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頌疏講記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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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根品第二之一 分别根品者,勝用增上,故名為根;此品廣明,故名分别。

    所以界品後次明根品者,界品明諸法體,根品明諸法用,依體起用,故次明根。

    釋此品頌,文分三段:一、明二十二根,二、明俱生諸法,三、明六因四緣。

     「分别根品第二之一」,「根品」共有五卷,這是五卷裡的第一卷。

     「分别根品者,勝用增上,故名為根」,界是體,根是用;殊勝的用增上叫根。

    「此品廣明,故名分别」,這一品廣開地講這個事情,所以叫分别。

    「所以界品後次明根品者」,為什麼「界品」以後馬上說「根品」呢?「界品明諸法體」,「根品明諸法用,依體起用,故次明根」,先講體,然後講用;所以在「界品」之後馬上講「根品」。

     「釋此品頌,文分三段」,「根品」一共三個科題:第一是「二十二根」。

    第二是「俱生諸法」,哪些法與哪些法決定共同生起來。

    這裡講得比《百法明門論》仔細。

    《百法》是一個一個地講心所法,像查字典一樣。

    《百法》也是世親菩薩著的,為什麼講得簡單呢?因為在《俱舍論》裡已經把俱生關系講好了,《百法》不需要講了。

    這裡講那些心王心所,什麼條件之下決定一起生起的辯證關系,比一般的法相書講得仔細。

    第三是「六因四緣」,還有五果。

    這三個大科題是「根品」的總體内容。

     就第一明二十二根中,複分為五:一、釋根義,二、明根廢立,三、明根體,四、辨諸門,五、雜分别。

    初釋根義者,就中有二:一、述薩婆多宗,二、述異部。

     先講二十二根。

    分五段:第一,根的意思;第二,根廢立,根能不能多,能不能少?哪些該立根,哪些不該立根?第三,明根的體;第四,辨諸門,諸門分别;第五,雜分别,其他一些分别。

    「初釋根義者,就中有二」,先說根的意思:一、薩婆多部的說法;二、「述異部」,真谛法師認為,異部是指經部。

     且初述薩婆多宗者,論雲:如是因界已列諸根,即于此中根是何義?問根義也。

    最勝、自在、光顯,是故名根,由此總成根增上義。

    答根義也。

    根體勝故,名為最勝;根用勝故,名為自在也;根體用雙勝,名為光顯,由有最勝自在光顯,名為增上,将增上義以釋根也。

    此增上義,誰望于誰?誰二十二根,望誰增上?頌曰: 傳說五于四 四根于二種 五八染淨中 各别為增上 〖表二&ndash一:有部二十二根義〗 先說薩婆多部(有部)的意思,「論雲:如是因界已列諸根」,在「界品」裡邊已經列出來二十二根。

    「即于此中根是何義」,這裡根是什麼意思?「最勝、自在、光顯,是故名根」,其他的書,比如《大毗婆沙論》《五事論》(即《薩婆多宗五事論》)對根的意思講得很多。

    這裡總結三個最重要的意思:最勝、自在、光顯。

    「由此總成根增上義」,這三個總合起來是增上的意思。

     前面是論的原文,圓晖法師發揮了一下。

    「答根義也」,這段文回答什麼叫根。

    「根體勝故,名為最勝」,根的第一個意思,是根的體最勝,「根用勝故,名為自在」,第二個,根的作用殊勝,叫自在。

    「根體用雙勝名為光顯」,體也勝、用也勝,叫光顯。

    「由有最勝自在光顯,名為增上」,因為具備最勝、自在、光顯三個内涵,總的叫增上。

    簡略地說,增上的意思叫根,打開來是最勝、自在、光顯。

    什麼叫最勝?體勝。

    什麼叫自在?用勝。

    什麼叫光顯?體用都勝。

     「此增上義,誰望于誰」,這裡到底是哪個對哪個增上? 「頌曰:傳說五于四,四根于二種,五八染淨中,各别為增上」,凡是世親菩薩對有部的說法不認同的都叫「傳說」——是有部的傳承,不一定符合佛的原意。

