動作,也是屬于無記所攝。
言色聲二者,身表是色,語表是聲。
言等起者,心王心所,等能引起,由色聲二非自性善惡,約能發心,判成善惡。
心若是善,所發身語,亦名為善;心若不善,所發身語,亦名不善。
所以身語,名等起善。
這裡的「色聲二者」是什麼呢?「身表是色,語表是聲」,後邊「業品」詳講。
身表業,殺盜婬,是有動作的,形色為體,不管顯色如何。
殺人——你的動作,拿把刀,砍過去……這些形色是身業。
語業是說的話,妄語也好,惡口也好,離間也好,绮語也好,都是說的話,都是聲為體。
這樣的色聲有善惡。
什麼叫等起?「心王心所,等能引起」,「等」,引起的東西跟它相等,善的引善的,惡的引惡的。
能夠引起身語。
「由色聲二」,這色、聲兩個不是自性善,也不是自性惡,而是根據能發動的心來判它的善惡。
善心發動的,叫善,跟那個發動的心相等;惡心發動的叫惡,跟那個發動的心相等。
所以叫「等起善」。
等起善是四種善的其中之一,下面把四種善介紹一下。
〖表一&ndash三八:善有四種〗 前表所示,善有四種。
當然惡也有四種。
第一種,自性善,本身就是善。
自性善有哪些呢?無貪、無瞋、無癡。
貪瞋癡是三個壞東西,反過來就是三個好東西——善。
第二種,相應善,與自性善相應的心王心所。
這有很多:起善心時的大地法,大善地法,還有心王,這些都是相應善。
第三種,等起善,善心同等發起的身語表跟無表業,跟它是相等的,都是善的。
因為它是有為法,還有四相——生、住、異、滅。
還有得,成就一個法,決定有得。
還有二無心定,善心發動,修無心定(無想定、滅盡定)。
這兩個定沒有心,不能說善惡,怎麼辦?等起善,發動的心是善的,那麼這兩個定也是善的,所以這也屬于等起善。
第四種,勝義善,最殊勝的善。
涅槃,解脫涅槃,這是一切善中最高的善。
前面說,法界、法處為什麼安一個法的名字,而其他的雖然都是法,不叫法處,不叫法界呢?其中一個原因是包含最高的涅槃這個法,法的意義最殊勝,所以叫法處或者法界。
一切法裡邊最高的是涅槃。
歸依三寶中間的歸依法,實際上就是歸依涅槃。
佛說的法都是法,修行成佛的法就包括在佛寶裡邊。
修行證四果四向的那些法,都包含在僧寶裡邊。
所以歸依佛法僧,實際上都是歸依那些成佛證果的法,而最高的目的是證涅槃。
乙二 界系門 從此第四,三界分别門。
論雲:已說善等,十八界中,幾欲界系,幾色界系,幾無色界系?頌曰: 欲界系十八 色界系十四 除香味二識 無色系後三 「從此第四,三界分别門」,第四門,欲界、色界、無色界,來分别十八界。
十八界哪些是欲界所系的,即屬于欲界的?哪些是色界所系的?哪些是無色界所系的? 「欲界系十八,色界系十四,除香味二識,無色系後三」,欲界系的,十八個都全的。
色界系的,隻有十四個。
哪十四個?除了香、味和香、味的識(鼻識、舌識)四個界,餘下的十四個界。
無色界,後三,六根裡邊最後一個意界,六識裡邊最後一個意識界,六塵裡邊最後一個法界。
這是屬于無色界的。
無色沒有色,所以前面都沒有。
釋曰:欲界所系,具足十八。
色界所系,唯十四種,除香、味境及鼻、舌識。
除香、味者,段食性故,色界無段食,故無香、味;除鼻、舌識,無所緣故,鼻識緣香,舌識緣味,既無香、味,故無鼻、舌識。
無色所系,唯後三種,所謂意界、意識界、法界。
