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頌疏講記卷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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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體唯是慧」,它的體是慧心所,慧心所在各别的境裡邊,以各種不同的行相出現,所以有十六種在無漏心裡邊。
「能行有所緣,所行諸有法」,所謂能行,就是能緣的是心王、心所,所行的是它所緣的那些法。
釋曰:初句答第一問,次句答第二問,次句答第三問,第四句答第四問。
行相實十六者,行相名既十六,其實體亦十六也。
苦谛有四:非常、苦、空、非我。
待緣故非常,逼迫性故苦,違我所見故空,違我見故非我。
集谛有四:因、集、生、緣。
如種理故因種子生芽道理,等現理故集因集果令現也,相續理故生令果相續,成辦理故緣為緣令果成辦也。
滅谛有四:滅、靜、妙、離。
諸藴盡故滅,三火息故靜貪瞋癡火,無衆患故妙,脫衆災故離。
道谛有四:道、如、行、出。
通行義故道,契正理故如,正趣向涅槃故行,能永超生死故出。
「釋曰:初句答第一問,次句答第二問,次句答第三問,第四句答第四問」,一共四個問題,能行、所行分成兩個問題,能行是一個問題,所行一個問題,成了四個問題。
「行相實十六者」,根據東方有部的說法,無漏心的行相,名字是十六,實體也是十六。
「苦谛有四:非常、苦、空、非我」,十六行相,苦谛有四個,非常、苦、空、非我。
怎麼叫非常呢?「待緣故」,法如果是常的,它就不要待緣,自己可以永遠不變。
因為它要待緣,因緣來了就顯,因緣少了就滅,是「非常」。
「逼迫性故苦」,苦谛裡的那些法,都有逼迫性,苦苦、壞苦、行苦之類的,主要是行苦,有逼迫的性在裡邊,叫苦。
「違我所見故空」,沒有我所的叫空。
「違我見故」,本身我是沒有的,這是非我。
一個是我所,一個是我,針對這兩個,說一個是空、一個是非我。
我所、我怎麼區分?打個簡單的比喻,這個房子裡邊沒有東西,是空;如果連房子也沒有,那是非我。
「我」也是這樣子,主宰的那個我沒有的,那是非我;這是我的東西、我的手、我的眼睛,乃至我的受想行識等,說這些「我所」是空的,叫空。
苦谛裡空、非我兩個行相,有部的解釋,空隻會空我所;非我是對治我見的。
其他地方講得有些不一樣,以後再旁通。
集谛有四個行相,因、集、生、緣。
「如種理故因」,要生起的一切法,好像種子能夠生起芽一樣,這叫因。
「等現理故集(因集果令現也)」,很多的東西一起現出來,這個道理叫集。
「相續理故生」,能夠使果相續地生起來叫生。
「成辦理故緣」,因緣和合,使它成辦,要成就一個東西,必定要很多的緣。
滅谛是滅、靜、妙、離。
「諸藴盡故滅」,一切五藴,就是苦藴,所謂生死的苦集二谛都消滅完,所以叫滅。
「三火息故靜」,貪瞋癡的煩惱火熄滅了,涅槃最清淨,沒有煩惱,叫靜。
「無衆患故妙」,一切過患都沒有,沒有貪瞋癡,其他過患不會産生,叫妙。
「脫衆災故離」,一切的災,大三災也好,小三災也好,那些災患都沒有,在寂靜的涅槃裡邊這些不好的東西都沒有。
從消極方面說,苦、集那些不好的東西都消滅了;從積極方面說,那些好的還是有的,不要說涅槃是什麼都沒有了。
道谛四個,道、如、行、出。
「通行義故道」,這個道能夠行得通的,叫道。
「契正理故如」,這個道跟正理相合的,叫如。
「趣向涅槃故行」,這個道是走向涅槃的,叫行。
「能永超生死故出」,能夠永遠地超出生死叫出。
此體唯是慧者,此十六行相,體唯是慧,慧觀四谛,作此行相。
「此體唯是慧」,這十六行相的體都是無漏慧。
「慧觀四谛,作此行相」,這個慧觀四谛的時候,作這樣的行相。
行相是什麼?當慧在境界上分别的時候,心裡有這樣一個看法。
能行有所緣者,心、心所法,名有所緣,此是能行,能行境故。
所行諸有法者,一切諸法,皆名所行,所緣境故。
「能行有所緣」,行相裡邊當然有能行、所行。
能行能夠有所緣,就是心王、心所。
「能行境故」,它能夠在境上行。
「諸有法」,所分别的一切法,這是所行,「所緣境故」,這是所緣的境。
但不要說行相就是境。
行相是把境放在心裡邊,作這樣的相貌來分别,這就是十六行相。
無漏心看苦集二谛,是苦、空、無常、非我。
而以凡夫有漏的心看,一樣的境,行相就不一樣,是常、樂、我、淨,覺得很好,貪著不舍。
所以境跟行相不是一個東西,行相是對境理解的樣子。
一樣的境,各人的理解都不一樣。
小說裡邊,中秋的月亮,有的人看了很歡喜,有的人看了很愁憂,有人的看了作起詩來,那就是各人的行相不同。
行相是所緣的境在我們心上的反應,不是客觀的那個法。
從此第四,諸門分别。
于中六:一、明性依地身,二、明念住攝智,三、明十智相緣,四、明十智緣境,五、明人成智,六、約位辨修。
且初明性依地身者,論雲:已辨十智行相差别,當辨性攝、依地、依身。
頌曰: 性俗三九善 依地俗一切 他心智唯四 法六餘七九 現起所依身 他心依欲色 法智但依欲 餘八通三界 「從此第四,諸門分别」,各式各樣地來分别十智。