    先把有部裡根的意思講一下。

    「傳說」,有部的說法,「五于四」,眼、耳、鼻、舌、身五個,于四個事情有增上作用。

    「四根于二種」,另外四個根對于兩個事情有增上作用。

    「五八染淨中」,「五」是五受根,五受根對染污的事情有增上。

    「八」是信等五根再加上三無漏根,這八個于清淨的方面有增上的作用:「各别為增上」。

     釋曰:傳說五于四者,眼等五根,各于四事,能為增上:一、莊嚴身,二、導養身,三、生識等,四、不共事。

    且眼耳根莊嚴身者,謂若盲聾身醜陋故。

    導養身者,眼見耳聞,避險難故。

    生識等者,發眼耳二識及相應心所。

    等者,等取心所也。

    不共事者,謂眼能見色,耳能聞聲,用各别故。

    鼻舌身根莊嚴身者,如眼耳說。

    導養身者,謂鼻臭香,舌嘗味,身覺觸;香味觸三,是段食性,能受用故。

    生識等者,謂發三識及相應故。

    不共事者,謂臭嘗覺香味觸三用各别故。

     「釋曰:傳說五于四者」,眼等五根于四個事情有增上作用,即「莊嚴身」、「導養身」、「生識等」、「不共事」,所以這五根叫增上。

     那怎麼增上呢?先講眼耳兩個根。

    「且眼耳根莊嚴身者,謂若盲聾身醜陋故」,假使缺一隻眼睛,或者沒有耳朵,那身就不莊嚴。

    所以第一個是莊嚴身。

    第二個,「導養身者,眼見耳聞,避險難故」,假使看到前面有危險,或者聽到有危險的聲音,趕快逃避,比如耳朵聽到空襲警報,馬上躲進防空洞去。

    第三個,「生識等者,發眼耳二識及相應心所」,眼有增上的作用,生眼識,耳增上作用生耳識,不但生心王,還要生相應的心所。

    「等」取相應心所法。

    第四個,「不共事」,每一個根所做的事情不一樣。

    眼睛能看色、耳能聽聲,它們的作用不一樣。

     「鼻舌身根」呢?「莊嚴身」,如果沒有鼻子,不莊嚴;沒有舌頭,說話不莊嚴;身上缺一塊,也不莊嚴。

    所以第一個莊嚴身。

    「導養身者,謂鼻臭香,舌嘗味,身覺觸;香味觸三,是段食性,能受用故」,鼻、舌兩根對吃段食起作用,吃下去當然對身體有好處,能導養身。

    曬太陽,或者洗溫水浴,或者塗一些東西,對身體有好處,身上觸到舒服,還是細的段食,不是觸食,因為觸食是心所法。

    「生識等者」,鼻根生鼻識、舌根生舌識、身根生身識,以及相應的心所法。

    「不共事者,謂臭嘗覺香味觸三用各别故」,鼻能嗅、舌能嘗、身能覺,嗅香、嘗味、覺觸,各有各的作用。

     這就是前五根對四事有增上作用。

    一是莊嚴身;二是導養身;三是生識及心所法;還有不共事,各有各的不同作用。

    眼耳相近,放在一類說;鼻舌身又放在一類說。

     四根于二種者,女男命意,此于二事,能為增上。

    且女男根,二增上者:一、有情異,二、分别異。

    有情異者,由此二根,令諸有情,女男類别。

    分别異者,由此二根,形相言音,乳房等别。

    男形大,女形小;男言雄,女言細;男乳房小,女乳房大。

     「四根于二種」,女根、男根、命根、意根,這四個根對兩個事情有增上的作用。

     「且女男根,二增上者」,女男根有兩個增上作用。

    「一、有情異,二、分别異」,第一,把有情分成兩類:男的、女的;第二,使男女之間在性格、身體、生理狀态上不同。

    「有情異者,由此二根,令諸有情,女男類别」,因為女、男根的關系,把有情分成男女兩類。

     劫初時的人類不分男女,後面「世間品」會詳細說。