眼等五根,色等五境,此十是色,無色離色,故無此十。
無此十故,五識亦無。
故論雲:依緣無故,五識亦無,五根為依,五境為緣。
故唯後三無色界系。
「釋曰:欲界所系,具足十八」,欲界所系的,十八個都有。
色界所系隻有十四種。
「除香、味境」,從境來說是香與味沒有。
識是要有境纔能生起來的,既然沒有香、味的境,鼻識與舌識也就不生了。
所以這四個界都沒有。
為什麼要除香、味呢?「段食性故,色界無段食,故無香味」,因為香與味屬于段食的。
「食」有四個:段食(最粗的,一段一段吃下去的)、觸食、思食、識食。
得了初禅以上,色界的人最粗的飲食不要了。
得了禅定的人不吃飯入定,幾個月、幾年都可以。
為什麼?他不要段食。
有的人沒有得定,打餓七,大可不必。
有一位打了十八天餓七,餓得不得了。
後來滿七,就拼命吃,吃得腸胃鬧病,大吐血,差一點把命送掉,總算花了很多錢搶救過來了。
打餓七,開始進去的時候,慢慢減下來。
出了七以後,吃東西要慢慢加起來,開始吃稀的稀飯,慢慢地吃厚稀飯,再吃幹的。
不能餓得不得了,馬上就把幹饅頭吞下去,肯定出毛病。
過去自然災害的時候,有一個從鬧飢荒的農村裡跑出來的飢民,他跑到城市裡看到一個饅頭攤,饞得不得了。
他老家那個地方連樹皮草根都吃的,他好多天沒有吃飯了,肚子餓得不得了。
看到那個饅頭,又香又白,口水不斷地流出來。
要想吃,眼紅得很。
那個賣饅頭老闆很慈悲,看到那人餓極了,就說:「你吃,愛吃多少就吃多少。
」他就拼命吃,吞下去,吞到後來,脹死了。
因為他腸胃已經縮得很小了,一下子容納那麼多東西,受不了。
所以打餓七的人,出了七,東西要一點點加,不要亂加。
修行都有方法的,有傳承的。
纔出家,頭一剃,就去閉關,肯定出毛病。
這些方法你都不知道嘛。
色界的人不要吃段食,香、味這兩個境沒有,相對的鼻識與舌識也不起。
所以色界沒有這四個界,隻有十四個界。
「除鼻舌識,無所緣故」,因為鼻識緣香,舌識緣味,既然沒有香、味,鼻識、舌識也不生。
無色界更簡單,「無色所系,唯後三種,所謂意界、意識界、法界」,六根、六境、六識裡邊最後三個。
「眼等五根,色等五境」,這十個都是色法,有質礙。
「無色離色」,無色界沒有色,當然沒有這十個。
「無此十故,五識亦無」,眼、耳、鼻、舌、身根沒有,色、聲、香、味、觸的境也沒有,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當然生不起來。
所依的根也沒有,所緣的境也沒有,識當然不生。
隻留下最後的意識、意根、法界。
所以無色界在十八界裡邊隻有最後三個。
「故論雲」,《俱舍論》說:「依緣無故,五識亦無。
」所依的五根、所緣的五境都沒有,當然五個識也不會生。
「故唯後三」,所以隻剩下後三,是無色界所系。
乙三 有漏無漏門 從此第五,有漏無漏分别門。
論雲:已說界系,十八界中,幾有漏,幾無漏?頌曰: 意法意識通 所餘唯有漏 釋曰:意法意識通者,通有漏、無漏二也。
謂意及意識,道谛攝者,名為無漏,餘名有漏。
法界若是道谛、無為,名為無漏,餘名有漏。
法界有無漏心心所法,名道谛也。
餘十五界,唯是有漏,道谛無為,所不攝故。
「從此第五,有漏無漏分别門」,這個很要緊。