第一,「明性依地身」,十智的性(三性),依的地,依的身體。
第二,「明念住攝智」。
第三,「明十智相緣」,十智可以互相緣。
第四,「明十智緣境」,十智緣什麼境?第五,「明人成智」,哪一些人成就什麼智?第六,「約位辨修」,根據地位來辨習修、得修。
「且初明性依地身」,先分别十智的三性、依什麼地、依什麼身。
「論雲:已辨十智行相差别」,講完十智的行相不同,現在辨它的性、地、身。
「頌曰:性俗三九善」,以三性來說,世俗智通三性,世俗智當然是通善、不善、無記。
其餘的九個智一般是無漏的,無漏的智當然是善的。
「依地俗一切,他心智唯四」,世俗智依一切,欲界到非想非非想天都有,一切凡夫都有世俗智,聖者也有世俗智。
他心智隻有依四靜慮能夠起,也是五通所依。
「法六餘七九」,法智依六個地,即未至、中間、四靜慮,「餘七九」,其他的七個智,依九地,加三無色。
「現起所依身」,智依什麼身現起來?「他心依欲色」,他心智的身體決定是欲界或者色界的。
「法智但依欲」,法智是觀欲界境的,一定依欲界身。
「餘八通三界」,其餘八個智,三界都有。
釋曰:性俗三九善者,性謂三性門,俗智通三性,餘九智唯善也。
「釋曰:性俗三九善者,性謂三性門」,世俗智是一般世間的智慧,當然三性都有,世俗智通三性。
「餘九智唯善也」,其餘九個智,八個無漏智當然是善的,他心智也是善的,所以餘九智唯是善。
依地俗一切者,依地門中,世俗依九地,謂從欲界,乃至有頂,故言一切。
他心智唯四者,他心唯依四靜慮起,五通所依,止觀等故,由此餘地無他心智。
法六餘七九者,法智依六地,謂未至、中間、四靜慮也;所餘七智,通依九地,謂四谛智、類智、盡智、無生智,此七智,通依未至、中間、四靜慮、下三無色,名九地也。
「依地俗一切」,依地門中,世俗智三界九地都在裡邊。
「謂從欲界,乃至有頂,故言一切」,三界已經包完。
「他心智唯四」,他心智隻有靠四靜慮能起。
「五通所依,止觀等故」,四靜慮止觀均等,其他的定沒有那麼深細,起不了這個作用,定多觀少,或者觀多定少,都不行,一定要止觀均等。
「由此餘地無他心智」,所以其他的地沒有他心智,欲界的人一定要得到四靜慮之後,纔能修他心智;色界的人當然根據他所得的靜慮,也能修他心智。
「法六餘七九」,法智觀欲界,決定依六地。
「謂未至、中間、四靜慮」,無色界跟欲界,四種遠,不能觀的,所以不能依三無色。
「所餘七智,通依九地」,其他七個智九個地都可以有,哪七個智呢?「謂四谛智」,苦、集、滅、道四個智,上下地都可以起;「類智」,觀上界的。
「盡智、無生智」,是苦、集、滅、道四個智,跟法智、類智合攏來的,當然也通九地。
「此七智,通依未至、中間、四靜慮、下三無色」,這七個智依九個地都可以起,九地是未至、中間、四靜慮,再加三無色。
現起所依身,他心依欲色者,依身門中,他心智依欲、色界身,俱可起故,不依無色,彼無通故。
法智但依欲者,法智唯依欲界身起,以緣欲界四谛境故。
餘八通三界者,除他心智及法智外,諸餘八智,通三界身,皆得起也。
「現起所依身,他心依欲色」,依什麼身起什麼智慧?他心智,依欲界、色界的身都可以起。
「不依無色,彼無通故」,不能依無色界的身,無色界裡沒有通,通隻有四靜慮纔能起。
「法智但依欲者,法智唯依欲界身起,以緣欲界四谛境故」,法智是觀察欲界的,當然隻有依欲界的身來起。
如果身體在色界,因為太喜樂,不能起無漏心觀察欲界的苦谛等,無色界的更觀不到。
因為要緣欲界的四谛境,隻有身體在欲界纔能緣。
「餘八通三界」,除了他心智、法智,其餘八個智,依三界的身都可以起。
從此第二,明念住攝智。
論雲:已辨性、地、身,當辨念住攝。
頌曰: 諸智念住攝 滅智唯最後 他心智後三 餘八智通四 「從此第二,明念住攝智。
論雲:已辨性、地、身」,性、地、身辨過,要分辨一下這十個智屬于哪個念住。
〖表七&ndash三:念住攝智〗 「頌曰:諸智念住攝」,十個智是哪個念住攝呢?「滅智唯最後」,滅智隻有一個法念住所攝。
「他心智後三」,他心智後三個。
他心是心法,四念住是身、受、心、法,受、心、法可以被他心智所知,色法不能知,所以他心智隻攝三個念住。
「餘八智通四」,其餘八個智,四念住都可以通。
釋曰:滅智攝在法念住中,以緣擇滅唯是法故。
若他心智,後三念住攝,以能知他受心法故,不知色故,除身念住。
所餘八智,通四念住。
「釋曰:滅智攝在法念住中,以緣擇滅唯是法故」,滅智隻能屬于法念住,因為滅智是緣擇滅無為法的,無為法隻屬于法念住,所以說隻是法念住攝。
他心智隻能緣心王、心所,四念住的觀身不淨,身是屬于色法。
「以能知他受心法故,不知色故」,他的受、他的心、他的法(心所法之類的)可以知道,而色法不能知,所以把身念住除掉。
其餘八個智,四個念住都能攝。
從此第三,明十智相緣。
論雲:如是十智,展轉相望,一一當言,幾智為境?頌曰: 諸智互相緣 法類道各九 苦集智各二 四皆十滅非 「從此第三,明十智相緣」,這十個智是不是可以互相緣呢?「論雲:如是十智,展轉相望,一一當言,幾智為境」,十個智互相緣的時候,哪一個智能緣其他的幾個智? 「頌曰:諸智互相緣」,十個智互相緣,「法類道各九」,法智、類智、道智各能緣九個智。