    劫初的時候,一開始地面上沒有人,二禅的光音天的衆生看到地面上空空的一塊,風景很好,就飛來玩。

    後來看到地面有地味,貪吃地味等,結果身體沉重,飛不起來,留在地面成為最早的人類。

     地味是細的段食,吃了之後從毛孔裡排洩,沒有大小便,這時沒有男女性别的區分。

    越是貪,好的東西越是流失,後來因為貪心大,福報不夠了,地味慢慢沒有了,吃的東西慢慢變粗,就有大小便,有大小便就要有排大小便的地方。

    有的衆生看到人家大小便地方起染污心,那麼就分别生出女男根。

    有些性格比較剛強的、進取的,成為男性,另一些成了女性。

    這樣由吃産生大小便,然後有了男女根。

    這主要還是從吃來的。

     貪吃不是好事情,有人說「要吃得好」,你吃得好,以後的事情就多了。

    我們在沙彌戒裡講過,出家人對待飲食,目的是把身體維持到能修行,好吃、不好吃,這些都是多餘的事情。

    好像車輪一樣,推不動的時候上點油,什麼好的油、香的油、臭的油都無關緊要,油使上去,讓車輪能推走就行了。

     固然說修行要靠飲食,「法輪未轉,食輪先轉」,吃飽纔能學法,但是不要執著吃這個事。

    以前有些人總是說營養不夠之類的話,一天到晚考慮自己的身體。

    那你修什麼行呢?太保愛身體,那就是身執,身執是煩惱的根本。

     「分别異」,男女兩類,生理上不一樣,性格也不一樣。

    「由此二根,形相言音,乳房等别」,「形相」,男的形大,女的形要小一點;「言音」,男的語言的聲音要雄渾一點,女人要細一點;男的乳房小,女的乳房大。

    這是生理上不同,都是因為女男根的關系。

    這兩個根對這兩類事情有增上作用。

     命根二者:一、能續過去衆同分,二、能持現在衆同分。

     「命根」也有兩種增上作用:「一、能續過去衆同分,二、能持現在衆同分。

    」過去的衆同分(前一輩子)到現在投生,命根能把衆同分繼續下來。

    衆同分是什麼?假使你生到天上,你跟天上的一類有情有相同之處。

    假使生在人間,就具有人一類的衆同分。

    簡單地說,生命在什麼地方,就采取那個地方一類有情的樣子,叫衆同分。

    過去衆同分相續靠命根;現在的衆同分持住、不壞掉,也是靠命根。

    所以命根對這兩類事情有增上的作用,一個能續過去的衆同分,一個能夠維持現在的衆同分。

     意根二者:一、能續後有,二、自在随行。

    言後有者,是生有也;由中有位,起愛恚心,便續生有。

    論引經雲:時健達縛,于二心中,随一現行,謂或愛俱,或恚俱等。

    健達縛,此雲尋香,中有名也。

    男中有,于母起愛,于父起恚;女中有,于父起愛,于母起瞋也。

     「意根」也是兩個作用:「一、能續後有,二、自在随行」,能續後有,這一輩子死掉,能夠投生到後一輩去,再繼續它的生命;自在随行,心為主,一切都随心轉。

     「言後有者」,就是「生有」。

    四有輪轉:生有、本有、死有、中有。

    現在這個身體叫本有;本有臨終的一刹那叫死有;死有以後,投生之前,是中有;中有投生是生有,即後有。

    所以後來一生的開始是生有,實際上生有很短,就是投生的那一刹那。

     「由中有位,起愛恚心,便續生有」,在中有的時候起愛心、恚心(瞋恨心),「便續生有」,就投生,産生生有。

    這是經裡的話,「論引經雲:時健達縛,于二心中,随一現行,謂或愛俱,或恚俱等」,「健達縛」是梵語,也叫「尋香」,「中有名也」,中有不吃粗分飲食,因為中有很細,不需要一塊一塊吃下去,聞一下香就飽了,所以中有也叫尋香。