「論雲:已說界系,十八界中,幾有漏,幾無漏」,三界所系講過了,十八界裡邊哪些是有漏的,哪些是無漏的?《俱舍》一開頭就是講「有漏無漏法」。
用無漏的慧簡擇法叫對法,簡擇什麼?簡擇有漏、無漏。
有漏的要去掉,無漏的要攝取、增長,這就是修行。
「頌曰:意法意識通,所餘唯有漏」,意、法、意識這三個界通有漏、無漏,其餘的都是有漏。
「釋曰:意法意識通者,通有漏、無漏二也」,十八界裡邊最後三界,根、境、識的最後:意界、法界、意識界,這三個通有漏、無漏。
「謂意及意識,道谛攝者,名為無漏」,道谛攝的意、意識屬于無漏,其餘的是有漏。
法界假使是道谛、無為法,那就是無漏的,其餘的是有漏。
「法界有無漏心心所法,名道谛也」,法界裡邊心所法有無漏的,叫道谛。
「餘十五界,唯是有漏,道谛無為,所不攝故」,為什麼其餘十五界都是有漏呢?道谛不攝,無為法也不攝,所以全部是有漏。
所謂無漏就是道谛與無為法。
有無為、道谛的,通有漏、無漏;假使不攝的,全部是有漏。
這個頌子很簡單,但非常重要。
哪些是有漏的,哪些是無漏的,這個頌背熟之後,一下就看出來,不要再去想。
乙四 有尋有伺門 從此第六,有尋有伺門。
于中有二:一、正分别,二、釋妨難。
丙一 正分别 且正分别者,論雲:十八界中,幾有尋有伺,幾無尋唯伺,幾無尋無伺?頌曰: 五識唯尋伺 後三三餘無 〖表一&ndash三九:有尋有伺等門〗 這裡邊情況複雜一點,有些問題。
十八界裡邊哪些是有尋有伺,哪些是無尋唯伺,哪些是無尋無伺?總的來說分三類,後來還要分一類特殊情況。
三界裡邊地分也三類: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
「頌曰:五識唯尋伺,後三三餘無」,十八界裡邊前五識都是尋伺相應,就是有尋有伺。
「後三三」,後邊三個(意界、法界、意識界)三種情況分别都有,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
「餘無」,除了五識跟後三之外,其他的跟尋伺不相幹。
釋曰:眼等五識,有尋有伺,由與尋伺恒共相應。
謂眼等五識,有二種因,故與尋伺恒相應也:一行相粗,二外門轉。
由此二因,故眼等識,與尋伺俱,其義決定,故說唯言。
眼、耳、鼻、舌、身五個識總是有尋有伺的,為什麼?「由與尋伺恒共相應」,與尋伺總是相應的。
它要麼不生,生的時候,決定有尋、伺兩個心所跟它相應。
「謂眼等五識,有二種因,故與尋伺恒相應也」,眼等五識為什麼決定跟尋伺相應呢?有兩個原因,「一行相粗,二外門轉。
」第一個是行相粗,因為尋伺的心比較粗;第二個是外門轉,外門轉指不是入定的。
定是内門轉,外門轉是有外境的,它隻對外五境産生作用。
外門轉的行相本身就是粗。
有這兩個原因,它總是跟尋伺相應。
「由此二因,故眼等識,與尋伺俱,其義決定」,因為這兩個原因,眼等五識跟尋伺總是同時生起的。
「故說唯言」,所以頌裡邊說個「唯」,決定如此,隻有跟尋伺相應,沒有例外。
後三三餘無者,後三謂意、法、意識,根境識中,各居後故。
重言三者,明此三界,皆通三品,三品名三。
言三品者,一有尋有伺品,二無尋唯伺品,三無尋無伺品。
故論雲:此後三界,皆通三品,意界、意識界,及相應法界,除尋與伺。
法界中有四十六心所法,名相應法界。