「苦集智各二」,苦、集智隻能緣兩個。
「四皆十滅非」,還有其他四個,十個智都能緣;而滅智一個也不能緣,因為滅智隻能緣擇滅無為法,這十個智都是有為法。
釋曰:法類道各九者,法智能緣九智,除類智;類智能緣九智,除法智;道智能緣九智,除世俗智。
苦集智各二者,苦、集二智,一一能緣二智為境,謂世俗智,及有漏攝他心智也。
四皆十滅非者,四謂世俗、他心、盡、無生智,此四皆緣十智為境。
滅智不緣十智為境,故言滅非,滅智唯緣擇滅境故。
「釋曰:法類道各九者,法智能緣九智」,法智能緣九個智,把類智除開,因為類智跟法智兩個分開的,法智是治欲界,類智是治上界的。
在《光記》中打個比喻181,在一個房間裡邊,一個人頭是朝上看的,一個人是頭朝下看的,這兩個人雖然在一起,卻互不相見。
法智專門緣欲界的,類智專門管上界的,它們互不相緣。
所以,其他九個智都能緣,類智要除開;反過來,類智對其他九個智都能緣,而要除掉法智。
「道智能緣九智,除世俗智」,道智能緣九個智,而世俗智是有漏法,不緣世俗智。
「苦集智各二」,苦、集智隻緣兩個。
「苦、集二智,一一能緣,二智為境,謂世俗智,及有漏攝他心智也」,苦、集智是緣苦、集二谛的,能緣那些有漏法,當然能緣世俗智;有漏他心智也是有漏法,苦、集二智也能緣。
「四皆十滅非」,其餘四個智,世俗智、他心智、盡智、無生智,十個智都能緣。
世俗智對一切都能緣;他心智有漏、無漏都能緣,十個智;盡智、無生智,也能緣。
「滅智不緣十智為境,故言滅非,滅智唯緣擇滅境故」,滅智是緣無為法——擇滅的,十個智都是有為法,所以不能緣。
從此第四,明十智緣境。
就中有二:一、正明十智緣境,二、明俗智緣境。
且正明十智緣境者,論雲:十智所緣,總有幾法?一問。
何智幾法,為所緣境?第二問也。
頌曰: 所緣總有十 謂三界無漏 無為各有二 俗緣十法五 類七苦集六 滅緣一道二 他心智緣三 盡無生各九 「從此第四,明十智緣境」,十個智緣什麼境。
「就中有二」,分兩科,「一、正明十智緣境,二、明俗智緣境」,世俗智緣的境,特别分一科。
「且正明十智緣境者,論雲:十智所緣,總有幾法」,十智所緣的境,一共有多少?「何智幾法,為所緣境」,每一個智有幾個法是它的境?一個是總的,一個是分别的。
下面看解釋。
釋曰:初三句答第一問,餘五句答第二問。
所緣總有十,謂三界無漏者,标所緣法也。
十智所緣,總有十法。
謂有為法分為八種:三界所系,及無漏有為,此四各有相應、不相應二,故成八種。
無為有二:一者是善,謂擇滅也;二者無記,謂虛空、非擇滅也。
「釋曰:初三句答第一問」,十個智總的緣多少。
「餘五句」,第二個問,各别問什麼智緣多少。
「所緣總有十」,十智所緣的境,總的說起來有十種。
「謂三界無漏,标所緣法也」,十智所緣的境,共有十個法。
「謂有為法分為八種」,有為法八個,無為法還有兩種,一共十個。
「三界所系,及無漏有為」,有為法裡,欲界系、色界系、無色界系三個,加非所系(無漏的有為法)。
這四種,每一種有相應、不相應。
相應的是心王、心所,不相應的是心王、心所以外的。
一共是八種,「故成八種」。
無為的有兩種:擇滅無為是善的,是勝義善;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是無記法。
加起來一共是十個法,十個智總的來說能緣這十個境界。
俗緣十法五者,俗智緣十,法智緣五,謂欲界二,無漏道二,及善無為,故為五也。
類七苦集六者,類智緣七,謂色、無色界、無漏道各二,為六,及善無為,為七;苦集六者,苦集二智,各緣六法,謂三界所系,各二法也。
滅緣一道二者,滅智緣一,謂善無為,道智緣二,謂無漏道二也。
他心智緣三者,謂他心智緣欲界、色界、無漏三相應法也。
盡無生各九者,盡、無生智,能緣九法,除無記無為也。
「俗緣十法五」,世俗智緣十個,法智緣五個。
「俗智緣十,法智緣五」,俗智緣十個,一切都能緣。
法智緣哪五個呢?「謂欲界二,無漏道二,及善無為,故為五也」,欲界兩個,即欲界攝的相應、不相應,兩個;無漏道裡邊也是兩個;善的無為一個,一共是五個。
法智可以緣欲界的相應、不相應法,不能緣上界;道法智可以緣無漏道(相應和不相應);滅法智緣的是擇滅,善的無為法;非擇滅不緣。
所以法智能緣五個法。
「類七」,類智緣七個,「苦集六」,苦、集智緣六個。
「類智緣七,謂色、無色界、無漏道各二,為六」,類智不緣欲界,緣色界、無色界的加上無漏的各兩個(相應、不相應),再加一個善無為法(擇滅),一共七個。
「苦集六者,苦集二智,各緣六法,謂三界所系,各二法也」,苦集二智緣三界的法,三界法裡邊有相應、不相應,一共六種。
「滅緣一」,滅智隻緣一個,「善無為」,就是擇滅。
道智緣兩個,緣無漏道,相應和不相應,兩種。
「他心智緣三者,謂他心智緣欲界、色界、無漏三相應法」,他心智不能緣不相應法,隻能緣相應的心王、心所,欲界的、色界的、非所系的心王、心所,三種。
「盡無生各九」,盡智、無生智除無記的無為法,各緣九個法。
無為裡邊是兩種,一種是無記,一種是善的。