    對于中有,一般人是供菜,他聞一下就夠了,不要吃下去。

    所以比丘呢,供過死人的東西是不吃的,因為健達縛聞過了。

     「于母起愛」,這是男的中有。

    中有的身跟投生之後的身是同樣的,假使要生人間的,就像五六歲的人這個樣子。

    男的中有在投生的時候,好像感到跟他母親是在做婬欲的事情,覺得他父親是幹擾,所以對母親起愛心,對父親起恚心。

    反過來,女的中有,對父親起愛心、對母親起瞋心。

     從世間道理來說,這好像是很忤逆的事情,怎麼能對父母起婬欲心呢?實際上,這是我們衆生的慚愧。

    一般欲界的有情,都是從男女的關系投生的。

    所以自己要知道慚愧,不要說自己了不得,你的身體哪兒來的?就是起婬欲心來的,一個愛心、一個瞋心,這兩個都是煩惱心。

    如果沒有這兩個心,也不會投生。

     自在随行者,經雲:心能導世間自在義也,心能遍攝受随行義也,如是心一法,皆自在随行。

     心有自在随行的作用,引經裡的一個頌來說。

    「心能導世間」,這有兩個解釋。

    一個說法是:心能引導世間的産生,不論是器世間還是有情世間,都是由心造業感得的,所以心有創造的作用。

    另一個說法,心能夠成為有情世間的一個引導,象是最殊勝的王一樣的,自在。

    「心能遍攝受」,它能攝受一切——随行。

     這裡用自在解釋引導世間;用随行解釋遍攝受,一切都随它行,以它為主,它能攝受一切,這是一個解釋。

    另外一個解釋,「如是心一法,皆自在随行」,能引導世間也有自在随行的意思,攝受一切也有自在随行的意思。

     五八染淨中者,五謂樂等五受,八謂信等五、三無漏根;于染淨中,如次增上。

    樂等五受,染增上者,貪等随眠,所随增故。

    謂喜樂受順貪也,憂苦受順瞋也,舍受順癡也。

    信等八根,淨增上者,謂清淨法随生長故。

     「五八染淨中」,還有五個、八個根,這兩種根分别對染污的、清淨的事情有增上作用。

    哪五個對染污法有作用呢?「謂樂等五受」,苦樂憂喜舍這五個受對染污法有增上作用,因為有了受,纔去追求或者排斥,煩惱就生起來了。

     「貪等随眠,所随增故,謂喜樂受順貪」,假使感到喜樂受就生貪心,「憂苦受順瞋也」,憂苦的受就起瞋心,「舍受順癡也」,不苦不樂的受随順癡心,五受根能引起貪瞋癡,增上煩惱。

     「信等八根,淨增上者,謂清淨法随生長故」,信等五根,加上三無漏根,于清淨的法上起增上作用。

    隻有依這八個根,一切清淨法纔可以生起來。

     這是有部的說法。

     從此第二,叙異說者,頌曰: 了自境增上 總立于六根 從身立二根 女男性增上 于同住雜染 清淨增上故 應知命五受 信等立為根 未當知已知 具知根亦爾 于得後後道 涅槃等增上 〖表二&ndash二:二十二根義異說〗 「叙異說」,另外一個說法。