于四十六心所中,除卻尋伺,取餘四十四心所。
謂尋伺二種,不通三品,故除之也。
今此文中意明通三品也。
「後三三餘無者」,後邊「意法意識」三界,「根境識中,各居後故」。
「重言三者,明此三界,皆通三品」,意界、法界、意識界通三品——有尋有伺品、無尋唯伺品、無尋無伺品。
「故論雲:此後三界,皆通三品,意界意識界,及相應法界,除尋與伺」,這是《俱舍論》的原文。
相應法界指心所法,因為跟尋伺相應,要除掉它們本身。
「法界中有四十六心所法,名相應法界。
于四十六心所中,除卻尋伺,取餘四十四心所」,因為這裡本來是說跟尋伺相應不相應,當然要除開尋伺。
「謂尋伺二種,不通三品,故除之也。
今此文中意明通三品也」,尋伺本身的情況後邊再說。
法界裡面包含的東西很多,主要的分四大類:一個是相應的心所法;一個是不相應行法;一個是無為法;再加上一個無表色。
我們重點取的是相應的心所法,即相應法界。
不相應行、無為法與無表色,都是不相應的,也歸入無尋無伺。
法界裡邊相應的一部分是心所法。
現在講的這三品都是跟尋伺找關系的,所以尋伺本身不屬于這三品之内,要把尋伺除開。
這個就是後三通三。
下邊說怎麼通三品。
若在欲界初靜慮中,有尋有伺;若在靜慮中間,無尋唯伺;第二靜慮已上諸地,乃至有頂,無尋無伺。
明意界、意識界及四十四相應法界,在諸地中通三品也。
「若在欲界初靜慮中,有尋有伺」,從欲界到初靜慮,裡邊的意界、法界、意識界都屬于有尋有伺。
「若在靜慮中間,無尋唯伺」,第一靜慮與第二靜慮中間有個中間定。
中間定的心比第一靜慮要細一點,比第二個靜慮要粗一點,沒有尋,還有伺,所以是無尋唯伺。
「第二靜慮已上諸地,乃至有頂,無尋無伺」,從第二靜慮以上,一直到無色界的有頂天——非想非非想天,都屬于無尋無伺。
這裡定比較深細,尋伺心所已經息下去不起了。
「明意界、意識界及四十四相應法界,在諸地中通三品也」,通三品的情況如此。
尋伺到底是什麼?尋是尋求,伺是伺察41。
尋求比較粗一點。
伺察,靜下來觀察,是細一點。
這兩個心,舊的翻譯:覺、觀。
尋就是覺,伺就是觀。
所以說覺觀也好,尋伺也好,指的一個東西。
有這麼個比喻——打鐘,一錘打下去,聲音「咣」一下子,這個粗一點,是尋。
接着傳出「嗡嗡嗡」的聲音,這個細的好比伺。
另外一個比喻——貓捉老鼠,開始不知道老鼠在哪裡,它到處找,這是尋;等到知道老鼠在洞裡邊,伏在洞口,一動不動地屏住氣,等老鼠出來,那個時候叫伺。
一個粗一點,一個細一點,都是在追求。
第二靜慮以上沒有尋伺。
靜慮深細以後,心的粗動的狀态就沒有了。
又論雲:法界所攝非相應法、靜慮中間伺,亦如是。
法界中有十四不相應,及三無為兼無表色,名非相應法。
此非相應法及靜慮中間伺,同前第三無尋無伺品,故言亦如是。
謂非相應法不與尋伺相應,故名無尋無伺。
其中間禅伺,地法中無尋故,不與尋相應,故名無尋也;伺無第二伺共相應,故名無伺也。
「又論雲:法界所攝非相應法、靜慮中間伺,亦如是」,不但是第二靜慮一直到有頂天的心王、心所、意根,包含法界裡邊的非相應法——不相應行、無為法、無表色,都是無尋無伺。
它們跟尋伺從來不相應,無尋無伺。
「法界中有十四不相應,及三無為兼無表色」,這些都是非相應法。
法界分四大類,第一類心所法是相應的,另三類不相應行、無為法、無表色,都跟心王不相應的。