既然盡智、無生智緣四谛,那麼,無記無為法不屬于四谛所攝,則不緣。
所以在無漏智裡,盡智、無生智緣的最多。
從此第二,明俗智緣境。
論雲:頗有一念智,緣一切法不?問也。
不爾。
?答也。
豈不非我觀,知一切法皆非我耶?難也。
此亦不能緣一切法。
答也。
?不緣何法?一問。
此體是何?第二問也。
頌曰: 俗智除自品 總緣一切法 為非我行相 唯聞思所成 「從此第二,明俗智緣境」,世俗智緣的境再特别說一下。
「論雲:頗有一念智,緣一切法不」,世俗智能夠緣一切法,在一剎那,能不能把一切法都緣在裡邊?「不爾」,不行。
「豈不非我觀,知一切法皆非我耶」,修非我觀的時候,觀一切法都不是我,這時所觀的就是一切法,怎麼不能觀呢?「此亦不能緣一切法」,修非我觀,也不能緣一切法。
「不緣何法」,什麼法緣不到?「此體是何」,緣不到的法以什麼為體? 「頌曰:俗智除自品,總緣一切法,為非我行相,唯聞思所成」,世俗智,假使觀一切法非我時,确實緣一切法,但是要把自己除掉。
你說我在看,什麼人都看到了,看到自己沒有?眼睛不能看眼睛自己,手指不能指手指自身。
所以即使世俗智做非我觀能緣一切法,但是要除掉自品。
釋曰:初句答第一問,下三句答第二問。
以世俗智,觀一切法為非我時,不緣自品,故除自品。
言自品者,謂俗智自體、相應、俱有也。
不緣自體者,謂境、有境别故;不緣相應者,謂同一所緣故;不緣俱有者,謂極相鄰近故。
此無我觀,俗智為體,唯是聞思所成慧也。
「釋曰:初句答第一問,下三句答第二問。
以世俗智,觀一切法為非我時,不緣自品,故除自品」,雖然觀一切法都是非我,這時觀的法極廣泛,但畢竟自己沒有觀到,第二剎那纔能觀前面的。
什麼叫自品?「言自品者,謂俗智自體、相應、俱有也」,自品包含三個部分,一個是世俗智本身,自體。
另一個是相應法,既然世俗智是慧心所,決定有心王和其他相應心所。
還有俱有法,生住異滅,得、非得,這些俱有法都會有。
第一剎那不能緣自己,第二剎那再反過來可以緣。
「謂境、有境别故」,所緣的是境,能緣的是有境,有境跟境是有差别的,一個是能緣,一個是所緣,不能混起來。
「不緣相應者」,為什麼相應法不能緣,「謂同一所緣故」,既然同時在緣一個境,同時的那些相應法所觀的也是所緣境,看不到相應的法。
「不緣俱有者」,俱有法為什麼緣不到?「謂極相鄰故」,太近了。
經書上的比喻,我們的眼睛本體是淨色根,但是浮塵根和淨色根挨得很近,你即使外邊看得很寬,自己的浮塵根看不到,因為太近。
「此無我觀,俗智為體,唯是聞思所成慧也」,觀無我的時候,以世俗智為體,是聞思所成慧。
為什麼是聞思所成?因為它觀得太寬。
假使修的慧,決定是一個一個分開觀的,如果全部都觀,一想到非我,馬上就離染,因為修慧是有力量的。
所以無我觀隻屬于聞思,要得修慧,那個力量太大,做不到。
從此第五,明人成智者,論雲:已辨所緣,複應思擇,誰成就幾智耶?頌曰: 異生聖見道 初念定成一 二定成三智 後四一一增 修道定成七 離欲增他心 無學鈍利根 定成九成十 「從此第五,明人成智者」,哪些人成就哪些智?「論雲:已辨所緣,複應思擇,誰成就幾智」,還要考慮什麼人成就幾個智? 「頌曰:異生聖見道,初念定成一」,異生、聖者見道的初念,苦法忍的時候,隻成就一個智。
「二定成三智」,第二念的時候,苦法智的時候,成三個智。
「後四一一增」,後邊四個智的時候,一個一個加。
「修道定成七」,修道的人決定成就七個智。
「離欲增他心」,假使已經離欲的,前面的都要加他心智,欲界煩惱斷掉,得了初禅以上的定,當然可以有他心智。
「無學鈍利根,定成九成十」,無學的鈍根成九個智,利根十個智。
釋曰:異生聖見道,初念定成一者,謂異生位,及聖見道,初苦法忍,名為初念。
此之異生,及初念聖,定成一智,謂世俗智。
二定成三智者,入見道至第二念,苦法智位,定成三智,謂世俗智、法智、苦智。
「釋曰:異生聖見道,初念定成一者」,凡夫的時候,聖者在見道位的初一剎那,「初苦法忍,名為初念」,苦法忍是聖者見道的第一念,這個時候隻成就一個世俗智。
一切有情都成就世俗智,得了苦法忍,已經有無漏的慧,怎麼還隻成就一個世俗智?忍、智不一樣,苦法忍是忍,還不是智。
「二定成三智者,入見道至第二念」,第二念是苦法智。
包含兩個智,苦智、法智。
苦法智本身是一個智,但是從它的作用來說,行相不同,一個從對治道來說是法智,是對治欲界煩惱的,一個是苦智,是苦谛下的那個行相的。
雖然一個智,在十智裡邊是兩個智。
「定成三智,謂世俗智、法智、苦智」,所以一共成就三個智。
後四一一增者,從苦法智後,有四位:一、第四念,苦類智位,二、第六念,集法智位,三、第十念,滅法智位,四、第十四念,道法智位。
此上四位,皆增一智。
且第一位,成前三智,增一類智,總成四智。
于第二位,成前四智,又增集智。
于第三位,成前五智,又增滅智。
于第四位,成前六智,又增道智。
故見道位,總成七智。
「後四一一增」,後邊有四個位,每一個位要增一個智,一共七個。
「從苦法智後,有四位」,有四個位都要增一個智,什麼位呢?第四念苦類智,加一個類智。
第六念,集法智,加一個集智。
第十念滅法智,加一個滅智。