    據有的注解說是昙無德部,即法藏部的;但真谛三藏說是指經部。

    這裡雖然沒有标明是哪個部,但是意思很明顯指識見家。

    前面提到過有部是根見家,認為見東西的作用是根,這裡是識見家48,認為根不起作用,隻有識在了别。

    前面用「傳說」的字眼,表示世親菩薩不認可有部的說法。

     「了自境增上,總立于六根,從身立二根,女男性增上」,有部認為一切法都有實體,女根和男根都有自己的體。

    而經部識見家的說法,女男根是從身根裡分出來的,分别起兩個不同的作用。

     「于同住雜染,清淨增上故,應知命五受,信等立為根」,命根于同一個衆同分住有增上作用;五受根于染污法有增上作用;信等五根于清淨法有增上作用。

     「未當知已知,具知根亦爾,于得後後道,涅槃等增上」,未知當知根對已知根有增上作用,已知根對具知根有增上作用,具知根對涅槃有增上作用。

    這裡,對清淨法的增上作用是信等五根,三個無漏根于得後後道和涅槃有增上作用。

     釋曰:了自境增上者,謂六識身,能了境故。

    眼等六根,能發六識,于了自境有增上用,故眼等六,總立為根。

     前面說眼根能看、耳根能聽,這裡識見家說根不能看、不能聽。

    眼耳鼻舌身根在發識上有增上作用,這纔是根的增上,并不是對能看什麼有增上作用。

     識見家說「六識身,能了境」,真正能夠了别境界的是六識。

    前面說看見危險的事情能夠逃避等等,這些都是識的作用,眼等六根的增上作用是能生識。

    「眼等六根,能發六識,于了自境有增上用」,生識之後纔能了别。

    「故眼等六,總立為根」,因為它有這個作用,纔立為根49。

     從身立二根者,女男二根,于女男性中,有增上故。

    女身形類、音聲、作業、志樂差别,名為女性。

    作業者,縫衣等也。

    志樂者,樂脂粉也。

    男身形類、音聲、作業、志樂差别,名為男性。

    作業者,書寫等業也。

    志樂者,樂弓馬也。

    二性差别,由男女根故,說女男根于二性增上。

     「從身立二根」,有部說身根、女根、男根,各自都有體;而這裡認為女男根附屬于身根,是從身根裡邊開出兩個。

    「女男二根,于女男性中,有增上故」,對女男性性别上的不同,有增上的作用。

     「女身形類、音聲、作業、志樂差别,名為女性」,不但是性别,男女在身體、形狀、聲音、做的事情、意樂心都不一樣。

    「作業者,縫衣等也」,女的總喜歡縫衣服之類的;「志樂者,樂脂粉也」,她心裡歡喜胭脂粉之類的。

     「男身形類、音聲、作業、志樂差别,名為男性」,「作業者」,男的喜歡做「書寫等業」;「志樂者,樂弓馬」等,男女不同,從小孩子就有差别。

    一般的女孩子總歡喜抱個洋娃娃什麼的;男孩子歡喜拿寶劍、拿槍、打仗之類的。

    大緻地來說是這樣。

    有些人出了家,法也不想學,經也不想念,殿也不想上,就想吃點東西,貪貪舒服,一個人逍遙自在,這樣也太沒有志氣了。

     于同住雜染,清淨增上故者,取下兩句,釋此二句。

    應知命根于衆同分住,有增上用。

    應知五受于雜染法,有增上用。

    故經雲:于樂受貪随增,于苦受瞋随增,于舍受癡随增。

    應知信等于清淨法,有增上用。

    由信等五,分于煖頂位,伏諸煩惱,引聖道故。

    言應知者,勸許一一各能為根。

     「于同住雜染,清淨增上故者」,這是取下邊「應知命五受,信等立為根」兩句,「釋此二句」。

    命根于衆同分能夠安住,有增上作用。

     五受根于雜染法(染污法),有增上作用。

    「故經雲:于樂受貪随增」,樂受增長貪著。

    「于苦受瞋随增」,世間上的人碰到一點點不如意的,什麼髒話都能罵出來,那就是苦受起瞋心的表現。

    「于舍受癡随增」,不苦不樂,好像逍遙自在,實際是糊裡糊塗,是癡心。

    總的來說,苦樂憂喜舍(樂受包括喜受,苦受包括憂受)都是增長貪瞋癡的。

     耽著受,裡邊就有貪瞋癡,所以出家人不要貪舒服。

    當然也不要和外道一樣,自己去找些無益苦行來折磨身體,這個對道沒有好處,隻會起一些煩惱。

    一個凡夫受了苦,當然要起煩惱心。

    你雖然勉強地在做,但是裡邊的煩惱随增,沒有什麼好處。

    我們修行是為了斷煩惱,不是要增加煩惱。

    但是貪著樂受的害處更大,享受是沒有底的。

    秦始皇并吞六國,還不滿意,還要長生不老,想要一萬世地統治下去。

    派人到什麼蓬萊島去采靈芝仙藥,辛苦了半天,五十歲就命終了。

    世間上就是無常、苦、空、無我,你想要常,要自在,這是沒有辦法的。