什麼叫相應?同一所緣、同一行相、同一所依等等,有五義相應,以後「根品」要說。
非相應法都是無尋無伺,還有「靜慮中間伺」,就是中間定裡邊的伺,都是屬于第三品,無尋無伺,「故言亦如是」。
「謂非相應法不與尋伺相應,故名無尋無伺」,既然是不相應法,跟心王心所都不相應,當然跟尋伺不相應,叫無尋無伺。
「其中間禅伺,地法中無尋故」,第一靜慮與第二靜慮中間有個定,叫中間定。
中間定隻有伺,沒有尋。
那麼對中間靜慮本身的伺來說,它也是無尋無伺。
因為沒有尋,它不能跟尋相應;它本身就是伺,不能跟自己相應,因為隻有一個伺。
不能說自己跟自己做朋友,自己跟自己相應,也不成立。
所以靜慮中間伺本身也是無尋無伺。
這是一個特殊情況。
又論雲:尋一切時,無尋唯伺,無第二尋故,但伺相應故。
尋同前第二品,名無尋唯伺。
尋無兩尋同一時起,故無第二尋也,由尋無第二尋故,尋不與尋相應,故尋名無尋。
尋得與伺相應,尋名唯伺。
請細讀看之也。
「又論雲:尋一切時,無尋唯伺」,對尋本身來說,一切時,都是無尋唯伺。
「無第二尋故,但伺相應故」,這個尋自己跟自己不能相應,但是伺總是有的,因為尋粗伺細,有尋必有伺;但有伺的時候,不一定有尋。
既然有尋決定有伺,伺跟尋總是相應的。
「尋同前第二品,名無尋唯伺」,跟第二品一樣,叫無尋唯伺。
因為尋自己沒有另一個尋來相應,「故無第二尋也」。
「由尋無第二尋故,尋不與尋相應,故尋名無尋」,單是一個尋,不能跟自己相應,所以決定是無尋。
但是尋起來的時候總有伺相應生起,「尋名唯伺」,隻有跟伺相應。
「請細讀看之也」,這個事情仔細看。
又論雲:伺在欲界初靜慮中,三品不收,應名何等?此問意,伺非三品收者。
伺不與伺相應,故不可言有尋有伺品;伺得與尋相應,故不可言第二無尋唯伺品及第三無尋無伺品。
既非三品,應名何等?此應名曰無伺唯尋,無第二伺故,但與尋相應故。
此文答前問也。
伺無第二伺共相應,故名為無伺;與尋相應,故名唯尋也。
「又論雲:伺在欲界初靜慮中,三品不收,應名何等」,前面講三品把尋伺除開,現在就尋伺本身來看一看。
欲界、初靜慮當中的這個「伺」,是有尋有伺嗎?不對,伺本身不能跟自己相應。
是第二品無尋唯伺嗎?也不對,因為在欲界伺跟尋是相應的。
第三品無尋無伺?更不對,欲界初靜慮決定有尋。
「伺非三品收」,這個「伺」三品裡邊收不進去。
它該叫什麼呢? 「此應名曰無伺唯尋」,叫無伺唯尋,因為沒有第二個伺,不能跟伺相應,無伺。
「與尋相應故」,但欲界初禅有尋,所以與尋相應。
「伺無第二伺共相應,故名為無伺」,沒有第二個伺相應,自己跟自己不能相應,這是無伺。
「與尋相應,故名唯尋也」,而欲界初禅有尋,所以伺跟尋是相應的,叫無伺唯尋。
由此故言,有尋有伺地有四品法。
由此者,由有第四無伺唯尋品也;有尋有伺地者,欲界、初禅是也。
一有尋有伺,謂除尋伺,餘相應法。
餘相應法者,餘四十四心所法也。
二無尋唯伺,謂即是尋。
三無尋無伺,謂即一切非相應法。
非相應法者,法界中有十四不相應、三無為法及無表色也。
四無伺唯尋,謂即是伺。
〖表一&ndash四〇:有尋有伺地共有四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