第十四念道法智,加一個道智。
「此上四位,皆增一智」,每一個位加一個智。
「故見道位,總成七智」,所以見道完成時,一共成就七個智,從它的時間來說,第一念隻有一個智,第二念是三個智,第四念是四個智,第六念是五個智,第十念是六個
「此體唯是慧」,它的體是慧心所,慧心所在各别的境裡邊,以各種不同的行相出現,所以有十六種在無漏心裡邊。
「能行有所緣,所行諸有法」,所謂能行,就是能緣的是心王、心所,所行的是它所緣的那些法。
釋曰:初句答第一問,次句答第二問,次句答第三問,第四句答第四問。
行相實十六者,行相名既十六,其實體亦十六也。
苦谛有四:非常、苦、空、非我。
待緣故非常,逼迫性故苦,違我所見故空,違我見故非我。
集谛有四:因、集、生、緣。
如種理故因種子生芽道理,等現理故集因集果令現也,相續理故生令果相續,成辦理故緣為緣令果成辦也。
滅谛有四:滅、靜、妙、離。
諸藴盡故滅,三火息故靜貪瞋癡火,無衆患故妙,脫衆災故離。
道谛有四:道、如、行、出。
通行義故道,契正理故如,正趣向涅槃故行,能永超生死故出。
「釋曰:初句答第一問,次句答第二問,次句答第三問,第四句答第四問」,一共四個問題,能行、所行分成兩個問題,能行是一個問題,所行一個問題,成了四個問題。
「行相實十六者」,根據東方有部的說法,無漏心的行相,名字是十六,實體也是十六。
「苦谛有四:非常、苦、空、非我」,十六行相,苦谛有四個,非常、苦、空、非我。
怎麼叫非常呢?「待緣故」,法如果是常的,它就不要待緣,自己可以永遠不變。
因為它要待緣,因緣來了就顯,因緣少了就滅,是「非常」。
「逼迫性故苦」,苦谛裡的那些法,都有逼迫性,苦苦、壞苦、行苦之類的,主要是行苦,有逼迫的性在裡邊,叫苦。
「違我所見故空」,沒有我所的叫空。
「違我見故」,本身我是沒有的,這是非我。
一個是我所,一個是我,針對這兩個,說一個是空、一個是非我。
我所、我怎麼區分?打個簡單的比喻,這個房子裡邊沒有東西,是空;如果連房子也沒有,那是非我。
「我」也是這樣子,主宰的那個我沒有的,那是非我;這是我的東西、我的手、我的眼睛,乃至我的受想行識等,說這些「我所」是空的,叫空。
苦谛裡空、非我兩個行相,有部的解釋,空隻會空我所;非我是對治我見的。
其他地方講得有些不一樣,以後再旁通。
集谛有四個行相,因、集、生、緣。
「如種理故因」,要生起的一切法,好像種子能夠生起芽一樣,這叫因。
「等現理故集(因集果令現也)」,很多的東西一起現出來,這個道理叫集。
「相續理故生」,能夠使果相續地生起來叫生。
「成辦理故緣」,因緣和合,使它成辦,要成就一個東西,必定要很多的緣。
滅谛是滅、靜、妙、離。
「諸藴盡故滅」,一切五藴,就是苦藴,所謂生死的苦集二谛都消滅完,所以叫滅。
「三火息故靜」,貪瞋癡的煩惱火熄滅了,涅槃最清淨,沒有煩惱,叫靜。
「無衆患故妙」,一切過患都沒有,沒有貪瞋癡,其他過患不會産生,叫妙。
「脫衆災故離」,一切的災,大三災也好,小三災也好,那些災患都沒有,在寂靜的涅槃裡邊這些不好的東西都沒有。
從消極方面說,苦、集那些不好的東西都消滅了;從積極方面說,那些好的還是有的,不要說涅槃是什麼都沒有了。
道谛四個,道、如、行、出。
「通行義故道」,這個道能夠行得通的,叫道。
「契正理故如」,這個道跟正理相合的,叫如。
「趣向涅槃故行」,這個道是走向涅槃的,叫行。
「能永超生死故出」,能夠永遠地超出生死叫出。
此體唯是慧者,此十六行相,體唯是慧,慧觀四谛,作此行相。
「此體唯是慧」,這十六行相的體都是無漏慧。
「慧觀四谛,作此行相」,這個慧觀四谛的時候,作這樣的行相。
行相是什麼?當慧在境界上分别的時候,心裡有這樣一個看法。
能行有所緣者,心、心所法,名有所緣,此是能行,能行境故。
所行諸有法者,一切諸法,皆名所行,所緣境故。
「能行有所緣」,行相裡邊當然有能行、所行。
能行能夠有所緣,就是心王、心所。
「能行境故」,它能夠在境上行。
「諸有法」,所分别的一切法,這是所行,「所緣境故」,這是所緣的境。
但不要說行相就是境。
行相是把境放在心裡邊,作這樣的相貌來分别,這就是十六行相。
無漏心看苦集二谛,是苦、空、無常、非我。
而以凡夫有漏的心看,一樣的境,行相就不一樣,是常、樂、我、淨,覺得很好,貪著不舍。
所以境跟行相不是一個東西,行相是對境理解的樣子。
一樣的境,各人的理解都不一樣。
小說裡邊,中秋的月亮,有的人看了很歡喜,有的人看了很愁憂,有人的看了作起詩來,那就是各人的行相不同。
行相是所緣的境在我們心上的反應,不是客觀的那個法。
從此第四,諸門分别。
于中六:一、明性依地身,二、明念住攝智,三、明十智相緣,四、明十智緣境,五、明人成智,六、約位辨修。
且初明性依地身者,論雲:已辨十智行相差别,當辨性攝、依地、依身。
頌曰: 性俗三九善 依地俗一切 他心智唯四 法六餘七九 現起所依身 他心依欲色 法智但依欲 餘八通三界 「從此第四,諸門分别」,各式各樣地來分别十智。
第一,「明性依地身」,十智的性(三性),依的地,依的身體。
第二,「明念住攝智」。
第三,「明十智相緣」,十智可以互相緣。