     「應知信等于清淨法,有增上用。

    由信等五,分于煖頂位,伏諸煩惱,引聖道故」,由信等五根,分别在加行道煖、頂、忍、世第一位的時候「伏諸煩惱」。

    這在「賢聖品」要廣講。

    信等五根,在加行道煖頂位的時候能夠伏煩惱,引出聖道——無漏道。

    這叫于清淨法有增上作用。

    煖、頂、忍、世第一都是有漏道,一直到見道的時候,第一個無漏法苦法忍纔出來。

    有漏道不能斷煩惱,隻能伏煩惱,把煩惱壓下去,不起作用。

     如果要把煩惱根子斷掉,非無漏道不可。

    在中觀裡邊講,非空性不可。

    證了空性,知道煩惱本來是沒有的,就斷掉了。

    觀空之後,本來就沒有那個東西。

    就像做夢醒過來,根本就沒有那個東西,這纔是真的斷了。

    所以聖道(無漏道),在中觀裡講,就是證空性。

    在這裡是見道,見了四谛的真理之後,那些見所斷的煩惱就滅掉了。

    信等五根對伏煩惱、引發聖道(清淨法)有增上作用。

     「言應知者,勸許一一各能為根」,這裡每一個都有增上作用,所以安立為根。

     三無漏根于得後後道、涅槃等有增上者,言亦爾者,類顯一一各能為根。

    謂未知當知根于得已知根道,有增上用。

    未知根是見道,已知根是修道;見道引修道故,于已知根增上也。

    已知根于得具知根道,有增上用。

    謂已知根是修道,具知根是無學道;謂從修道,引無學道,故已知根,于具知根,有增上用也。

    具知根,于得涅槃,有增上用。

    由具知根,心得解脫;心若解脫,方證涅槃,故于涅槃,有增上用。

    故論雲:非心未解脫,能得涅槃故。

    頌曰後後者,已知根是未知根後,具知根是已知根後,故言後後。

     前面隻說到三無漏根的名字,現在把它們的内涵一點一點加進去。

     「未知根是見道,已知根是修道;見道引修道故,于已知根增上也」,見道能引發修道,所以,未知當知根(見道)對它的「後後道」修道有增上作用。

     就「已知根」來說,對後邊「具知根」那個「道」,有增上作用。

    修道之後是無學道,無學道是具知根,「謂已知根是修道,具知根是無學道;謂從修道,引無學道」,修道可以引生無學道,所以修道對無學道有增上作用。

    「故已知根,于具知根,有增上用也」,修道的已知根對無學道的具知根能夠起增上的作用(引發出來)。

    已知根在未知當知根的後邊,具知根又在已知根的後邊,所以叫「後後道」。

     未知當知根增上得已知根,已知根增上得到具知根,具知根有什麼增上作用呢?「具知根,于得涅槃,有增上用」,具知根得到之後,可以證到涅槃,對涅槃有增上的作用。

    「由具知根,心得解脫」,因為有了具知根之後,心可以解脫。

    煩惱斷掉,叫心解脫。

    我們說要求解放,首先要解放自己。

    怎麼解放自己?把煩惱斷掉。

    「心若解脫,方證涅槃,故于涅槃,有增上用」,所以具知根對證涅槃有增上的作用。

    《俱舍論》裡邊有一句話,「非心未解脫,能得涅槃故」,心沒有解脫,涅槃是證不到的。

    要心得解脫之後纔能證涅槃,心怎麼解脫呢?就是具知根斷煩惱。

    煩惱斷掉,心纔解脫,心解脫之後纔能證到涅槃,所以說具知根對證涅槃有增上的作用。

     等言複顯更有異說,有說未知當知根,于見所斷煩惱滅中,有增上用。

    已知根,于修所斷煩惱滅中,有增上用。

    具知根,于現法樂住,有增上用。

    由此具知根,能領受解脫身中喜樂事業故。

     「涅槃等增上」,這個「等」字看起來好像是輕描淡寫,實際上「等言複顯更有異說」,「等」表示還有另外的說法。

    「有說未知當知根,于見所斷煩惱滅中,有增上用」,未知當知根,對斷掉見道所斷的煩惱(即八十八使),有增上作用。

     「已知根,于修所斷煩惱滅」,已知根對滅掉修所斷煩惱有增上作用。

     「具知根,于現法樂住,有增上用」,什麼叫「現法樂住」?證到無學果(阿羅漢)之後,他能夠入定,在定裡當下受到法樂,叫現法樂住,住在那個法樂裡邊。

    得了定的無學,纔能夠有現法樂住,所以具知根對現法樂住有增上的作用。

    「由此具知根,能領受解脫身中喜樂事業故」,「解脫身」,阿羅漢的身體已經解脫,煩惱斷掉了。

    解脫之後,他身心上能受到那些法的喜樂。

    這些事情要具知根纔能夠增上得到。

    經部說,三無漏根于得後後道和得涅槃有增上作用,另一說法,未知當知根對斷見道的煩惱有增上作用,已知根對斷修道的煩惱有增上作用,具知根對現法樂住,即無學的解脫身領受法上的喜樂有增上作用。