第四,「明十智緣境」,十智緣什麼境?第五,「明人成智」,哪一些人成就什麼智?第六,「約位辨修」,根據地位來辨習修、得修。
「且初明性依地身」,先分别十智的三性、依什麼地、依什麼身。
「論雲:已辨十智行相差别」,講完十智的行相不同,現在辨它的性、地、身。
「頌曰:性俗三九善」,以三性來說,世俗智通三性,世俗智當然是通善、不善、無記。
其餘的九個智一般是無漏的,無漏的智當然是善的。
「依地俗一切,他心智唯四」,世俗智依一切,欲界到非想非非想天都有,一切凡夫都有世俗智,聖者也有世俗智。
他心智隻有依四靜慮能夠起,也是五通所依。
「法六餘七九」,法智依六個地,即未至、中間、四靜慮,「餘七九」,其他的七個智,依九地,加三無色。
「現起所依身」,智依什麼身現起來?「他心依欲色」,他心智的身體決定是欲界或者色界的。
「法智但依欲」,法智是觀欲界境的,一定依欲界身。
「餘八通三界」,其餘八個智,三界都有。
釋曰:性俗三九善者,性謂三性門,俗智通三性,餘九智唯善也。
「釋曰:性俗三九善者,性謂三性門」,世俗智是一般世間的智慧,當然三性都有,世俗智通三性。
「餘九智唯善也」,其餘九個智,八個無漏智當然是善的,他心智也是善的,所以餘九智唯是善。
依地俗一切者,依地門中,世俗依九地,謂從欲界,乃至有頂,故言一切。
他心智唯四者,他心唯依四靜慮起,五通所依,止觀等故,由此餘地無他心智。
法六餘七九者,法智依六地,謂未至、中間、四靜慮也;所餘七智,通依九地,謂四谛智、類智、盡智、無生智,此七智,通依未至、中間、四靜慮、下三無色,名九地也。
「依地俗一切」,依地門中,世俗智三界九地都在裡邊。
「謂從欲界,乃至有頂,故言一切」,三界已經包完。
「他心智唯四」,他心智隻有靠四靜慮能起。
「五通所依,止觀等故」,四靜慮止觀均等,其他的定沒有那麼深細,起不了這個作用,定多觀少,或者觀多定少,都不行,一定要止觀均等。
「由此餘地無他心智」,所以其他的地沒有他心智,欲界的人一定要得到四靜慮之後,纔能修他心智;色界的人當然根據他所得的靜慮,也能修他心智。
「法六餘七九」,法智觀欲界,決定依六地。
「謂未至、中間、四靜慮」,無色界跟欲界,四種遠,不能觀的,所以不能依三無色。
「所餘七智,通依九地」,其他七個智九個地都可以有,哪七個智呢?「謂四谛智」,苦、集、滅、道四個智,上下地都可以起;「類智」,觀上界的。
「盡智、無生智」,是苦、集、滅、道四個智,跟法智、類智合攏來的,當然也通九地。
「此七智,通依未至、中間、四靜慮、下三無色」,這七個智依九個地都可以起,九地是未至、中間、四靜慮,再加三無色。
現起所依身,他心依欲色者,依身門中,他心智依欲、色界身,俱可起故,不依無色,彼無通故。
法智但依欲者,法智唯依欲界身起,以緣欲界四谛境故。
餘八通三界者,除他心智及法智外,諸餘八智,通三界身,皆得起也。
「現起所依身,他心依欲色」,依什麼身起什麼智慧?他心智,依欲界、色界的身都可以起。
「不依無色,彼無通故」,不能依無色界的身,無色界裡沒有通,通隻有四靜慮纔能起。
「法智但依欲者,法智唯依欲界身起,以緣欲界四谛境故」,法智是觀察欲界的,當然隻有依欲界的身來起。
如果身體在色界,因為太喜樂,不能起無漏心觀察欲界的苦谛等,無色界的更觀不到。
因為要緣欲界的四谛境,隻有身體在欲界纔能緣。
「餘八通三界」,除了他心智、法智,其餘八個智,依三界的身都可以起。
從此第二,明念住攝智。
論雲:已辨性、地、身,當辨念住攝。
頌曰: 諸智念住攝 滅智唯最後 他心智後三 餘八智通四 「從此第二,明念住攝智。
論雲:已辨性、地、身」,性、地、身辨過,要分辨一下這十個智屬于哪個念住。
〖表七&ndash三:念住攝智〗 「頌曰:諸智念住攝」,十個智是哪個念住攝呢?「滅智唯最後」,滅智隻有一個法念住所攝。
「他心智後三」,他心智後三個。
他心是心法,四念住是身、受、心、法,受、心、法可以被他心智所知,色法不能知,所以他心智隻攝三個念住。
「餘八智通四」,其餘八個智,四念住都可以通。
釋曰:滅智攝在法念住中,以緣擇滅唯是法故。
若他心智,後三念住攝,以能知他受心法故,不知色故,除身念住。
所餘八智,通四念住。
「釋曰:滅智攝在法念住中,以緣擇滅唯是法故」,滅智隻能屬于法念住,因為滅智是緣擇滅無為法的,無為法隻屬于法念住,所以說隻是法念住攝。
他心智隻能緣心王、心所,四念住的觀身不淨,身是屬于色法。
「以能知他受心法故,不知色故」,他的受、他的心、他的法(心所法之類的)可以知道,而色法不能知,所以把身念住除掉。
其餘八個智,四個念住都能攝。
從此第三,明十智相緣。
論雲:如是十智,展轉相望,一一當言,幾智為境?頌曰: 諸智互相緣 法類道各九 苦集智各二 四皆十滅非 「從此第三,明十智相緣」,這十個智是不是可以互相緣呢?「論雲:如是十智,展轉相望,一一當言,幾智為境」,十個智互相緣的時候,哪一個智能緣其他的幾個智? 「頌曰:諸智互相緣」,十個智互相緣,「法類道各九」,法智、類智、道智各能緣九個智。
「苦集智各二」,苦、集智隻能緣兩個。
「四皆十滅非」,還有其他四個,十個智都能緣;而滅智一個也不能緣,因為滅智隻能緣擇滅無為法,這十個智都是有為法。
釋曰:法類道各九者,法智能緣九智,除類智;類智能緣九智,除法智;道智能緣九智,除世俗智。
苦集智各二者,苦、集二智,一一能緣二智為境,謂世俗智,及有漏攝他心智也。
四皆十滅非者,四謂世俗、他心、盡、無生智,此四皆緣十智為境。
滅智不緣十智為境,故言滅非,滅智唯緣擇滅境故。
「釋曰:法類道各九者,法智能緣九智」,法智能緣九個智,把類智除開,因為類智跟法智兩個分開的,法智是治欲界,類智是治上界的。
在《光記》中打個比喻181,在一個房間裡邊,一個人頭是朝上看的,一個人是頭朝下看的,這兩個人雖然在一起,卻互不相見。
法智專門緣欲界的,類智專門管上界的,它們互不相緣。
所以,其他九個智都能緣,類智要除開;反過來,類智對其他九個智都能緣,而要除掉法智。
「道智能緣九智,除世俗智」,道智能緣九個智,而世俗智是有漏法,不緣世俗智。
「苦集智各二」,苦、集智隻緣兩個。
「苦、集二智,一一能緣,二智為境,謂世俗智,及有漏攝他心智也」,苦、集智是緣苦、集二谛的,能緣那些有漏法,當然能緣世俗智;有漏他心智也是有漏法,苦、集二智也能緣。
「四皆十滅非」,其餘四個智,世俗智、他心智、盡智、無生智,十個智都能緣。
世俗智對一切都能緣;他心智有漏、無漏都能緣,十個智;盡智、無生智,也能緣。
「滅智不緣十智為境,故言滅非,滅智唯緣擇滅境故」,滅智是緣無為法——擇滅的,十個智都是有為法,所以不能緣。
從此第四,明十智緣境。
就中有二:一、正明十智緣境,二、明俗智緣境。
且正明十智緣境者,論雲:十智所緣,總有幾法?一問。
何智幾法,為所緣境?第二問也。
頌曰: 所緣總有十 謂三界無漏 無為各有二 俗緣十法五 類七苦集六 滅緣一道二 他心智緣三 盡無生各九 「從此第四,明十智緣境」,十個智緣什麼境。
「就中有二」,分兩科,「一、正明十智緣境,二、明俗智緣境」,世俗智緣的境,特别分一科。
「且正明十智緣境者,論雲:十智所緣,總有幾法」,十智所緣的境,一共有多少?「何智幾法,為所緣境」,每一個智有幾個法是它的境?一個是總的,一個是分别的。
下面看解釋。
釋曰:初三句答第一問,餘五句答第二問。
所緣總有十,謂三界無漏者,标所緣法也。
十智所緣,總有十法。
謂有為法分為八種:三界所系,及無漏有為,此四各有相應、不相應二,故成八種。
無為有二:一者是善,謂擇滅也;二者無記,謂虛空、非擇滅也。
「釋曰:初三句答第一問」,十個智總的緣多少。
「餘五句」,第二個問,各别問什麼智緣多少。
「所緣總有十」,十智所緣的境,總的說起來有十種。
「謂三界無漏,标所緣法也」,十智所緣的境,共有十個法。
「謂有為法分為八種」,有為法八個,無為法還有兩種,一共十個。
「三界所系,及無漏有為」,有為法裡,欲界系、色界系、無色界系三個,加非所系(無漏的有為法)。
這四種,每一種有相應、不相應。
相應的是心王、心所,不相應的是心王、心所以外的。
一共是八種,「故成八種」。
無為的有兩種:擇滅無為是善的,是勝義善;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是無記法。
加起來一共是十個法,十個智總的來說能緣這十個境界。
俗緣十法五者,俗智緣十,法智緣五,謂欲界二,無漏道二,及善無為,故為五也。
類七苦集六者,類智緣七,謂色、無色界、無漏道各二,為六,及善無為,為七;苦集六者,苦集二智,各緣六法,謂三界所系,各二法也。
滅緣一道二者,滅智緣一,謂善無為,道智緣二,謂無漏道二也。
他心智緣三者,謂他心智緣欲界、色界、無漏三相應法也。
盡無生各九者,盡、無生智,能緣九法,除無記無為也。
「俗緣十法五」,世俗智緣十個,法智緣五個。
「俗智緣十,法智緣五」,俗智緣十個,一切都能緣。
法智緣哪五個呢?「謂欲界二,無漏道二,及善無為,故為五也」,欲界兩個,即欲界攝的相應、不相應,兩個;無漏道裡邊也是兩個;善的無為一個,一共是五個。
法智可以緣欲界的相應、不相應法,不能緣上界;道法智可以緣無漏道(相應和不相應);滅法智緣的是擇滅,善的無為法;非擇滅不緣。
所以法智能緣五個法。
「類七」,類智緣七個,「苦集六」,苦、集智緣六個。
「類智緣七,謂色、無色界、無漏道各二,為六」,類智不緣欲界,緣色界、無色界的加上無漏的各兩個(相應、不相應),再加一個善無為法(擇滅),一共七個。
「苦集六者,苦集二智,各緣六法,謂三界所系,各二法也」,苦集二智緣三界的法,三界法裡邊有相應、不相應,一共六種。
「滅緣一」,滅智隻緣一個,「善無為」,就是擇滅。
道智緣兩個,緣無漏道,相應和不相應,兩種。
「他心智緣三者,謂他心智緣欲界、色界、無漏三相應法」,他心智不能緣不相應法,隻能緣相應的心王、心所,欲界的、色界的、非所系的心王、心所,三種。
「盡無生各九」,盡智、無生智除無記的無為法,各緣九個法。
無為裡邊是兩種,一種是無記,一種是善的。
既然盡智、無生智緣四谛,那麼,無記無為法不屬于四谛所攝,則不緣。
所以在無漏智裡,盡智、無生智緣的最多。
從此第二,明俗智緣境。
論雲:頗有一念智,緣一切法不?問也。
不爾。
?答也。
豈不非我觀,知一切法皆非我耶?難也。