     從此大文第二,明根廢立。

    于中有二:一、述自宗,二、叙異說。

     「明根廢立」,從增上作用來解釋為什麼要立這二十二個根。

    「于中有二」,一是「述自宗」,一是「叙異說」。

     且初述自宗者,将明問起。

    論雲:若增上故,立為根者,無明等性,應立為根。

    無明等因,于行等果,各各别有增上用故。

    此約自宗為難。

    十二因緣互相引發,有增上用,應立為根。

    又語具等,應立為根。

    語具手足大小便處,于語執行棄樂事中,如其次第,有增上故。

    解雲:此約外道數論宗為難,彼宗立五根。

    語具是肉舌,于語有增上用;手于執有增上用;足于行步有增上用;大便處于棄穢有增上用;小便處起婬樂有增上用;應立為根。

    如是等事,不應立根,由所許根,有如是相。

    頌曰: 心所依此别 此住此雜染 此資糧此淨 由此量立根 〖表二&ndash三:二十二根廢立〗 「且初述自宗者,将明問起」,「自宗」指有部。

    要幫助這個事情,先提問。

    「論雲:若增上故,立為根者,無明等性,應立為根。

    無明等因,于行等果,各各别有增上用故。

    」《俱舍論》說:以增上作用立二十二根,按這樣的定義,十二緣起裡邊,無明增上能夠生行,行增上能生識,識增上能生名色,十二支都有增上作用,它們也該安立為根啊?因為「無明等因,于行等果」,無明是因,行是果;行是因,識是果;識是因,名色是果,這十二因緣也有增上作用,它們也該立根,怎麼隻立二十二個呢?這是佛教内部的一個問難。

     「又語具等,應立為根」,外道問難說:你們立這二十二根,還有五個根,「語具、手、足、大小便處」。

    「語具」是說話的舌頭,還有手、腳、大便處、小便處,「于語執行棄樂事中,如其次第,有增上故」,因為這五個于語、執、行、棄、樂事中有增上用,這是外道數論家立的五根。

    語具是浮塵根的舌頭,不是我們所講的淨色根。

    以前有個報道,一個農奴犯事,農奴主把他抓來要打,那個農奴跟主人頂撞起來,農奴主就叫人拿針把那個農奴舌頭裡的筋挑斷了,那個舌頭就失去作用,不能說話了。

     「解雲:此約外道數論宗為難,彼宗立五根。

    語具是肉舌,于語有增上用;手于執有增上用;足于行步有增上用;大便處于棄穢有增上用;小便處起婬樂有增上用;應立為根」,語具對說話有增上作用,手對于拿東西有增上作用,乃至腳于走路,大便處于棄穢,小便處于婬樂各有相應的增上作用。

    外道數論家立這五個根。

     總結一下,佛教内部問難:如果有增上作用的叫根,那麼十二因緣都有增上作用,也應該叫根。

    外道又說:上述五個東西應當叫根,它們都有增上作用。

    這些問題怎麼解釋呢? 「如是等事,不應立根,由所許根,有如是相」,十二因緣也好,外道所提出的五根也好,都不能做根。

    「有如是相」,有這個特性纔叫根,而不符合這樣的條件,不能叫根。

     「頌曰:心所依此别,此住此雜染,此資糧此淨,由此量立根」,有這樣的相,可以立根,沒有這個相,不能立根。

    這裡有部提出了立根的标準。

     釋曰:心所依者,謂眼等六根,此内六處,是有情本也。

    此别者,此六根相差别,由女男根也。

    此住者,複由命根,此六根一期住也。

    此雜染者,此六根成雜染,由五受根也。

    此資糧者,此六根能與無漏淨法作資糧,由信等五也。

    此淨者,此六根成無漏淨,由後三根也。

    由此立根,事皆究竟,是故不應許無明等,及語具等,亦立為根,彼無此中增上用故。

     第一種,「心所依」,眼等六根是心王所依的地方。

    「謂眼等六根,此内六處,是有情本」,有情的心依托在六根上,所以内六處是有情的根本,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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