此亦不能緣一切法。
答也。
?不緣何法?一問。
此體是何?第二問也。
頌曰: 俗智除自品 總緣一切法 為非我行相 唯聞思所成 「從此第二,明俗智緣境」,世俗智緣的境再特别說一下。
「論雲:頗有一念智,緣一切法不」,世俗智能夠緣一切法,在一剎那,能不能把一切法都緣在裡邊?「不爾」,不行。
「豈不非我觀,知一切法皆非我耶」,修非我觀的時候,觀一切法都不是我,這時所觀的就是一切法,怎麼不能觀呢?「此亦不能緣一切法」,修非我觀,也不能緣一切法。
「不緣何法」,什麼法緣不到?「此體是何」,緣不到的法以什麼為體? 「頌曰:俗智除自品,總緣一切法,為非我行相,唯聞思所成」,世俗智,假使觀一切法非我時,确實緣一切法,但是要把自己除掉。
你說我在看,什麼人都看到了,看到自己沒有?眼睛不能看眼睛自己,手指不能指手指自身。
所以即使世俗智做非我觀能緣一切法,但是要除掉自品。
釋曰:初句答第一問,下三句答第二問。
以世俗智,觀一切法為非我時,不緣自品,故除自品。
言自品者,謂俗智自體、相應、俱有也。
不緣自體者,謂境、有境别故;不緣相應者,謂同一所緣故;不緣俱有者,謂極相鄰近故。
此無我觀,俗智為體,唯是聞思所成慧也。
「釋曰:初句答第一問,下三句答第二問。
以世俗智,觀一切法為非我時,不緣自品,故除自品」,雖然觀一切法都是非我,這時觀的法極廣泛,但畢竟自己沒有觀到,第二剎那纔能觀前面的。
什麼叫自品?「言自品者,謂俗智自體、相應、俱有也」,自品包含三個部分,一個是世俗智本身,自體。
另一個是相應法,既然世俗智是慧心所,決定有心王和其他相應心所。
還有俱有法,生住異滅,得、非得,這些俱有法都會有。
第一剎那不能緣自己,第二剎那再反過來可以緣。
「謂境、有境别故」,所緣的是境,能緣的是有境,有境跟境是有差别的,一個是能緣,一個是所緣,不能混起來。
「不緣相應者」,為什麼相應法不能緣,「謂同一所緣故」,既然同時在緣一個境,同時的那些相應法所觀的也是所緣境,看不到相應的法。
「不緣俱有者」,俱有法為什麼緣不到?「謂極相鄰故」,太近了。
經書上的比喻,我們的眼睛本體是淨色根,但是浮塵根和淨色根挨得很近,你即使外邊看得很寬,自己的浮塵根看不到,因為太近。
「此無我觀,俗智為體,唯是聞思所成慧也」,觀無我的時候,以世俗智為體,是聞思所成慧。
為什麼是聞思所成?因為它觀得太寬。
假使修的慧,決定是一個一個分開觀的,如果全部都觀,一想到非我,馬上就離染,因為修慧是有力量的。
所以無我觀隻屬于聞思,要得修慧,那個力量太大,做不到。
從此第五,明人成智者,論雲:已辨所緣,複應思擇,誰成就幾智耶?頌曰: 異生聖見道 初念定成一 二定成三智 後四一一增 修道定成七 離欲增他心 無學鈍利根 定成九成十 「從此第五,明人成智者」,哪些人成就哪些智?「論雲:已辨所緣,複應思擇,誰成就幾智」,還要考慮什麼人成就幾個智? 「頌曰:異生聖見道,初念定成一」,異生、聖者見道的初念,苦法忍的時候,隻成就一個智。
「二定成三智」,第二念的時候,苦法智的時候,成三個智。
「後四一一增」,後邊四個智的時候,一個一個加。
「修道定成七」,修道的人決定成就七個智。
「離欲增他心」,假使已經離欲的,前面的都要加他心智,欲界煩惱斷掉,得了初禅以上的定,當然可以有他心智。
「無學鈍利根,定成九成十」,無學的鈍根成九個智,利根十個智。
釋曰:異生聖見道,初念定成一者,謂異生位,及聖見道,初苦法忍,名為初念。
此之異生,及初念聖,定成一智,謂世俗智。
二定成三智者,入見道至第二念,苦法智位,定成三智,謂世俗智、法智、苦智。
「釋曰:異生聖見道,初念定成一者」,凡夫的時候,聖者在見道位的初一剎那,「初苦法忍,名為初念」,苦法忍是聖者見道的第一念,這個時候隻成就一個世俗智。
一切有情都成就世俗智,得了苦法忍,已經有無漏的慧,怎麼還隻成就一個世俗智?忍、智不一樣,苦法忍是忍,還不是智。
「二定成三智者,入見道至第二念」,第二念是苦法智。
包含兩個智,苦智、法智。
苦法智本身是一個智,但是從它的作用來說,行相不同,一個從對治道來說是法智,是對治欲界煩惱的,一個是苦智,是苦谛下的那個行相的。
雖然一個智,在十智裡邊是兩個智。
「定成三智,謂世俗智、法智、苦智」,所以一共成就三個智。
後四一一增者,從苦法智後,有四位:一、第四念,苦類智位,二、第六念,集法智位,三、第十念,滅法智位,四、第十四念,道法智位。
此上四位,皆增一智。
且第一位,成前三智,增一類智,總成四智。
于第二位,成前四智,又增集智。
于第三位,成前五智,又增滅智。
于第四位,成前六智,又增道智。
故見道位,總成七智。
「後四一一增」,後邊有四個位,每一個位要增一個智,一共七個。
「從苦法智後,有四位」,有四個位都要增一個智,什麼位呢?第四念苦類智,加一個類智。
第六念,集法智,加一個集智。
第十念滅法智,加一個滅智。
第十四念道法智,加一個道智。
「此上四位,皆增一智」,每一個位加一個智。
「故見道位,總成七智」,所以見道完成時,一共成就七個智,從它的時間來說,第一念隻有一個智,第二念是三個智,第四念是四個智,第六念是五個智,第十念是六個